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军饷的发放方式因朝代而异。战国时期,士兵没有军饷,兵器、甲胄、马匹都需自己提供,唯一的福利是战场缴获的战利品归自己所有。商鞅变法后,建立军功奖励制度,积累军功可换田地、房产等,最低军功等级一年 50 石粮食,最高一年 1000 石粮食。斩杀敌方武将还能提升官职并获土地、房屋和佣人奖励。南北朝时期,以免除士兵本该上交的赋税代替军饷。西魏发明府兵制,兵农合一,土地由国家给,以免除赋税冲抵军饷。
据《宋史》记载,宋朝上等禁军月军饷 1 贯钱,中等士兵七百文,下等士兵五百文。士兵衣食住行由国家负责,入伍有招募费用,打胜仗还有额外奖励。明清时期基本沿用募兵制,分级发放军饷。但很多时候军饷不能按时发放,会拖欠积压,有些直接发放到士兵家中,有些由返乡士兵带回去。
一贯钱大约 6—8 斤,在古代这是一笔不小的重量。以宋朝为例,一贯钱对于士兵来说也是一笔重要的收入。然而,带着如此重的铜钱确实是个难题。古代没有现代的便利交通和存储方式,士兵们可能会将铜钱存放在较为安全的地方,如军营的仓库中,或者委托信任的人保管。如果要带回家,可能会选择在探亲或退伍时一次性携带。但在战乱年代,士兵们能否顺利拿到军饷并带回家,充满了不确定性。
二、古代军饷的保管方式(一)寄回家中在古代,当兵之人多为家中青壮劳力,是家庭的顶梁柱。当士兵有了军饷后,往往会选择托人将其寄回家中,以供养亲人。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一家老幼的生活主要依靠成年男子的劳作所得。而士兵每月的饷银,便成为了家中老幼妇孺生存的希望。由于古代交通不便,士兵们可能会寻找可靠的同乡、商人或者返乡的其他人员帮忙将军饷带回家。例如,在某些历史记载中,士兵们会在战争间隙,将积攒的军饷交给即将返乡的战友,嘱托他们务必将钱安全送到自己的家人手中。这样既保证了家人的生活所需,也让士兵在战场上能够更加安心地作战。
(二)官员保管如果没有合适的人能及时把军饷寄回家中,士兵们普遍的做法是找一个信得过的军官保存自己的饷银。在古代军营中,军官通常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品德,士兵们相信他们不会贪墨自己的血汗钱。哪怕在之后的战斗中不幸丧生,这些品德高尚的军官也会找机会将饷银转交给士兵的家人。比如在宋朝的军队中,就有许多士兵将自己的军饷交给掌后勤、记功或发饷银的官员保管。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士兵的财产安全,也体现了古代军队中士兵与军官之间的信任关系。
(三)随身花销在相对和平的时期,古代大军行动时会有许多买卖之人跟随,携带大量货物以便军中将士采买。此时,士兵们会将大量的银钱花在随营的 “女妓” 身上。这些女人靠军队生活,白天洗衣做饭,晚上有偿解决士兵的生理需要。战争结束后,士兵们活着回来,往往会邀三五袍泽大吃大喝一场,为了解决精神和生理方面的问题,他们会把大量的军饷花到这些女人身上。此外,士兵们也可能会购买一些自己喜欢的物品或者纪念品。这样一连串的活动下来,为数不多的钱财也就花光了,根本就不用考虑怎么存放了。这些可怜女人的来源多样,有犯了重罪官宦的妻女充军、剿灭土匪强盗的妻女以及俘虏敌对势力的女人,当然也有靠自己活不下去的孤苦女子,不想沦落风尘的选择了自杀,大多数人选择了苟且活下去,这也成了士兵饷银最终流向之一。
三、不同朝代工资结算方式(一)年薪制为主的古代在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无论是朝廷大臣还是普通长工,主体实行的都是 “年薪制”。那时的 “年薪”,官方称 “年俸”,为官员所独有,而普通人则称之为口粮或工钱。中国古代的 “年薪制” 是真正意义上的年薪制,到年底才发,按年结算。即便是为地主家打长工的农民,也需等到年终才能领取全年的劳动报酬。如果家中急需用钱,也可提前支取部分,待年底再统一核算。
