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社会自秦统一全国后,建立了金铜复本位的货币制度。但自东汉以后,货币经济开始衰退,黄金逐渐退出流通领域,铜钱的作用也日益被实物货币(主要是布帛)所取代。
进入唐代,货币经济开始复兴,铜钱又重新担当起主币的角色,但实物货币并未就此退出流通领域,而是充当铜钱的辅币。另外,白银的使用自唐后期开始日益广泛,这些都对十国时期的币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至于十国时期的货币包括铸币、白银和实物货币三种,其中铸币占主导地位。十国时的铸币打破了唐代只有铜钱一种法定铸币的局面,增加了铁、铅、锡等钱,金银(主要是银)和实物货币也仍包含于货币体系之中。这些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因铜钱不足造成的交易不便。
一、盗铸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认为,盗铸问题是随着铜钱的产生而产生的一个老问题,有了铜钱,就有了盗铸问题。古人在铸造铜钱时原曾作了一定的预防措施,如汉铸五株钱,“周匝为郭,文漫皆有。”但究为一定的技术条件所限制,铜钱的周匝文漫不可能很细致。
故铸造铜钱是很简单的一种工艺,容易仿造。把官铸的大铜钱熔化为铜后另铸更多的小钱是很容易的,也是很有利的,在铜中掺入低劣的金属铸为小钱就更有利。这就是西汉贾谊所说:“铸钱之情,非淆之甚微,为利甚厚”。这也是“官铸之外,私铸颇多”,“抵罪者众,禁奸未绝”的原因所在。
唐代以前除个别时期行大钱外,一直行用五铢钱。据《钱币考》记载,五铢钱“重五株,一依汉法”。也就是说,官铸五铢钱其标识价值与铸币本身价值是相等的,官方并不赢利,而盗铸者通过减少铜含量,也就是降低铸币自身价值,从而使其与标识价值之间存在差距而达到赢利的目的。
自唐代起,官方铸钱开始赢利。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开元天宝时期铸造货币的成本是:“每千钱费钱七百五十”。可见,铸一摞钱政府就可赢利二百五十,而此时所铸当为“开元通宝”钱,其质地是唐代铸币中最好的,也就是铸造成本最高的。其利润尚且如此,可知其他大钱,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官方铸钱不为赢利,盗铸问题尚且存在,而唐代官方铸钱为了赢利,其盗铸问题自然就更加严重。但是,总体来讲,“开元通宝”钱的质地精良,盗铸“开元”钱需要较高成本,因而对“开元”钱的盗铸不像其他大钱那么严重。
十国时期,盗铸问题依然存在,盗铸的严重程度因铸币而异。关于十国时铸币的成本,并无明确记载,但可知其铜钱(大钱除外)多仿“开元通宝”而造,其铸币质量当属上乘,因而盗铸不会很严重。而铁、铅、锡钱,形制粗陋,极易盗铸。
如《江南野史》卷三记载,南唐乾德二年行铁钱后,盗铸问题随即出现。其他行用铅、锡钱的地区,盗铸问题也同样存在,《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六后唐纪五载:“泉布之弊,杂以铅锡,江湖之外,盗铸尤多”。至于大钱,其标识价值与实际价值差距很大,盗铸大钱可以获得丰厚利润,因而对大钱的盗铸是最严重的。
南唐所铸的“永通”及“唐国”大钱就证明了这一点,据《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四后周纪五载:“永通大钱民多盗铸,犯法者众”,《江南野史》卷三:“(唐国通宝)至数年而弊生,百姓盗铸,仅止一斤,置水上不沉,虽严禁不止”。
盗铸的铸币质量低劣,易引发通货膨胀,在流通中造成极大危害,因而历代统治者都是严令禁止,十国诸政权也不例外。官府对于盗铸一直都是严令禁止,以致于私铸与十恶、五逆等一样,在大赦时不在赦限,这足以表明其惩治盗铸的严厉程度。
但是,正如前文所述,盗铸是贯穿整个古代货币史的问题,铸币成本与其标识价值之间存在差距是盗铸产生的原因,而这个差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盗铸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铸币本身为盗铸提供了前提。因此,尽管官府使用森严禁令、减小铸币标识价值等措施,但只能缓解盗铸的严重程度,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二、钱荒钱荒问题开始出现于唐中后期。唐代钱荒产生的原因大致有四方面:首先就是铜资源的缺乏,唐代对铜资源的开发有限,出产的铜又大量用于佛寺,因而铸造的铜钱十分有限。其次,铸造的铜钱有很大一部分没有进入流通领域,而是被贮藏起来。
