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被砍头时,为什么都十分听话自觉跪下?

点点读历史 2024-11-15 02:47:24

古代犯人被砍头时,为什么都十分听话自觉跪下?

在古老的刑场上,总是上演着相似的一幕:罪犯们列队而来,在刽子手的面前齐齐跪下,等待那致命的一刀。这样的场景在历史长河中不断重复,却始终令人费解。按理说,古人最重尊严,"男儿膝下有黄金",便是死也不愿轻易下跪。更何况这些犯人已是将死之人,本该拼死抗争,为何却如此驯服?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他们认罪伏法,甘愿受死?或许,在这看似简单的跪姿背后,隐藏着更深层的历史密码。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即将赴死的人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选择了如此顺从?让我们走进历史,揭开这个困扰许多人的谜题。

一、古代行刑制度的震慑作用

明朝嘉靖年间,京师菜市口一场引人注目的行刑正在进行。这天,朝廷处决了一名贪污三千两白银的户部主事。行刑当日,官府特意选在集市最繁华的时段,沿街张贴告示,要求各家各户必须派人观刑。从城门到刑场,街道两旁挤满了百姓,甚至有小贩趁机叫卖茶水点心。这场行刑,从游街示众开始,直至午时三刻才正式执行,整整持续了四个时辰。

这并非个例。在唐朝开元年间,一次针对谋反案犯的处决,官府特意将行刑地点设在长安城最热闹的街市。据史料记载,当日围观者达数万人,甚至有外国使节在场。行刑前,专门有衙役宣读圣旨和罪状,详细说明犯人的罪行和量刑依据。

清朝康熙年间,为了加强震慑效果,规定重大案件的处决必须在集市日举行。每逢行刑,衙门还会派出专门的差役维持秩序,确保围观者能清楚看到整个过程。行刑结束后,犯人的头颅往往会悬挂数日,以儆效尤。

在选择行刑时间上,古代也自有讲究。北宋时期就有明确规定,重大案件必须在秋季处决,这就是著名的"秋后问斩"制度。选择秋季行刑,除了符合"天地肃杀"的天象,更重要的是这个时节农闲,能够吸引更多百姓观看。据《宋史》记载,开封府每年秋季处决要持续数日,期间街市几乎瘫痪,围观者常常将刑场周边挤得水泄不通。

行刑地点的选择也极具考究。以北京城为例,明清两代主要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东便门外的凝血池、西便门外的长安街等处设立刑场。这些地点都位于城市主要街道附近,既便于民众观看,又方便官府维持秩序。据统计,仅菜市口一处,明清两代就执行了数千起死刑。

为了加强震慑效果,行刑程序也经过精心设计。犯人从大牢提出后,要先游街示众,沿途有衙役敲锣打鼓,高声宣读罪状。到达刑场后,还要在监斩官的监督下,重新宣读圣旨和判决书。这种做法不仅让更多人知道犯人的罪行,也彰显了朝廷的威严。

在执行死刑时,监斩官会站在高台上,手持令牌指挥整个过程。刽子手不得随意动手,必须等待监斩官的号令。而犯人跪地待刑的规定,除了便于行刑外,更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向围观者展示朝廷的威严和法律的尊严。

二、古代死刑犯的束缚方式

古代行刑前的束缚程序极为严密,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规范体系。据史料记载,明朝正德年间,一名犯下谋反大罪的朝廷重臣被押赴刑场时,从天牢到刑场的全程都被特制的木枷锁着。这木枷重达三十余斤,上刻犯人罪状,由两名狱卒抬着前行。犯人双手被铁链紧紧锁住,脚上戴着沉重的镣铐,每走一步都发出刺耳的金属碰撞声。

清朝乾隆年间的一份狱政档案详细记载了死囚的束缚方式。死囚离开大牢时,先要穿上专门的囚服,这种囚服用粗麻布制成,没有任何扣子,而是用麻绳缝制。着装完毕后,狱卒会用特制的绳索将犯人五花大绑。这种绳索采用上等麻绳搓制而成,粗细均匀,不会割伤犯人,却又结实耐用。绑缚时要求双手反剪于背,从胸口到腰部层层缠绕,最后在背后打上死扣。

宋朝时期的《狱官则例》中规定,处决重犯时必须采用"三重束缚"。第一重是手铐脚镣,用精钢打造,重达十余斤;第二重是连体枷锁,将犯人颈部和双手固定;第三重是麻绳束缚,要求至少用三根粗绳,从上到下将犯人牢牢绑住。这种做法一直沿用到明清时期,成为定制。

在押解过程中,也有严格的规范。唐朝《天刑狱则》记载,死囚必须由四名狱卒看押,其中两人负责押解,两人手持兵器警戒。押解队伍前后都有衙役开道,沿途击鼓宣告,提醒百姓回避。如遇到官员或贵族的车驾,押解队伍必须避让。

