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陕西省基层医生培训中心。学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
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含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汉光北路74号
高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
一、历史沿革
▶ 学校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陕西省卫生学校。
▶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
▶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二、重点学科
“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个)

三、2024年招生政策要点
1.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不设专业级差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对每一位进档考生,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志愿,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后一考生。
2.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得报考。
3.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规定时间内未签署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学校招收的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icc国际创意学院”国际创意课程项目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仅录取有志愿考生。
5.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肢体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正常、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相关专业;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
四、转专业政策
第一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自入学以来无考试作弊、不在行政处分期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第一学期考试课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并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
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二)高考文科考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专业;高考理科考生申请转入只招收文科考生的专业;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单招、普通专科起点本科者;
(四)考试作弊或有行政处分;
(五)申请转专业截止日期前有不及格课程(含缓考不及格);
(六)身体条件受转入专业限制;
(七)正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或应予退学处理者;
(八)已申请并转过专业者;
(九)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西安医学院2024年在陕西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