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地产行业最大的新闻,当属多地官宣取消公摊了。其实说取消公摊不够准确,确切地说应该是“取消公摊面积计价的方式”,为了表达方便我就不细写了,大家能看懂就行。
12月17日,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一条指出落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关政策,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张家口市并非首例。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在衡阳之前,肇庆市和湘潭市在今年也发布了相关文件。
其实按套内面积销售,有些城市比如重庆,已经实施很多年了。只不过没有强制性要求而已。还有很多城市虽然没有取消公摊,却另辟蹊径,开始松绑建筑设计规则。去年年底以来,广州、合肥、长沙、佛山、肇庆、北京等多地出台新规,通过放松阳台尺寸限制、鼓励露台等半开放式设计、支持空中绿化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等方式,侧面助推开发商提升项目得房率。
目前看来,取消公摊面积属于大势所趋,肯定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这一行列。不过,未来的新一代商品房,得房率基本都在95%以上,超过100%的也不在少数。当使用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时候,公摊取消不取消,可能也就无所谓了。
公摊面积这一概念不是我们国家的首创,但我们的公摊确实是玩出了花来。别国一般主要公摊电梯、楼梯等垂直交通区域,而我们除这些外,还囊括小区大堂、门厅、走道等水平交通空间,以及物业管理用房、设备间等公共设施区域。七七八八一下来,公摊比例就上去了。有数据统计,北京商品住宅平均公摊系数达23%,上海超20%,广州约19%,相比之下,美国平均仅15%左右,法国更是低至10%出头。
墙倒众人推。很多人把公摊喷得一无是处,甚至有网友说是“为空气买单”。其实我们的房本上都会显示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一般购房合同里也会把公共面积交代得清清楚楚,不存在欺骗问题。真正困难的是购房人往往处于弱势,不会也无法去勘查公摊面积是否属实,这里面就有了很多空子可钻。想想有些开发商连购房款都敢违规挪用,从公摊里偷点面积又算得了什么?
言归正传。取消公摊面积后,大家最关心的,也是网上争议最多的,是对房价有没有影响?
这里面有好几层考虑,我们不妨逐层思考一下。
第一层考虑:公摊面积只是一种房屋销售的计价方式,开发商卖的和购房人买的都是整套房子。房子还是那套房子,成本还是那么多成本,钱也应该还是那么多钱。因此,房价应该保持不变。
这个思路不无道理,背着抱着是一样沉。公摊的都是居民共用的区域,你可以不计价,但你不能不用吧?既然要用,羊毛出在羊身上,谁用谁出钱,合情合理。所以表面上可以按使用面积计价,但公摊的成本肯定还是要平分到使用面积里的。
有很多人希望公摊面积调整后,开发商的单价不变,这多少有点不讲理了。咱们的商品房销售都是一房一价,所谓的单价其实是用总价除以面积算出来的,而且开发商用建筑面积作分母,是为了财务上计算方便。哪有换个算法总价就打八折的道理?
有人用水果打比方,以后买水果,如果皮都不允许计价了,试问果农会愿意吗?他们不懂那么多大道理,只知道这一车水果100斤,就得收200元钱,少给一分都不行。
第二层考虑:上面说的逻辑有个局限性,就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现实中,开发商调价是要承担很大的压力的。
不要小看舆论的力量,现在民间的声音经常能裹挟行政手段,搞出一些荒唐和反智的事情。按上一层的考虑,假如取消公摊面积,新房的售价势必要上调。假设原来得房率80%,每平米1万元,那么现在按使用面积销售,每平米就要涨到1.25万元,足足涨了25%!
这可是不得了的数字,这两年楼市跌得稀里哗啦,很多房子也不过只有这么大的跌幅。现在动动手指改变一下计价方式,房价就复位了?当然我们知道这只是房价的表现形式变了,实质掏的钱没变。但社会是很大的,必然会有大量无良媒体搞一些“震惊”的标题来混淆视听,也必然会有很多不知内情的老百姓会信以为真。还记得过去房价上涨的十几年,开发商是如何人人喊打名声扫地的吗?
换个角度说,开发商并不傻,在产品规划设计的时候也会考虑这个问题。既然公摊不能按房价卖了,那么公共区域的成本肯定就要尽量控制。再搞什么昂贵石材、景观水系、珍稀树种、豪华会所,名义房价岂不是要一飞冲天?倒不如节省下成本,既然买家按使用面积付费,咱们也把成本尽量花到使用面积上去。
所以,开发商肯定会在第一层考虑的基础上,调低新房售价。虽然会比之前的1万元高,但肯定会比1.25万元低,那才合理。
第三层考虑:开发商真的是被迫无奈降价的吗?
大家知道,今时不同往日,房企想降价都快想疯了。最近武汉住更局官网显示,今年三季度武汉市有50余家房企被信用扣分,其中有37家都是因为违规降价卖房。好家伙,打折卖房都属于失信行为了。
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都开始实行房企自主定价,但全国仍有大多数城市实行的是价格备案制度,而且住建部还会定期巡视。另外,房企降价还有一个绕不过的难点,就是老业主。今天你敢打折卖房,明天老业主就投诉你“恶意降价”,甚至带人来售楼处“维权”。
能涨价,鬼才想降价。难道开发商不想多挣钱吗?问题是价格是受供需关系影响的,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必须要随行就市。房价下行期间,你不降价就卖不掉,卖不掉大家都要喝西北风。所以大部分开发商冒着被罚的风险都要打各种擦边球降价,甚至不惜被老业主投诉和维权。
现在好了,借取消公摊面积的东风,原来卖100万的房子,可以堂而皇之地降到80万销售。你看单价还是1万元没有变对不对,至少在表面上并没有降价,对政府、老业主、社媒都有交代。
再往深想一点,地方政府出台这样的法规,难道不是乐于见到这个局面吗?开发商降价还有一定损失,属于割肉促销;地方政府就是完全的坐享其成了。新房卖得越快越好,去库存任务就越快完成,新的土地就越有出让的可能。很多房企都跟地方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就是国企背景,地方当然也愿意他们搞降价促销了。
取消公摊面积,老百姓一片叫好,同时也促成了开发商的隐形降价,堵住了住建部和老业主的嘴,还出色完成了政绩。这一石头砸死多少只鸟,佩服佩服。
综上,我认为取消公摊面积,是能促进房价下降的。不要看这两个月又传来多少新房涨价的消息,就以为房价要回升了。其实你试试放开房企的自主定价权,看他们是会涨价还是降价。深圳的几个日光盘,有哪个不是打折打到跟二手房价格倒挂的?
但这里边还有很多事需要搞清楚。比如物业费和取暖费怎么交?按使用面积交,公共区域物业就不管了吗?按建筑面积交,电梯和门厅里也没给供暖啊?以前统一按建筑面积,合理不合理的,大家也就不提了。现在既然房屋的销售按使用面积了,那房屋的使用是不是也应该好好掰扯掰扯呢?
改革为什么困难,就是因为动一发而牵全身。你改动一个小小的计价方式,说不定会引发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模式的整体变革,撤销几个部门,消灭几个岗位,影响一大批人的财富。别的不说,那些握着存量房的老业主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得房率100%的新房和得房率80%的旧房,谁都会判断哪个更有升值潜力。
所以,取消的是新房的公摊面积,降的可是整个楼市的价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