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 说普通话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今年是第27届推普周,主题为“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普通话大抵可追溯到元、明、清三朝北京为首都时以北方音调为基础而形成的语言。
自东晋起,南京音以古中原雅音的正统嫡传身份受到政治上和文化上的推崇,在中国产生巨大影响的同时,也流传到周边国家,比如传入日本的“吴音”,便是当时的南京话。
元朝定都在大都(今北京)。忽必烈统一后,规定学校教学要使用以汉语语音为标准的天下通语。根据研究,其天下通语依据的仍然是唐宋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原音(汴洛音)。元代盛行杂剧和散曲,这是两种接近口头语言的新的文学形式。著名的杂剧作家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都来自大都,使用燕京腔调,他们的作品《窦娥冤》、《汉宫秋》、《西厢记》等反映出当时使用北方官话的面貌,如《经典大典》的著作编写,反映出一般有效交流的语言工具仍以北方话为主体。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是根据元杂剧的用韵编写的,书中归纳的语音(声母、韵母、声调)系统已经相当接近今天的普通话,是近代普通话形成的原始基础。
海报一:以中国红为基调,体现全面宣传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表达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社会各方力量携手共同参与推广普通话、筑牢强国语言基石的美好愿景。
明朝开始称官方语言为官话,以金陵雅言为正音(称为“中州音”),形成汉语共同语系统,称为“正音”,并深远地影响到直至今天的中国语言形态,当时的“南京正音在明代占据重要地位”,这就是通行中国直至近代的下江官话。明永乐年间迁都北京后官话仍以南京音为官语,南京音调又成为当时北京语音的基础。张卫东等学者认为“明代官话有南北两支的差别”,而以南京官话为主导。明、清时代因作为汉语正音,南京话相对比较稳定。清时期来华的西方传教士所流行的中国话,基本上是以南京官话为标准。民国初年西方传教士主持的“华语正音会”,也以南京音为标准。
长久以来,南京话以其清雅流畅、抑扬顿错的特点以及独特的地位而受到推崇。清末中国切音新字的创制者卢戆章,仍然倡议以南京话为“各省之正音”。近百年来,南京城区语言的格局发生了较多变化。因为定都北京故,明清官话腔调逐渐染上以北京语音和北方话腔调,经过时间生成了北京官话。北京官话自清中叶起逐渐流行起来,逐渐取代南京官话成为主流。清末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国语编审委员会”,将当时通用的官话定为国语,此后的国语运动先是推行以糅合南北方言的老国音,最终在“京国之争”中确认以较为简单的北京官话作为汉语正音,这也是普通话语音的来源。
清末的官话班
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向他建议中国应该统一语言时,曾提到“普通话”。1904年,秋瑾留学日本时,曾组织一个“演说联系会”,内容提到普通话。1906年,著名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曾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成“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并定义普通话为“各省通行之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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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义后,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意义展开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应使用以北京音为标准的普通话,不用方言土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和《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也强调普通话是教给儿童的语言,并应推广,在方言区域须特别注意正音工作。
1955年10月,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明定普通话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新中国的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5年11月4日,解放军发出《关于在军队中推行汉字简化、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规范化的通知》。1955年11月17日,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定义普通话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3.06%。截至2014年,仍有30%人口(约4亿人)无法用普通话交流。
2001年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生效,普通话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的“国家通用语言”。
2021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表示中国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