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看一些历史电视剧或电影时会出现这样的画面,如果有人犯了重罪那么就会受到严酷的惩罚。
古代的刑罚主要有五种,分别是绞刑、斩刑、腰斩、凌迟、车裂。后来为了缓解当时的阶级矛盾在隋朝后改为笞刑、杖毙、徒刑、流放、死刑。其中流放是出现次数最多的惩罚制度。
流放也叫发配,就是将有罪的人送到边远地区进行劳役。
发配分为两种,一种是终于制、另一种是永生制。
终于制就是有罪的人要一直在发配地劳役到去世,永生制就是罪责要子孙后代一起承担。
对于有罪的人来说发配是件很让人害怕的事情,因为发配去的地方都是一些人烟稀少之地或者是极寒之地。这些地方条件都非常艰苦,而且路途遥远。
在古代最著名的发配地就是如今的海南、新疆、东北、四川、神家架,当时这些地方离中原距离远,经济发展也不如中原繁荣。
而送这些重犯的人一般都是官差,来回几千里路官差们都是不愿意去的,因为路上会出现怎样的事情谁也不知道。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如果押送的是女囚,那么这些官差却都要抢着去,这是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一、发配刑法
其实发配刑法的起源还是比较早的,只不过后边在隋朝时才被写入刑法之中。
在这之前只是出现的次数比较少,可以以零星这个词来形容。在秦汉时期发配就已经形成了一种体制,但是到了南北朝后期发配归于死刑里的一部分。
到了隋朝的时候才被正式确立,从此以后发配之刑就一直延续到清末时期。
发配是中国古代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发配的原则是南人发北方、北方人发南方。
发配刑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让有罪之人远离熟悉的生活环境,把他们押送到荒僻和远离家乡的地方,以此对他们进行惩罚,从而震慑到其他的人,维护当时国家的统治。
在古代发配的距离远近是以京城为中心来计算的。
比如北周时期发配的距离是从二千五百里至四千五百里不等。到了隋朝发配的距离是根据惩罚的级别来区分的。
唐朝时期发配的距离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个级别,最晚需要在一年内到达目的地。
到了宋代发配的等级与唐朝差不多,发配的距离最短为二千里,最长为三千里,行程规定的时间也是一年。
后来元朝与明朝的发配制度与宋朝一样。不过明朝还增加了五刑二十等体系,也就是按照发配的距离远近处以杖刑。
清朝时期发配的方式与隋朝一样,不同的是惩罚等级再加杖刑一百, 强制要求罪犯劳役一年。
从这些发配制度也可以看出,当发配里程减少时就会增加杖刑的惩罚力度。
其实有时候犯了重罪的犯人在发配前还会遭到鞭打,然后再进行赶路。
可以想像在这种情况下犯人很难走到发配地的。就算到达了目的地,估计半条命已经没了,所以说能顺利到达发配地犯人的数量也不是很多。
那么在古代什么情况下会被发配呢?
在古代时官员如果犯了欺君之罪或者是因为其它原因惹怒了君王有时会被发配到边疆。
那么发配的人为什么不选择逃跑呢?
首先在发配前有罪的人都会在身上加上枷锁或者是脚链,以避免他们逃跑,也就是说连走路时都不方便,更别说跑了。
其次就是从宋朝开始发配的人都会在脸上刺上金印,就算是侥幸跑了也会很快被抓回来,抓回来以后的结果就只有一种,那就是斩立决。
逃跑对有罪的人来说代价是太大了,发配的话还是有一条活路的。
因为对于发配的人来说如果等到大赦的时候就可以提前结束这种生活了。
一般在古代新君王继位、太子诞生、太后生辰、君王生辰等都有可能会大赦天下,也就是说只要君王高兴,那么就可以恢复自由身了。
在古代发配的人之中有三个人是比较有名的,第一位就是是枊宗元。
柳宗元与韩愈共同倡导了唐代古文运动,他的散文论点性很强,笔锋犀利,讽刺当时的朝代用词辛辣。
因革新失败后被发配到如今的广西柳州一带,后来君王大赦回到京城。
第二位就是是苏轼,他为了避免无休止的争斗自愿去了杭州任职,但后来因为对当时变法的态度与君王意见不同被发配到如今的海南一带。
后来朝廷颁行大赦,苏轼复任朝奉郎职位。同时苏轼也是北宋时期著名的画家、文学家、书法家。
第三位就是林则徐,禁烟成功后,因为当时的君王听信了谗言,把林则徐发配到如今的新疆一带。
虎门销烟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旷古未有的壮举。林则徐的禁烟行动维护了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向全世界告知我国人民不屈服于侵略的决心。
后来六十五岁的林则徐又被咸丰启用,从新疆回到京城直到病逝。
那么负责发配这些犯人的都是官差,可是他们并不愿意去,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是路途太远,对于发配这件事来说不仅是对犯人对于官差来说也是一份苦差事,因为路上出现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万一再遇到想把犯人救走的人,那么官差自己的性命都成了问题。
其次就是如果官差和犯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目的地,那么官差就会受到惩处,这个时候他们要挡责任的,所以官差并不喜欢押送发配的犯人。
不过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如果发配的是女囚,官差会非常乐意,这又是为什么呢。
二、客观原因
在古代时交通工具比较简单,一般就是马车、轿子、船、步行。
发配的人因为犯了罪就只能步行前往,同时发配之地都在千里之外,所以要走上几个月或者是更长的时间。
