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古城“撬锁亮灯”事件,官方道歉了,网友不买账。这道歉来得太轻巧,像闹剧落幕前的尴尬谢幕。避重就轻一纸道歉书敷衍了事,大同“破门亮灯”事件官方只道歉不处罚怎能服众?
本以为大同古城“破门亮灯”在社会舆论的推动下会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和处理,没想到最终却迎来了一纸道歉声明,从内容上看语句流畅,态度诚恳,但是却无半点追责之意,这种“自罚三杯”的方式肯定难以服众,于是遭到社会各界更为激烈的反应。
这里有几点大家要明白,违法与否,不是说“撬锁”就违法。很多特殊情况是可以撬锁的。尤其是法律部门给予许可的情况下。而且我们并不知道是否有相关的契约,比如“商户需要配合街道统一管理等”。通话中录音首先不完整,就算完整法庭是否采纳,也是未知数。因为提前没有告知电话在录音。这里是否存在故意引导,挑衅等方式。
这么多人多个部门联合行动,没考虑这件事的负面影响?后续需要搞清的是,是不是街道道歉就算结束了。当事人开店为啥因为个开灯,拒不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从商户角度看,自己的店自己有处置权。像那位岳先生,闭店后被撬锁开灯,这是对他合法权益的侵犯。他的店是合法经营场所,不是想进就能进的。而且电费还得自己掏,没任何优惠,这就很不合理。
从工作人员角度,开展亮化工程是好事,但不能违法操作。“破门”和强制“亮灯”都是违反法律原则的。当地也承认存在思想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事件警示着,政府部门做事得依法依规,尊重民众权益,不能为了所谓的城市形象就乱来。
提升旅客体验感应从软件开始,交通是否方便,饮食是否多样化,价格是否合理,人文关怀是否到位等,而不是硬性从硬件浪费堆砌。主要景观亮化可以理解,但不能过度,节假日要求商铺打烊后留着招牌灯可以理解,但要求店内也留灯,这明显过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