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事件:网友竟大呼“监局变艺术家”?

明天好 2024-08-21 13:10:16

最近,湖南邵阳绥宁县的一家名为曾哥烧烤店被投诉涉嫌"违规出售拍黄瓜"。对此,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回应称,该店存在非法销售自制凉菜的行为,并已要求其进行整改。同时,经营者积极配合整改,并未造成危害后果,故决定不对此投诉举报事项立案。报道来源于8月15日的环球时报。

此事引发了网友的评论,有人表示“小摊小贩辛苦经营,轻微违规应当以温和的方式进行执法”,更有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良知处理表示感激,认为小个体户的经营并不容易。这种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立案却受到网友点赞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职业打假人为牟利而利用了这种机会,激起了公众的不满情绪。这些职业打假人通常采取两种方式进行行动:一种是借助投诉举报来勒索商家私了,以谋取私利;另一种则是在市监部门对商家处罚后,他们会从中获得相应的奖励。

可以毫不掩饰地说,某些职业打假人的行为确实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对商业环境造成了破坏和干扰。

据媒体报道,上海在2023年的职业索赔投诉数量高达24.6万件,其中近8000人年度投诉量超过10件。还有一些人在一年之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

由此可以推断出,这些索赔行为将耗费大量行政资源,也会导致众多商家卷入纠纷。据了解,近年来,职业索赔案件的数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具有团伙化、链条化的特点。可以说,对职业打假人的行为确实有必要进行规范。

绥宁县市监局选择对此不立案并不意味着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因此相关的职业打假人也将不会从中得到任何实质回报。

事实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选择不立案是有法可依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0条表示,一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属于轻微情形并得到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也规定,“轻微违法行为,并且得到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可以不予处罚。对于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的情况,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说到底,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得到了网友的点赞,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依法办事。简而言之,如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执法,就可以减少职业打假人的钻空子。一旦职业打假人发现对“拍黄瓜”的举报没有利可图,他们自然会减少这种追求利益的举报行为。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也在降低办证门槛,简化经营许可程序,为餐饮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便利。例如,今年5月10日,《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上海售卖“拍黄瓜”等简单小冷菜,不再需要设置专门间隔,给予合法经营的小本买卖店家政策上的支持与保护。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销售“拍黄瓜”等凉菜时需要额外申请行政许可,因为冷食食品存在较高的风险,容易滋生细菌,因此对其加工过程有严格的要求。另外,市监部门选择不立案也是有条件的,如果存在危害消费者健康的情形,或者一再警告仍然不改,那么很难避免法律法规的处理。

这提醒经营者应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么申请相关资质,要么就不要出售相关菜品。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督促经营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另外,如果经营者因此受到职业打假人的跟踪与投诉,也无需慌张,更不要私下解决,而是可以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理由相信有关部门会公正地处理这些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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