由于货币是财富的象征,因而豪商富贾及一些官僚就大量贮藏铜钱,这样流通中铜钱量进一步减少。另外,大量的铜钱外流也是钱荒产生的原因。唐代的对外贸易很发达,而与中国通商的国家中,有不少都用中国铜钱,因而铜钱在购买进口货物中,大量外流。
销铜钱铸铜器,是导致钱荒的另一原因。据《新唐书.食货志四》记载:“销千钱为铜六斤,铸器则斤得钱六百”,从中可见销钱一千,可赢利三倍有余。既然利润丰厚,大量铜钱被销铸自是必然。基于上述原因,流通中的铜钱数量日益减少。而唐后期开始却因为经济原因对货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因而钱荒问题一直存在。
而相比之下,南方九国或因其特殊地理位置,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钱荒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而显德后,南唐军用开销增大,加之岁贡方物,其中铜钱是进献的重要一项,以致铜钱日趋枯竭,最后只有通过铸大钱、铁钱来缓解危机。
除此之外,据《十国春秋》卷一百一拾遗记载:“(乾德元年)继冲籍管内当粮钱帛之数,及献钱五万贯、绢五千匹、布五万匹于宋。”《南汉纪》卷一:“(开平元年)十月,献助军钱二十万。”《十国春秋》卷八十一吴越忠爵王世家:“(显德五年)十二月,进贺正钱一千贯、绢一千匹于周。”
《十国春秋》卷十六南唐元宗本纪:“(中兴元年)遣同平章事冯延已、给事中田霖使周,献银、绢、钱、茶、谷共百万。”《十国春秋》卷十七南唐后主本纪:(开宝五年)国主以长春节,贡钱三十万婚。(甲戌岁)冬十月,又遣起居舍人潘慎修贡买宴帛万匹、钱五百万。
上述资料记载了荆南、南汉、吴越及南唐向中原进献铜钱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出,南唐进献的铜钱数量很大,仅开宝五年一次就贡钱三十万络。而据《陆氏南唐书》记载,南唐行用铁钱后,铜钱遂废,至国亡时,诸郡所积铜钱共六十七万锭,而开宝五年一次进贡的铜钱量几乎占其一半,可见南唐后期承受着巨大的进贡铜钱的压力。
不仅如此,此时的南唐军用支出也在增加,开宝二年,韩熙载就曾“请捐内奴钱三百万充军资库用”,“国主从之”。从中可见,军费支出中的铜钱数量也很多。正如《资治通鉴》所载:“岁时贡献,府藏空竭,钱益少”。
另外,观上述资料,可以发现,楚、南汉这样铜钱缺乏的地区,进献的铜钱也在不少数。这其实更加剧了铜钱的紧张,所以只能铸造铁、铅、锡钱来增加货币的数量。
由此可见,南唐后期出现的钱荒是由于铜钱大量用于进献和军费;而其他地区,也因被迫进献本就缺少的铜钱,更加重了钱荒,因而只能增加铸币的种类来解决这个问题。
三、大宗交易不便的问题无论是铜钱,还是铁、铅、锡钱,其单位价值都不高,且体积笨重,不便于远程、大宗交易。因此唐代时为解决货币远程流通的困难,发明了“飞钱”。
而五代十国时期,南方与北方、南方各国之间政权彼此独立,“飞钱”这样全国范围内的汇兑制度不可能实行。朱伯康、施正康合著《中国经济通史》上卷中指出:“楚马殷在长沙铸`乾封泉宝’大铁钱,又厚又重,不便交易,市面上用契券来代,指垛交易。这种契券,已有兑换券作用。”
这只是楚境内实行的汇兑方法,至于其他国家内及各国之间,未见有类似记载。也就是说,除楚之外,十国时期各国大宗交易不便的问题没有通过汇兑的方式解决。
汇兑制度是以政府信誉为前提条件的,这在十国时期各国间显然不能实行。但是白银在各国之间是通用的,而且单位价值高,便于携带,恰好适用于大宗交易,特别是各国之间的远程交易,这也是这一时期白银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推广的重要原因。但是,白银的使用毕竟有限,因而对于解决大宗交易问题的也只是限定在一定程度之内。
四、总结总体而言,与唐代统一的货币制度相比,十国时的钱法呈现明显的区域性,这也是政权相互独立的结果。十国时期南方的铜矿得到大量开发,铜钱的铸造额也随之提高,同时由于铁、铅、锡钱的加入,钱荒问题不如唐代严重。但铁、铅、锡钱自身的缺陷使得盗铸问题更容易发生。
实物货币在十国时期仍然存在,但只是为补充铸币的不足。由于实物货币自身的局限,加之失去政令的保护,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地位必然日益下降。
除此之外,虽然白银在十国时期的使用范围得到推广,为缓解大宗及地区间的交易不便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白银仍主要用于进贡、赏赐等非一般流通领域,因而只是在一定程度内发挥作用,其地位不能与主币—铸币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