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的市民彭小姐反映
她和其他一些消费者
遭遇了商家不签合同、拒绝退款等问题
于是向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投诉
没想到的是
包含自己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
竟然被行政部门
直接转到了被投诉对象手里
……
原来此前
彭小姐等多名消费者
在某连锁品牌普拉提健身会馆
充值办卡
最近,受门店调整影响
一些消费者提出退款
记者前往涉事门店
找到相关企业负责人
她大方承认没签合同
并拒不退款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照惯例是可以
在扣除30%手续费后退款
而她拒绝退款的理由是
彭小姐向市场监管部
投诉举报了门店
出乎意料的是
依据竟是一份来自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后台的单子
而彭小姐也表示
得知店主竟收到自己的投诉信后
惊讶又害怕
记者随后向
属地市场监管所核实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
健身企业的管辖权在文旅部门
但彭小姐是通过
全国12315系统投诉举报的
他们是出于好意帮她与商家协商沟通
那么
行政部门不经本人同意
将其直接透露给被投诉对象
这合规吗?
记者查阅了相关规定
其中明确
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将
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
泄露给被举报人
对此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吴涛表示
▽
新闻报道后
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
市场监管部门即使告知商家
也应将投诉者的个人信息剔除
有网友认为
应保护投诉者的个人隐私
否则以后没人敢投诉了
有网友表示
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情况
对此,你怎么看?
有啥稀奇,12345不也一样?投诉街道不作为,直接接到街道,让投诉对象处理
不负责任的人!
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