元朝时期更是创制了专门的"死囚锁",这种锁具由三道机关组成,需要三把不同的钥匙才能打开。钥匙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官员保管,只有在刑场上才能同时打开。据《元史》记载,有一次一名重犯在押解途中突然发病,因为无法及时打开锁具,最终活活痛死。

到了明朝,处决重要犯人时还增加了一道保险。犯人除了常规束缚外,还要在脖子上套上特制的绳索,由四名身强力壮的差役分别牵着。这种做法始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因为当时有个死囚在行刑前突然暴起伤人,造成混乱。自此以后,这种"四绳牵制"的方式成为定制,一直延续到清朝。

清朝康熙年间的一份刑部文书详细记录了一起要犯押解过程。犯人从大牢提出时,先由狱卒检查身上有无藏物,然后换上死囚服。接着是层层束缚:先是手铐脚镣,再是木枷,最后是麻绳。整个束缚过程要在三名官员的监督下完成,每一道程序都要过目,确认无误才能进行下一步。押解队伍中除了常规的狱卒外,还配备了专门的医官,以防犯人晕厥或突发疾病。

这些严密的束缚措施不仅确保了死刑执行的顺利进行,也让犯人在体力和行动上完全丧失反抗能力。当他们最终被押到刑场时,除了跪下等待处决,已经别无选择。

三、职业刽子手的训练制度

在古代司法制度中,刽子手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的培养和训练有着严格的标准。根据史料记载,明朝嘉靖年间的京师刑部专门设有"刽子手司",负责培训和管理行刑人员。每名新入职的刽子手必须经过为期三年的严格训练,才能正式上岗。

训练的第一阶段是基础体能。据《刑部则例》记载,刽子手必须能够单手举起重达五十斤的大刀,并保持稳定至少一炷香的时间。除此之外,还要进行日常的力量训练,包括负重跑、举石锁等。明朝永乐年间的一份档案显示,一名合格的刽子手,其臂力必须能够一刀斩断直径四寸的青竹。

第二阶段是刀法训练。刽子手必须掌握精准的劈砍技巧。训练时使用特制的木人,在木人脖子部位涂上朱砂,刽子手挥刀必须砍中朱砂位置。若偏离目标,就要受到惩罚。清朝康熙年间的一位御史在奏折中提到,一名称职的刽子手要经过上万次的劈砍训练,直到形成肌肉记忆。

第三阶段是实战演练。刽子手要在真实的牲畜身上练习,通常选用猪或羊。据《刑部志》记载,清朝乾隆年间的京师刽子手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实战考核,必须能够一刀将活猪头砍下,且切口平整。如果连续三次考核不及格,就会被调离岗位。

在职业规范方面,刽子手也有严格的要求。宋朝《庆元条法事类》中规定,行刑时刽子手必须保持清醒,禁止饮酒。行刑前一天要沐浴更衣,行刑时要穿戴统一的服饰。明朝时期,刽子手还要遵守"三不准":不准与犯人交谈,不准接受任何人的贿赂,不准在非指定时间进行处决。

刽子手的待遇也很特殊。根据明朝《大明会典》记载,京师刽子手除了固定俸禄外,每次行刑还有额外赏银。但他们也要承担严重的责任,如果行刑不当,造成犯人受苦,轻则被杖责,重则革职查办。清朝雍正年间就发生过一起案例,一名刽子手因为刀法不准,连砍三刀才使犯人断气,结果被革职并处以重刑。

为了确保行刑的专业性,一些大型刑场还配备了专门的工具管理员。这些人负责保养行刑用的刀具,每次行刑前都要检查刀具的锋利程度。据记载,清朝北京菜市口刑场的行刑大刀重达三十二斤,刀刃要求薄如纸,能轻易割断飘落的绢丝。

刽子手这一职业往往世代相传。据史料记载,明清时期的北京菜市口有一个行刑世家,前后传了七代。这个家族的人从小就开始接受相关训练,家中甚至专门有一个练功房。到了清末,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位刽子手还参与了著名的"庚子事变"后的处决任务。

四、古代行刑场的布置规格

古代行刑场的选址和布置都有严格的规范。据明朝《刑部志》记载,首都级别的行刑场必须设在城外,距离城门不得少于三里,不得超过五里。选址要求地势平坦开阔,四周无高大建筑物遮挡,以确保围观百姓能够清楚看到行刑过程。

北京城的菜市口刑场在明朝正德年间经过一次重大改造。根据当时的图纸,刑场呈方形,占地约五亩。中央设有一个三尺高的土台,俗称"刑台"。土台上铺设青砖,四周有石栏杆环绕。刑台正面刻有"明镜高悬"四个大字,背面刻着"秋霜烈烈"。在刑台的东南角立有一根高杆,用于悬挂犯人首级示众。

