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康熙王朝》中有个片段让人记忆犹新,康熙在视察长城期间因一首残诗而看中了张廷玉的才华,之后本着历练他的想法,令明珠安排他担任怀柔县知县,明珠却说他已经是六品官,再让他去担任九品知县有些不合适。康熙对此不置可否,下令晋张廷玉为五品,让其以五品任知县。用康熙的话说,知县是朝廷的基石,如果谁能干好知县,他连一品都舍得给。
知县是一县之父母,是连接百姓和朝廷的基础。他们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一方百姓的福祉,乃至朝廷的安危。既然此职如此重要,朝廷断不会只让知县一人来管理人口以万计的县,毕竟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今天我们要探究的便是清朝县制情况,了解下里面的人员结构和权力生态。
清朝县衙
一、清朝县衙里面吃皇粮的人有哪些?1、能称之为官的有哪些?
清朝的县属公职人员有官和吏之分,官在吏之上,有朝廷认定的品级,属“朝廷命官”。知县作为县中的正印官、一把手,多为正七品,即影视剧中常提及的“七品芝麻官”。史载清朝知县可以按季到朝廷指定地点领取俸禄,一年下来,俸银四十五两左右(不含养廉银和恩俸银)。
正印官之下有佐贰、首领、杂职和教职四类官。四者之中属佐贰官最尊,不过因各县情况不同、各项公务的繁杂程度不同,所配佐贰官(即县丞和主簿)的人数也有多寡之分,或一个也不配、或配一两人、或配多人,清朝大多数县都没配。如果同时配了县丞和主薄的话,那么县丞就相当于仅次于知县的二把手,多为正八品,主薄则为三把手,多为正九品。
清朝文官俸禄(未含养廉银)大致情况
官职和俸禄挂钩,清朝县丞和主簿的俸禄比知县略少,二者每年的正俸银分别为四十两和三十三两左右。首领官,即典史,基本每个县都会配,多为不入流,按清制,不入流之级附于从九品,可享从九品的俸禄待遇(每年正俸银大概在三十一两左右),且穿戴从九品的练雀补服,故典史亦为有品级的官员。教职官,即教谕和训导,大多数县只设前者,是为正八品,俸禄和县丞差不多。
杂职官分为管理类和技术类,前者为巡检、仓大使和驿丞等官,多为从九品或未入流,俸禄和典史差不多。后者为训科(即医官)、道会(即道官)、僧会(即僧官)和训术(即阴阳学官)等官,一般各设一人,不过他们均属设官不给禄的范畴,不吃皇粮、靠自己的本事谋生。
清朝九品文官的补服
2、不能称之为官的有哪些?
有官就有吏,吏有经制吏、非经制吏和挂名书吏之分。经制吏即典吏和书办等,多安排在各房任职,比如对照六部的六房,每房会有一名典吏,他们都是正式工,都有朝廷额定的工食银(多为每年六两)。清朝县属经制吏都有定额,少则十来人,多来则二三十人,总的原则是大县多、小县少,富县多、穷县少。
非经制吏即贴写和帮差等,属定额编制之外的临时工,一般数量都比较多,“较经制十倍有余”。他们的薪俸由县里自己想办法解决,朝廷是不管的。挂名书吏的重点在“挂名”上,有些人为了弄个吏员的身份标签,倒贴钱给衙门,这些人既不当差,也不要薪俸。非经制吏和挂名书吏均没有吃皇粮的待遇。
清朝县衙内的“房”
吏之下有役,即杂役,从字面上来说,役不是职,是劳役。杂役亦有经制、非经制和挂名之分。经制正役一般百余人,他们皆有额定的工食银。非经制役是编外人员,无工食银,人数往往数倍、一二十倍于经制正役。经制正役中属三班衙役(即皂班、快班和壮班)地位最高,他们的工食银多为每年六两,不过快班中的马快要高不少,能有个十五六两。
至地位稍低的库子(管仓库的)、门子(看大门的)、禁子(看监狱的)、厨子、马夫、鼓夫、轿夫和防夫等经制正役的工食银也基本都是每年六两,多也多不到哪里去。非经制役即帮役、跑腿、跟马和白役等,属临时工,他们的薪酬由县里自行解决,朝廷财政是不管的,而且像白役这种是朝廷明令禁绝的,只是碍于实际情况而默许了他们的存在。
清朝衙役巡街
二、清朝知县能否在衙门里一言九鼎?1、知县和县里其他官的关系如何?
