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男子闯高速路被撞死, 家属将三方告上法庭! 法院竟然这样判…

湖北武汉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收费站出口闸杆拉起,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被一辆小车撞倒身亡。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承担主要责任。但陈

湖北武汉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收费站出口闸杆拉起,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被一辆小车撞倒身亡。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承担主要责任。但陈某家属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未尽到管理义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日从新洲法院获悉,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肇事司机承担40%责任,陈某承担60%责任,高速公路无需担责。

1、事故原因

2018年1月24日晚8点半左右,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汪集高速收费站出口闸杆起来时,越过闸杆进入高速公路。当晚9时10分,广水男子许某(化名)驾车正常行驶在江西回到广水高速公路上,而此时陈某已步入高速主道,车行至湖北武英高速公路武汉向41KM 00M处与陈某发生碰撞,陈某当场死亡,许某的车辆受损,事故现场惨烈。经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责任,判定陈某承担主要责任,许某承担次要责任。

随后,陈母将许某、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行使的是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责,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因阻止行人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属于安全管理工作,所以该工作并非高速公路管理处的法定职责。

因此,新洲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陈某其母交强险保险金11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9万余元,合计20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网友回复:

A:男子是成年人,自己上高速出事自己应承担95%的责任,高速路管理不当应承担5%的责任,司机无责,但死者还要维修车俩所有费用

B:高速公路何來驾驶员责任,交钱跑高速还得赔线。无理

C:司机无责,行人90%的责任,高速路也有10%的责任。为什么把行人放进去了?

D:你建了高速路,让车上路使劲跑,你明知道高速上遇见障碍物躲避的风险有多大,稍不注意可能就是车毁人亡(车内人),但你却没有做好相应的保障让司机在安全的情况下驾驶………凭什么司机要担责!高速公路却不担责!这是哪门子规矩?

3、相关责任

所以,Leo最后总结一下,主要争议点:

1、一般行人违规乱穿马路出事故,也没见车辆要赔40%的,最多10%的人道主义赔偿

2、高速公路管理处居然不用为高速的安全负责?当然一般道路事故也没有说让道路管理部门赔的先列。

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理?这样的判罚合理吗?司机应不应该赔?不妨留言发布自己的意见!

热门文章推荐 ↓

---  我是分隔线  ---

最后的最后,我们的猜车图,公众号回复后除了答案,还有一个车型小故事的,大家不妨试一下,了解更多经典车型故事。

觉得高速公路要承担责任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