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店老板额外赠送彩票,不料中奖1000万元。
彩票店欲撤销赠与,双方争执不下,眼看兑奖日期临近,这奖到底该归谁呢?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李老板,你已经承诺送给我了,中了大奖就反悔了,你开店难道就这样言而无信,玩不起,就别玩!”
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王先生,与彩票店李老板的争执。
原来,王先生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的一位彩民,工余之后,研究、购买彩票成为他的一大爱好。
如今,这彩票购买不像以前那样,在实体店购买拿彩票,主要是通过微信照片来确认彩票出票原件,小奖由老板兑付后打钱给客户,中了大奖,客户就凭微信证据到店里取票后自行兑奖。
这种彩票店老板与彩民之间的默契,隐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而王先生就遇到了。
案发当日,王先生按照惯例通过微信传给彩票店李老板一注号码,就这样购买了一张彩票。
一会,李老板将出票彩票照片传给了王先生,之后李老板又发来了一张赠送的彩票,称后面一张彩票赠送给他的。
王先生很高兴,多年来一直在李老板的彩票店买彩票,他感谢了李老板,并将彩票钱转给了他。
正因为信任,王先生购买彩票后很少再到彩票店取回彩票原件,但是这一次王先生后悔了。
结果,开奖之后,王先生在网上一查,自己精挑细选的一注号码又没中奖,但他无意间看了李老板送的彩票,居然中了1000万大奖。
经过确认无疑后,王先生百感交集,感叹人生就是很精彩,自己终于心想事成。
在去彩票店的路上,王先生一直在想象着领取奖金后生活,买房买车等等。
但是,王先生在彩票店取彩票时,李老板给了他自己购买的那张彩票,同时对他说:“那天说赠送给他的彩票不给他了!”
怎么会这样?王先生顿时懵了,还说李老板他不是在开玩笑吧!
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后,王先生怒了,就这样发生了本案开头的一幕。
接下来两人开始争执起来,但如今彩票在李老板手中,王先生只能后悔没有来取彩票。
经过多次交涉无果,眼见兑奖期限临近,王先生再将彩票做了保全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李老板将彩票返还给自己。
第一、被告李老板主张彩票在自己手上,他有权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案中,彩票店李老板已经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将彩票赠与给了彩民王先生,但是彩票还在李老板手中,就是彩票的权利还没有转移。
所以,被告李老板认为自己有权撤销赠与。
第二、原告王先生主张被告李老板侵害了自己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86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本案中,原告王先生在购买彩票后,被告李老板又赠送了一张彩票给自己,结果这张赠送的彩票中了大奖1000万,但是被告李老板却拒绝交付彩票原件,所以、原告王先生认为被告李老板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
第三、法院对本案以调解结案。
根据《民法典》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及《民法典》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本案中,原告王先生认为彩票在被告李老板手中,而兑奖日期临近,所以向法院提出了请求,在调解中,李老板拒绝拿出彩票,实际上李老板也不是真的想反悔,就是自己的心态不平衡而已。
最后,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讨价还价,法院作出了原告王先生获得彩票大奖奖金的90%的份额的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