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注意:贪污罪的刑事立案与量刑有了新标准

山间古道路 2024-10-06 15:04:55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指引下,我国的法制建设越来越科学和完善,特别是很多刑事立案和量刑标准都得到了与时俱进的修改。2024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中,贪污罪的刑事立案和量刑有了新标准。

我国自反腐败斗争开展以来,无论是“打老虎”还是拍“苍蝇”,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其腐败犯罪都少不了贪污和受贿这两种途径。因此,人们对刑法中贪污犯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尤为关注。但是,法律是一门复杂而严谨的社会科学,对任何人,即便是法律认定的罪犯,也不可滥施刑罚。所以我们的法律总是在不断的修订之中,使其与时代需求相适应。

何为“贪污罪”?贪污罪具有特殊的犯罪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同样以贪污罪论处。如果上述两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则以共犯论处。6月11日,山西省陵川县法院一审判处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程国泰贪污、受贿一案,其中判处被告人程国泰犯贪污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那么程国泰是如何被认定犯贪污罪的呢?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人程国泰利用担任兰花集团纪委书记及分管山西兰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骗取公款7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也就是说虚报冒领、非法占有是贪污罪的主要构成要件。

贪污罪的刑事立案量刑标准,主要根据其贪污数额来认定。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中,贪污罪的刑事立案和量刑标准起点有所提高,由过去5000元提高到了3万元。贪污罪刑事立案量刑的新标准为:贪污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在司法实务中,立案量刑还需综合考量许多相关因素,比如说具有加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贪污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声誉,损害群众利益,历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大家都知道,张青山、刘子善贪污案是共和国惩治贪污的第一大案,无论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必将严惩不怠。新标准虽然在立案量刑起点数额上有所提高,这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但对犯罪主体的覆盖更广泛,标准更具体。从严治党,反腐永远在路上,这是党中央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国对贪污罪的立案和量刑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惩治腐败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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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06 18:42

    贪一万判一年计算做鬼都不放过

  • 文心 10
    2024-10-06 21:41

    贪一罚十,5000元入刑5年。

  • 2024-10-06 22:48

    以全国人均年收入为标准计算,贪人均一年收入判刑一年,超20年判无期直至死刑。

  • 2024-10-06 16:48

    2024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中,贪污罪的刑事立案和量刑标准起点有所提高,由过去5000元提高到了3万元。贪污罪刑事立案量刑的新标准为:贪污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在司法实务中,立案量刑还需综合考量许多相关因素,比如说具有加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