清朝康熙年间,各省主要城市的刑场也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改建。以江苏苏州的刑场为例,整个刑场分为三个区域。第一区是官员席位,设有凉棚,供监斩官员就座。第二区是行刑区,除了刑台外,还设有专门的清洗区域,用于处理行刑后的现场。第三区是围观区,用木栅栏分隔,设有专门的进出通道。

刑场的管理也十分严格。据《清宫档案》记载,每个刑场都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场地维护和工具保管。行刑工具包括大刀、木墩、铜盆等,都存放在特制的铁箱中,由三名官员分别保管钥匙。行刑当日,必须三人同时开启才能取出工具。

天气因素也是刑场布置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宋朝《开封府志》记载,刑场四角都设有遮雨棚,以确保雨天也能正常行刑。地面采用特殊的材料铺设,能够快速排水,防止积水。冬季还会在刑台周围堆放稻草,防止地面结冰影响行刑。

明朝崇祯年间的一份档案详细记录了行刑前的准备工作。行刑前一天,管理人员要对刑场进行彻底清扫,检查设施是否完好。刑台上要铺设新的席子,准备干净的麻布和木桶。行刑当日卯时,负责人要在刑场燃放爆竹,驱散不洁之气。行刑前两个时辰,要在刑场四周设置警戒线,安排衙役维持秩序。

刑场的照明设施也有讲究。清朝乾隆年间规定,如果行刑时间延至傍晚,必须在刑场四角点燃火把。每个火把高一丈二尺,用松木制作,能够持续燃烧四个时辰。火把的位置要经过精心计算,确保不会影响刽子手的视线。

特殊天气下的行刑也有专门规定。雍正年间的一份奏折提到,遇到大雾天气,行刑必须推迟,等待能见度恢复正常。下雨天行刑时,刑台上要铺设专门的防滑草垫,防止刽子手滑倒。大风天气则要在刑场四周设置挡风布帘,确保行刑不受影响。

刑场周边的设施也很重要。每个刑场附近都设有专门的更衣室,供死囚换上死衣。还有临时牢房,用于关押等待行刑的犯人。一些大型刑场甚至设有专门的祭祀区域,让死囚在行刑前进行最后的祭拜。

五、死刑执行的具体流程

古代死刑执行有着严格的程序规范。根据明朝《大明律》记载,处决重犯必须在五更天开始准备。死囚从天牢提出后,先由狱卒验明正身,确认死囚身份无误。接着进行换装程序,死囚要换上专门的死衣,衣服为粗麻布制成,上面写有死囚的罪名。

据清朝乾隆年间的档案记载,行刑当日卯时,刑场要敲响铜锣三通,示意处决即将开始。此时狱卒会给死囚一碗"孟婆汤",实际是掺了料酒的温水,据说可以让死囚保持清醒。押解队伍从天牢出发时,必须由一名官员手持"午时牌"开道,这是处决时间的重要凭证。

明朝嘉靖年间的一份刑部文书详细记录了押解路线的安排。从天牢到刑场的路线必须提前规划,沿途要清场。每隔五十步设一处岗哨,由衙役把守。遇到市集或者繁华路段,必须绕行。押解队伍前后都有衙役击鼓开道,提醒百姓回避。

到达刑场后,首先由监斩官验看死囚,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始行刑程序。根据清朝《刑部则例》规定,监斩官要在专门的高台就座,位置要能够清楚看到整个行刑过程。刽子手要向监斩官行礼,等待发令。

行刑前的最后程序是宣读死刑判决书。宋朝《开封府志》记载,宣读时必须声音洪亮,让围观百姓都能听清。判决书宣读完毕后,行刑官会问死囚"可有遗言",这是古代死刑执行中保留的一项人道传统。

正式行刑时,刽子手必须等待监斩官的信号。《清宫档案》记载,监斩官手持令牌,当令牌落下时,刽子手才能动手。行刑必须在一刀之内完成,如果没有一刀毙命,刽子手要受到严惩。行刑后,刽子手要将大刀放回原位,向监斩官报告。

处决完毕后还有一系列后续程序。据明朝《刑部志》记载,死囚的首级要用专门的木盒装好,送往指定地点示众。时间一般是三日,具体时间由官府决定。示众结束后,尸首才能交给家属领回。如果无人认领,则由官府安排掩埋。

清朝康熙年间增加了验尸环节。处决后必须由仵作验看死囚,确认死亡无疑后才能离开刑场。验尸报告要由三名官员会签,存入档案。如果发现行刑不当的情况,要立即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殊天气下的行刑也有专门规定。雍正年间的一份奏折提到,如果行刑时下雨,必须在刑台上搭设帘棚。大雾天气则要推迟行刑,等待能见度恢复。极端天气如雷电交加时,根据古制也要暂停行刑。

整个死刑执行过程都要有专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天气情况、行刑时间、在场官员名单等。这些记录要由书吏当场誊抄三份,分别存放在刑部、都察院和地方衙门。行刑结束后,监斩官要在记录上签名画押,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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