据考证,东汉以前俸禄发放的都是食物,比如秦朝时,不同等级的官员俸禄主要为 “粟米”,爵位最低的公士一年 50 石粟米,爵位最高的彻侯一年 1000 石粟米。秦朝的一石相当于现在的 31 公斤左右,以现在优质小米的价格 10 块一斤来算,秦朝爵位最低的公士一年工资是 31000 块,爵位最高的彻侯一年可以拿到 62 万块。
汉朝建立后,承秦制建立了正规的 “俸禄制”,以官员等级大小为标准发放俸禄,分为三个档。第一档万石级别三公,工资大概 4200 石左右;第二档九卿和一些郡守、太守、县令,工资两千到几百不等;第三档斗食和佐史,是汉朝工资最低的官,年俸不满百石。
(二)月薪制的雏形中国古代的 “月薪制” 真正出现于南朝宋政权。刘裕领导下的宋政权进行了一系列有利于人民的改革,其儿子刘义隆继位后,继承了改革精神,推行 “按月分俸” 制度。据《南史・阮长之传》记载,这一制度是在元嘉末年(约公元 450 年)开始实行的,对当时的工薪阶层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是现代 “月薪制” 的雏形。
在南朝宋政权以前,辞职者结算工资时间一般以 “芒种” 为标准,相当于现在每年的 6 月 6 日前后。如果在芒种前辞职,则其一年的工资悉归后任和替岗者。到了唐代,则将结算时间提前了约一个月,即每年的 5 月 5 日。凡在每年 5 月 5 日以前上岗的,可领全年工资,否则便不可以。月薪相对年薪更为灵活,月结月清,为劳动者的 “跳槽” 提供了更多便利。
四、各朝代货币情况及购买力(一)宋朝前期货币情况宋朝前期,货币体系主要以铜钱为主。铜钱在我国古代金属货币中占据重要地位,两宋时期铜钱种类丰富,名称多样。由于年号钱的兴起,每换一个年号就铸新币,加上形状、材质、文字等不同,宋代的铜钱种类数不胜数。官府牢牢掌握铜钱的铸币权,为推动经济发展,大量发行铜钱。
同时,在宋朝前期,虽然有早期纸币 “交子” 出现,但并不常用。“交子” 首先在四川地区由 16 位富豪为解决经商中铁钱携带不便的问题而开发出,后来宋朝官府同意其作为货币流通,并设立专门机构管控其发行。
(二)一贯钱的购买力一贯钱在不同朝代的购买力有所不同。以宋朝为例,通过古今粮食价格对比换算,可分析一贯钱的购买力及价值。
宋仁宗时期,米价是六七百文一石。宋代一石约合今天的 118.4 市斤,如今普通散装大米价格按三四块钱一斤计算,一贯钱约合现在的 700 元左右。但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同一商品的价格差距很大,单纯以米价来换算一贯钱并不是很准确。
在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 年)九月,因多地粮食大丰收,官方报告每斗米的价格为 7 至 8 文,每石价格 70 至 80 文。到了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 年),全国粮价普涨到了每石 300 文,增长 4 倍左右。而在宋仁宗皇祐后期至宋英宗治平年间,全国的平均粮价是 “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贱价六十文至六十二文,九十八陌”,此时每石米价已涨到了 700 文一石左右。到了北宋末年,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 年),全国的平均米价大约是每石 2 贯 500 文至 3 贯。
由此可见,一贯钱的购买力在不同时期有很大波动。在北宋前期,一贯钱大概是穷人过节时的一桌酒席钱,还可以在开封买一头公猪,其实际购买力应该不止 700 块钱。而在北宋末年,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一贯钱的购买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