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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国家早在好多年前就已经明确的政策方面,但如何延、怎么维护绝大多数农民利益、如何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近几年在逐步试点推进、积极探索。
既然是在试点推进、探索摸索,说明承包权延长30年就不可能简单的一成不变,就不可能像平常年份一样承包关系一动不动,就会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死人有地、活人没地”“身为农民,全家没有一分地”等强烈的分地诉求,就会尽可能地解决一些现实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始于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冒险将本村土地分包到户,得到认可后,全国一些地方便陆续效仿。
1980年9月,中央文件明确:“可以包干到户”“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这是第一个肯定包产到户的中央文件,有力推动了土地承包到户。
1982年1月,当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一年开始,全国出现了大范围的土地承包到户。
刚一开始的土地承包到户,并没有明确承包期限,很多地方产生了频繁的土地变动导致不敢向土地投资等矛盾和问题。在1984年1月1日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将土地承包期定为15年不变。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大致是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大致是从1997年开始。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在之后的多项中央文件中,都对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进行了明确。近几年,针对二轮到期后如何延包问题,陆续在全国开展试点。在今年的两会上,明确提出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这是推动农村土地延包的重要一步。
土地延包到底如何开展,无地农民会分到土地吗?我想应该不会脱离以下3点。
(1)不会打乱重分,承包关系整体不变。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是中央早在几年前就作出的庄严承诺。既然是延包,肯定不会是打乱重分,原则上二轮承包是谁家的地,二轮承包到期后还是谁家的地。
但有些地方会结合整区域土地综合整治,打乱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以村为单位或以乡镇为单位按原有承包关系重新分配,实现小块并大块,这也是农业生产和土地综合整治的需要。
(2)部分无地农民可能会分到土地。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明确后,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特别是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无地或地少农民,对这项政策提出了不少反对意见。
无地农民的成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二轮承包时因交纳公粮、提留等原因主动放弃承包权,有的是二轮承包时因长期在外没有分地,有的是自家分家时因各种原因没有分地,有的是土地被转用征收,还有的是因城里有稳定工作将土地转让给他人,等等。
所有无地农民都能分得土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比如说土地转用征收已经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也得到了应有的费用,分家时未分得土地可能在其他方面有更大的获得等等。如果在二轮承包到期后都能再分得土地,明显又造成了新的不公。
但对于那些在二轮承包时因各种原因没有分得土地的,在这一轮的土地承包中,有可能分得土地,来源可能是村里的预留机动地、主动退回村里的土地、“五保户”去世后的土地等等。
(3)土地关系更加稳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基本考虑。下一个30年到期后怎么办?当前并没有任何说法。这一轮的土地承包关系确定后,中央一定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稳定承包关系,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给广大农民吃上“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