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监察御史”这个词在清代的文献中经常出现,监察御史算不上什么稀奇,估计大多数读者对此都有一个基本的认知。所以关于监察御史岗位职能就不多说了,主要来讲一讲其他方面的内容。
十五道御史的人员配置情况都察院掌国家风纪,是明清时期最核心的部门之一,都察院机构较为庞大,下属六科、十五道、五城察院、兵马司、宗室御史处、稽察内务府御史处等。
十五道顾名思义,是按照全国省份为划分的机构,计为京畿、河南、江南(江苏、安徽)、浙江、山西、山东、陕西、湖广(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十五道首先是一个独立的衙门,设置的职官名曰御史。按制,各道都有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品级为正四品。应该说在京官群体中,掌印监察御史的品级已经很高了。
非掌印的一般御史,各道的人数不同,主要取决于各道的事务繁简。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西、陕西八道,设一般御史满、汉各一人;江南道是满、汉各三人;山东道满、汉各二人;其余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道,只有掌印监察御史,没有一般的御史。
按照《大清会典》的记载,十五道共有掌印监察御史30人,一般监察御史26人,计满、汉各28人(其中满御史有宗室缺4人,蒙古缺2人,汉御史兼用汉军)。
御史之下,有笔帖式32人,经承49人,十五道的总人数为137人。
各道监察御史的分工十五道监察御史,清初时有“坐道”、“协道”之分。坐道是空衔,只是占了都察院的编制,而不具体参与事务;协道属于临时性的差遣,哪个道事务多就去哪个道协助办事。
乾隆十四年,十五道监察御史的职掌被固定下来,除监督百官、参劾不法的本职外,令十五道掌稽核各省刑名案件,以及稽查在京各衙门事务。各道监察御史的分工如下:
京畿道,负责内阁、顺天府及大兴、宛平二京县;
河南道,负责吏部、詹事府、步军统领衙门及五城察院;
江南道,负责户部、宝泉局、三库、左右翼税务衙门及在京十三仓;
浙江道,负责礼部、都察院;
山西道,负责兵部、翰林院、六科、中书科、户部仓场衙门;
山东道,负责刑部、太医院;
陕西道,负责工部、宝源局;
湖广道,负责通政使司、国子监;
江西道,负责光禄寺;
福建道,负责太常寺;
四川道,负责銮仪卫;
广东道,负责大理寺;
广西道,负责太仆寺;
云南道,负责理藩院、钦天监;
贵州道,负责鸿胪寺。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在京各衙门几乎都在十五道监察御史的稽查范围内,唯独军机处不在稽查之内,可见军机处不同于一般的机构,只受皇帝的约束。同时,十五道本身也无人稽查,这是清代考核庶政的一个漏洞。
十五道监察御史稽查在京各衙门事务,主要的工作还是“注销文卷”,并非我们认为的没事找茬。
按照规定,在京各衙门所办的事务,其文卷要按照限定的时间注销,并有“照刷”文卷制度。每年八月,各衙门将上一年有关钱粮案件,除军机大事外,其余事件皆需照刷。
“照”是明察之意,“刷”是刮扫寻究之意,通俗地理解,就是各道监察御史要仔细核对各衙门所办的政务。如果出现钱粮不符,刑名不正,那么就要按过按罪处分。
除了刷文卷之外,各道监察御史还有很多特定的任务,如吏部、兵部举行月选“掣签”(文武官员选官办法)时,由河南、山东二道监察御史监督。
再如户部发放官员俸禄和兵饷时,由江南、陕西二道监察御史监督;工部承办工程,由陕西道监察御史复勘,这些都是各道附带的任务。
实际上,各道监察御史的工作职能涵盖的方面很多,《大清会典》中记载:
“监察御史掌纠察内外百司之官邪,在内刷卷、巡视京营、监文武乡会试、稽察部院诸司,在外巡盐、巡漕、巡仓等及提督学政,各以其事专纠察,朝会纠仪,祭祀监礼,有大事集阙廷预议焉。”
不过,十五道有些任务是和六科共通的,如皇帝御门听政、御经筵、临雍、朝会之纠仪,给事中、御史都要参与。凡令御史监察乡会试或巡视事务,给事中、御史都要开列,由皇帝钦点。这也是清代科、道不分家的一个普遍的现象。
清末时,随着新疆、台湾、东北相继建省,以及官制改革,由原先的十五道改为二十二道。
关于十五道监察御史方面的内容,暂时就将这么多,如果有不同的意见,可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