不搞分封搞郡县
秦始皇在统一国家之后,除了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改革外,他还采取了一些不太道德的行为,比如焚书坑儒。然而,接下来他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统治这个统一的国家。丞相王绾提出了分封的建议,即将秦始皇的诸子分封到不同的地方担任王位,特别是一些较远的地方,这样可以避免亲子王之间的争斗。王绾的建议得到了群臣的赞同,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
然而,廷尉李斯并不同意分封的做法。李斯认为,历史上周文武封子弟同姓就已经导致了内斗和诸侯间的纷争,分封同姓只会重蹈覆辙。他进一步指出,当前的秦始皇统一了天下,各地都已成为郡县,将功臣和诸子纳入国家机构进行赋税和奖赏,已经足够控制他们,避免了异议和冲突,这才是确保天下安宁的方法。因此,李斯主张继续维持郡县制度,而不是分封诸侯。
秦始皇对此表示理解,并认为分封确实可能导致内乱和再度分裂。他表示,天下刚刚初定,不能再立国封侯,否则将难以实现长期安定。因此,秦始皇同意李斯的观点,决定继续实行郡县制度来统治整个国家,以确保统一的天下能够保持宁静。
焚书坑儒为哪般?
公元前213年的一次宫廷派对上,官职为博士的淳于越可能因为酒后失态,对秦始皇表示质疑,他问道,不搞封建制度,而搞郡县制度是什么意思呢?这样做是为了让陛下在国内有很广阔的疆域,而臣子的子弟只能作为普通百姓。他进一步问道,如果出现三家分晋、田氏代齐这样的臣子,该如何应对呢?陛下的子弟没有军队,他们如何救陛下?如何帮助陛下对抗田常、六卿等人呢?
淳于越的提问实际上是为了给皇帝提出建议,并属于学术上的争论。然而,在提问之后,他还多说了一句“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意指在处理事务时不参考古代经验,你能做得好吗?这句话引起了李斯这位法家代表的愤怒。李斯质问淳于越,你的意思是什么?我所做的事情是古代没有的。郡县制度在古代从哪里来?你恶意攻击郡县制度,你不支持中央,难道你不是反对革命吗?因此,李斯建议,这些儒家学者纵论诗书、追求古代,罪大恶极,干脆将他们的书全部焚烧,除了秦国的历史和自然科学书籍外,其他全部烧毁。据说,当时孔子的后代将经典著作藏匿在孔府的夹壁中才得以保存,否则也会被焚烧。这就是所谓的火劫。
读书人将书视为生命,一旦书籍被焚毁,他们开始暗地里议论秦始皇,当秦始皇得知此事后,他挖掘坑穴将这些人活埋,据说有460多人成为牺牲品。这就是所谓的土劫,只差水木金四个元素才能凑成五行劫。
这次事件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文化浩劫。秦朝在这件事上的处理方式并不理想,可以称之为文化专制。
秦朝为何如此短命
中国古代统治者采用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策略,严禁私学,实施愚民政策。这种策略旨在将智慧掌握在统治者手中,将普通老百姓保持在愚昧的状态,以便于统治和维护专制。这种法家思想治国的方式,即严刑峻法、轻罪重刑,最终导致了老百姓的不满,引发了秦末农民起义。
而起义的原因首先是徭役繁重,一年需要征募700万人进行劳役。根据之前提到的秦朝总人口约为2100万人,除去女性后,剩下约1000万男性,而其中700万人都被征集进行劳役,这意味着除了老人和儿童,几乎所有的青壮年都被动员起来。除了徭役,还有兵役,用于对抗匈奴和南越等敌对势力。在那个时候,秦朝的男性必须参军打仗,或者从事劳役,而女性则负责输送物资和运输工作。也就是说,基本上整个国家的年轻人都投入到了这些工作中,而田地上只剩下了被迫放弃劳动的老弱病残孕人士。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重税也成为了沉重的负担。即使你服完劳役,家里依然需要缴纳巨额的税款。如果你不交,就会受到严厉的刑罚,比如割耳朵、挖眼睛、削鼻子、剁脚等肉刑。这些刑罚之严重,可以使人残疾,并严重破坏劳动力。此外,还有土地兼并问题,农民没有足够的粮食,也没有土地可耕种,就算有土地,也无力耕种。难道他们不会产生反抗的念头吗?
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在安徽大泽乡发动农民起义,以“伐无道,诛暴秦”为口号,建立了张楚政权。虽然他们最终失败,但随后刘邦、项羽继续起义。公元前207年,刘邦攻克咸阳,秦朝灭亡。
贾谊在《过秦论》中总结道:“一人之难起而七室之墙隳,以至于身死国灭,却成了众人的笑柄,这是为什么呢?”他认为“因为(秦朝)不施行仁义,而专注于攻守之势”。因此,汉朝建立后,吸取了这一教训,注重维护老百姓的权益,开始减轻他们的负担,以期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