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载你免费,出了事却要我赔钱,是何道理?”四川达州,一老汉骑车回家过程中遭同村村民搭载,而后不幸翻车致对方受伤。事后,老汉被诉至法院索要赔偿42849.51元。(来源:裁判文书网)事发当天,正逢市集,袁老汉遂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来到集市赶集。就当其赶完集准备骑车回家时,同村村民吴老太上前要求免费搭车还主动将其购买的七八十斤货物放到车后。袁老汉见吴老太已经年过六旬,再加上早上下过雨,地面湿滑,便拒绝了吴老太的请求。而吴老太则坚持要坐袁老汉的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随后,吴老太直接坐到了袁老汉驾驶位旁边,严重影响其驾驶操作,在要求对方下车无果后,无奈之下袁老汉驾车出发。在行驶至某路段时,因路面陡峭湿滑,袁老汉怕发生意外,遂让吴老太下车,答应将其货物送至家门口,依旧遭到了对方的拒绝。袁老汉只好驱车前行,在三轮车转弯之时,因路面关系,车向一方倾斜,处在外侧的吴老太又使劲拽住袁老汉的手臂,致使其失去对三轮车的控制,最终发生翻车,该事故中,两人均受重伤。事后,吴老太一纸诉状将袁老汉诉至法院索要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赔偿合计42849.51元。吴老太认为其因乘坐袁老汉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就应该获得袁老汉的赔偿。袁老汉则对此感到非常冤枉,明明是吴老太坚持乘坐自己三轮车,最终发生事故导致自己也跟着受伤,怎么到头来却反说自己的不是了呢?退一步讲,就算自己当初同意吴老太坐车,在此过程中也未曾收过其一分钱,自己的行为至少也属于助人为乐,连助人为乐都要付出相应的成本代价,那么以后谁还敢这样做?对于本案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吴老太强行搭车,且坐在驾驶座,严重影响了自己的驾驶,在危险路段又不肯下车,在事故发生时又做出错误举动导致事故的发生,该事故完全是因为吴老太的关系,故自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袁老汉到底需不需要对吴老太的受伤结果负责呢?一、在大家都认知中,的确,袁老汉的行为是在做好事,是助人为乐,是积极且正能量的举动,又系本案由吴老太强行搭车所致,故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袁老汉都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然而,在这里我们要知道,即便袁老汉是好意而为之,其也只是在道德方面的评价,好意只能成为构成其行为的动机,可以成为减轻责任的理由,但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也就是说,即便袁老汉是被迫搭载吴老太的,其更应尽到谨慎驾驶义务。简而言之,袁老汉虽善意无偿搭载吴老太,但其在行车过程中,就负有保障对方人身安全的义务,在特殊路段更要减速慢行,直至将其平安送至目的地。二、本案中,现场无监控视频,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本次事故系袁老汉驾驶无号牌三轮车搭载吴老太发生侧翻致其受伤,乘车前袁老汉有拒绝且在危险路段有提示行为。因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综合考虑,袁老汉作为驾驶人应对事故发生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吴老太自行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之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案中,袁老汉系无偿搭载吴老太且吴老太明知三轮车驾驶座危险的情况下仍乘坐在驾驶员旁边,故应减轻袁老汉的赔偿责任。最终,院方认定吴老太的各项损失合计为29409.51元。为平衡双方的利益,由吴老太自行承担本次事故50%的民事责任,袁老汉承担本次事故50%的民事责任,即14704.76元。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我载你免费,出了事却要我赔钱,是何道理?”四川达州,一老汉骑车回家过程中遭同村村民搭载
“我载你免费,出了事却要我赔钱,是何道理?”四川达州,一老汉骑车回家过程中遭同村村民搭载,而后不幸翻车致对方受伤。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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