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驻马店19岁女生小雨遭侵犯溺亡案引发舆论哗然。法院一审以“认罪认罚”为由,对强奸杀人、手段残忍的陈某判处死缓。
然而,检方抗诉直指该制度被滥用,认为“罪大恶极者”不应逃脱极刑。这起案件撕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漏洞——当“从宽”异化为“免死金牌”,司法公正便沦为笑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但实践中却异化为“权力游戏”。据调查,检察机关在量刑协商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辩护人常面临“讨价还价无门”的困境。
例如,在涉黑案件中,办案机关甚至以“认罪可轻判”威胁嫌疑人,迫使其指认同伙,导致冤案频发。这种“被迫认罪”的现象,本质上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践踏。
更讽刺的是,部分办案人员为追求“高认罪率”,刻意弱化证据审查,甚至诱导嫌疑人签署具结书。
河南某非法捕捞案中,一条鲤鱼被鉴定出“价值1056元”,办案机关以此为由定罪,却对“鸡生蛋”式的计算逻辑避而不谈。这种将“从宽”工具化的做法,让制度沦为掩盖司法失职的遮羞布。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应体现“悔罪者宽大”,但现实中却催生出“坦白吃亏”的怪象。据律师反映,部分案件中,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畸轻,甚至低于法定刑,而拒绝认罪者反而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惩罚。这种“量刑胁迫”导致许多无辜者被迫认罪,酿成冤假错案。
在河南小雨案中,陈某两次强奸未遂后杀人灭口,手段极其恶劣,却因“认罪认罚”获得死缓。检方抗诉书痛陈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直指一审判决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这暴露出制度执行中的深层矛盾:当“从宽”被异化为“交易筹码”,司法公正便沦为可随意揉捏的泥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滥用,正在瓦解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四川自贡男子捕捞一条鲤鱼被判拘役,河南小雨案中“死缓”争议,均引发全网对“司法尺度”的质疑。
当“从宽”成为某些犯罪分子的“护身符”,受害者家属的伤痛与公众的愤怒交织成对司法公正的集体焦虑。
更危险的是,该制度可能助长“犯罪有理”心态。若罪大恶极者仅以“认罪认罚”逃脱死刑,无异于向社会传递“狠一点就能活”的错误信号。正如学者所言:“认罪认罚从宽不是‘免死金牌’,对严重暴力犯罪必须坚守死刑底线”。
河南小雨案的抗诉,撕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致命伤。当“从宽”沦为“免死金牌”,司法公正便沦为可随意交易的商品。
唯有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强化量刑协商的实质化,保障辩护权与被害人权益,才能让制度回归“繁简分流”的本意,而非成为罪大恶极者的“逃生通道”。
司法是社会的最后防线,容不得半点妥协。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被扭曲,终将失去民心,成为法治进程中的历史污点。是时候刀刃向内,剜除制度毒瘤,让正义不再被权衡,让罪恶终受惩罚!
最后,祝愿驻马店检察机关成功抗诉,以杀人凶手的死刑告慰女孩的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