清朝的官制虽然很多都沿袭明朝的,但是官与官组成的权力架构却有了较大变化。原本明朝的佐贰官和正印官之间是互相监督的关系,正印官没有一票否决权,很多事情需要和佐贰官联名签字才能奏效,而且像县里的佐贰官和巡案、巡抚等领导联系比较密切,常常可以临时代理知县职责。明朝知县和佐贰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四个字概括,犬狼对峙。
情况到了清朝就不一样了,随着正官负责制逐渐确立下来,佐贰对知县的约束作用越来越小,知县对佐贰的控制力越来越大,乃至越来越多的佐贰沦为闲职,被朝廷大力裁撤。据统计,清朝一千三百多个县中配了县丞的大概有四分之一左右,主簿则仅二十分之一左右。不过后面的佐贰官一旦配上了,基本都可分厅治事,有自己的一方天地,阳奉阴违起来也会让知县头大。
清朝新会县衙和县丞署相隔10公里左右
如果县里没有佐贰,典史一般在管好自己分内事(治安管捕)的同时,可以兼领部分佐贰之职,其境况自然也就和佐贰差不多。无论哪个朝代,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声望都会比较高,县里的教谕虽说俸禄不高,但是因为其手底下有一帮士子,便可对社会舆论形成有力影响。如果教谕对知县的施政提出意见,知县都会比较重视。
杂职官虽然在地位上有些不尽人意,但是他们是官里面离百姓最近的,是为“职分虽卑,而亲民最近”。他们或为某个区域的土皇帝,比如巡检,或为某个领域的带头大哥,比如僧会,他们如果在一线搞点什么事出来,知县免不了受牵连。由此来说,清朝的知县虽然比明朝的要威风些,但是对县里的其他官多少还是有些顾忌。
教谕给学生们上课
2、吏役是不是完全服从知县?
凡事都有一个规矩,官府亦不例外,各种律例得遵守。然而律法易知,条例却让人头大,比如顺治朝针对某项事务出台了两项条例,到了康熙朝做了几次调整,又有几个版本,再到雍正朝、乾隆朝……科举出身的知县哪里又能尽数搞得清楚?知县做不到,有人能做到,便是天天和条例打交道的吏。如此下来,吏就拥有了条例的解释权。
县吏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费尽心机地愚弄包括知县在内的上官,即使上官心里有数也不打紧,因为上官需要这些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而且这些县吏基本都是本地人,熟悉本地情况。别说县官拿他们没办法了,就连朝廷都常常只能徒呼奈何,故而只要县吏没有惹出大麻烦,大家面子上过得去,知县基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官和吏
知县在一县的任职年限也就几年时间而已,一切以稳定为主,而县吏同样需要稳定,二者因此还是有一些共同诉求的。如果知县大动干戈、不循旧例,损害了县吏的利益,县吏肯定是要与之对抗的,最后各种糟心的事情反而会更多,受影响最大的也会是知县,毕竟知县还有大好前程在前面等着,县吏却没有,瓷器何必去和瓦砾碰呢?
吏干的是脑力活,役则是干的体力活,二者常常互相配合、合起伙来谋利,其中又属衙役最爱干这种事。还是那句话,只要不过分,上官也不会做太多动作,了不起就是打一顿板子。当然品质好的吏役肯定还是有的,只不过品质差的居多而已,毕竟他们有自己的优势傍身,利欲熏心的底气甚至比佐贰官、杂职官还足。
清朝知县训斥衙役
结语综上所述,清朝的县虽说是基础行政区,但是县中行政体系的复杂程度不亚于州府,甚至犹有过之。知县虽然是县里的领头羊,可底下有少则百余人、多则数千人的团队需要摆弄,团队之中有官、吏、役,有吃皇粮的和不吃皇粮的,不同位置、不同层级的团队兄弟都会有不同的想法。如此情况下,知县要想一言九鼎、让所有兄弟都听令而行,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知县为了避免自己被团队所缚住手脚,往往会聘用一批亲信,比如各类师爷和长随等。这些人虽然无职无级,可他们却能够凭借一个“亲”字来对团队形成监督和制衡作用,他们就像皇宫中的宦官,不过宦官也有和大臣勾连一起的。总而言之,制度建设如果不够完善,其可利用性就大了,简单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复杂。
参考文献:
《清实录》
《南国学术》
《清代官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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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错
太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