而跟随的官差一般都是由低层人员组成的,也就是说在古代好人家的孩子是不会选择当官差的,因为这并不是份好差事。
虽然说是在官府上班,可是普通老百姓并看不起他们。
这是因为在古代官差大部分人都是不富裕的老百姓、地棍、逃避徭役的人组成,逃避徭役这种人就是给官府干活可以免除徭役。
由于官差的地位不高,工资也就相应的并不多。如果被派到送女囚的话,他们是非常乐意的。
首先是押送犯人是给补助的,也就是说不管押送时间的长短,不仅给官差发工资,另外他们手里还会有官差和犯人的饭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而且这些发配的女囚一般都是非富即贵的人家,只是被受到了牵连。
所以为了让她们路上少受一些苦,家里人会给官差一些银两打点一下,让官差在路上多多照顾下。
对于这些额外的银两官差是不会上报的,双方会达成一种默契,因为这种事暴露出来对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所以官差押送一次女囚可以赚到不少钱。
其次就是谁也不知道哪天女囚的家人或者是亲戚突然又得到了君王的重视。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曾经关照过女囚的官差来说是件好事,说不定可以再得到一份厚礼或者升个小官等好处。
最后就是由于女囚本身都生活在富裕人家或官宦之家,外貌和身材都是不错的,有些官差就会趁机抹油。
因为路途遥远,路上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休息、怎样赶路都是由官差说了算的。
虽然说女囚以前的身份比官差高,但是如今是有罪之人,而且按照古代的规定,如果发配之人中途去世,官差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所以对于有些官差的过激行为,这些女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囚本身就行为开放,在发配的途中会主动讨好官差让其得到好处,以此换来一路的平安和照顾。
其实造成这种现象是因为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并不高,当家族发了意外后,自己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只能听之任之。
但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我国女性地位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女性地位的变化
在古代对我国女性的要求就是“三从四德”、“相夫教子”这些被称为女性美德。
此时女性还处于从属地位,尤其是在宋朝对女性的要求也越来越多,当时宣导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
而缠足就来源于北宋时期。清末的“天足运动”就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但是到了新中国建立后缠足才被废除。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女性的法规,同时在《婚姻法》、《宪法》、《选举法》都对女性的义务、利益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得女性拥有与男性相同的地位。
随着我国对家风建设的宣传,在家庭中女性也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据有关部门的数据统计,如今我国家庭中女性拥有话语权的占比在六成以上,其中城镇占比为71%,农村占比为56%。
与一些欧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女性目前是地位比较高的,这也说明我国女性地位有了很大的改观。
那么提高女性地位对于我国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呢?
四、女性地位提高的意义
首先提高女性地位可以使我国的生产力从单一男性化转变为多元化。
让女性参与到劳动生产中来,可以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成果。
其实有很多女性的智慧并不比男性差,有些女性还会高于男性,提高女性地位可以更好的发挥她们的优势。
比如女医生、女护士、女科学家、女企业家、女艺术家等。
女性独有的特点可以让她们在社会生产中将勤劳、踏实、有韧性发展到工作中,对于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其次就是女性地位提高后可以促进家庭的进一步和谐。
女性参加工作后眼界宽了、脑子也灵活了,不仅可以增加个人魅力还可以实现经济独立,这对于我国社会的稳定是有好处的。
最后就是女性地位提高后受教育的机会就多了,那么在培养后代时就会得心应手一些,对于后代的思想教育起到重要作用。
结语
我国的女性从原来家庭的附属地位变为如今可以独立顶起半边天,说明随着我国文明程度的提高,对女性越来越重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之一。
在如今这个时代,只要相互尊重与宽容社会拥有美好的未来。
你是如何看待古代发配的女囚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女性地位是提高了,可生育的义务都不尽了。有能力就多生些吧,难道指望异族来发扬华夏文明
你想啊,又不用给钱,不给钱就不算。。。。[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