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王肃的礼学思想在服丧、婚龄等方面均有分歧,后世多反对王肃

史海撷英 2024-11-05 21:10:53

学术思想领域中,任何时候也不会停止争论,即便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也是如此,而且儒学内部的争论又显得突出起来。在汉代,儒学就是经学。几乎从经学一开始,就有派别之争,时间很长,有时候表现得很激烈。就其大者而言,如两汉有所谓今学和古学之争,魏晋有郑王之争,南北朝有南学和北学的对立,唐代《五经正义》是一派,而且是钦定的,但始终有反对派的存在。同大派之中又有不少派别,如所谓鲁学、齐学、晋学、楚学之类。由经学派生的还有所谓“内学”(谶纬之学),等等。

如何看待这些争论呢?首先,所有的争论,都可以说是为了争政治地位和争学术地位。以经今古文之争来说,所谓“今”和“古”不过因字体不同,以及记载中有些内容的不同(其实今文经师传授当中也因字音等不同,而有齐、鲁等地区差异),因此而引起争论不过是一种借口,实际上今文经学家杂采古文经不少,如伏生《大传》内多供《礼》之文,贾谊《新书》中也有《左传》《国语》之说,等等。汉初许多经师本来在秦时也就诵习古文,而古文经学家所特别推重的《周礼》、《左传》又并非孔壁中所出古文,从几次大的争论看,争的就是古文经是否立博士官的问题。

不仅今古文之争是如此,同属今文的齐、鲁之学不也曾争过立博士的过程吗?如文帝时立《鲁诗》《韩诗》博士,景帝时增立《齐诗》博士,武帝时立《书》欧阳氏博士,宣帝时添立大小夏侯如此等等,皆争立博土也。由于后来出了一批大破古今之第界的通人,如贾逵、马融、许慎、郑玄等人,遍注诸经,列举各派之异同,经今古文之争实际上汉末已经结束了。

东汉末年,融合今古文的郑玄,“门人相与撰玄答诸弟子问五经,依《论语》作《郑志》八篇。凡玄所注《周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孝经》《尚书大传》《中候》、《乾象历》,又著《天文七政论》、《鲁礼碲袷义》、《六艺论》、《毛诗谱》、《驳许慎五经异义》、《答临孝存周礼难》,凡百余万言。”范晔在传后论曰“郑玄括囊大典,网罗众家,删裁繁诬,刊改漏失,自是学者略知所归。王父豫章君每考先儒经训,而长于玄,常以为仲尼之门不能过也。及传授生徒,并专以郑氏家法云。”其影响可见一斑。

当然不同意见也还是有的,后来出了个王肃,专与郑玄作对,处处立异,引起了王学与郑学之争,如《三国志・王肃传》写道:“初,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采会同异,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解,及撰定父朗所作《易传》,皆列于学官。其所论驳朝廷典制、郊祀、宗庙、丧纪、轻重凡百余篇。时乐安孙叔然,受学郑玄之门人,称东州大儒………肃集《圣证论》以讥短玄,叔然驳而释之。”又《三国志・王基传》:“散骑常侍王肃,著诸经传解及论定朝仪,改易郑玄旧说,而基据持玄义,常与抗衡。”当时申王驳郑(如孔晃、孔毓)、主郑攻王(如孙炎、马昭)的都有,争论两家之是非,形成王学与郑学之争。王肃因晋武帝为其外孙,其著作皆列于学官,甚至由诏令规定推行。这是争学术地位和政治地位完全搅和在一起了。其次,虽说经学派别之争,主要是争政治和学术地位,但各种派别的争论也有些具体内容,而且各有长短。

郑玄

郑玄(127年——200年)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山东高密)人,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其家贫好学,终为大儒,遍注儒家经典,以毕生精力研究之,使经学进入了一个“小统一时代”。在郑玄之时,今古文经学之争已历二百年,这两种同源异流的学术系统斗争日益激烈,各自的解释阐说亦日益繁琐,故而使学者日益迷惘,初学者更是无所适从。裁汰繁冗、删削浮辞,成为学术发展的迫切要求。郑氏曾入太学攻《京氏易》、《公羊春秋》及《三统历》、《九章算术》,又从张恭祖学《古文尚书》、《周礼》和《左传》等,最后从马融学古文经。游学归里之后,复客耕东莱,聚徒授课,史载其弟子达数千人之众。郑玄不受征召,杜门注疏,潜心著述。以古文经学为主,兼采今文经说,遍注群经,著有《天文七政论》、《中侯》等书,共百万余言。这样郑玄既洞悉了今古文经学的家法、路数,又研精覃思,在今古学斗争融合的基础上开辟了新的学术流派,是为“郑学”,郑学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唐贞观年间,列郑玄于二十二“先师”之列,配享孔庭。宋代时又被追封为高密伯。郑玄注《周礼》、《仪礼》、《礼记》,打通今古文,发明义例,去取谨慎,裁断得当。郑注三礼出,而各家注本尽废。“三礼”之名亦始得确立,此皆归功于郑玄出色之注,郑玄因之而为孔子之后礼学“不祧之祖”。三礼自有郑玄注,使人方能卒读。三礼之学,在整个经学中又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极其深远的影响。故孔颖达有“礼是郑学”之说。但对于郑玄在注经之时采用谶纬之说,后世亦多有批评。反对者站在传统汉学讲究专门和家法的立场上,指责郑玄望文穿凿,全凭臆度,自以为两全,其实却造成今古学两败。持平论之,这种观点自有其合理之处,即郑玄在注经时确有生硬牵合今古文经学的地方,这是郑学的瑕疵,毋庸讳言。

王肃(195年——256年)字子雍。东海郡郯县(今山东郯城西南)人。三国时曹魏著名经学家王朗之子、司马昭岳父。王肃晚生于郑玄近七十年,在王肃束发读书时,郑玄早已去世,郑学却风靡天下,王肃最初读的便是郑学,他对郑学下过很深的功夫。王肃师从荆州学派的代表人物宋忠,宋氏倾向于以贾、马为代表的古文经学。当时,“礼是郑学”已经确立了郑玄礼学宗师的地位,也更加突出了郑玄的经学成就。但是,郑玄成为汉代经学的权威,相伴而来的也成为经学进一步发展过程当中攻击、反对与超越的对象。例如,三国时期蜀地学者李譔,“著古文《易》、《毛诗》、三《礼》、《左氏传》、《太玄指归》,皆依准贾、马,异于郑玄。”又,孔融《与诸卿书》:“郑康成多臆说,人见其名学,为有所出也。证案大较,要在五经四部书,如非此文,近为妄矣。若子所执,以为郊天鼓必当麒麟之皮也,写《孝经》本当曾子家策乎?”王肃之学正是在这种对郑学的攻击与辩难中产生的。像郑玄一样,王肃也兼通今古文经学,学术视野极为广阔。王肃亦遍注群经,对今古文经意加以综合。其经学著作颇丰,但可惜的是大多已经佚失,只有少数片段保存在今存的各种经注当中。王肃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借鉴《礼记》、《左传》、《国语》等典籍,编撰《孔子家语》等以宣扬道德价值,将其精神理念纳入官学,其所注经学在魏晋时期被称为“王学”。但王肃为其经学思想确立理论根据,借孔子及其子孙之口,伪造《孔丛子》、《圣证论》(也有说《孔子家语》亦为王肃所撰),在尊崇孔子儒学的名义下,把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包含进去,这也是王肃的经学之失与特色。虽然王肃攻击与辩难郑玄,通过攀附司马氏来达到,在手段上超出了正常的学术范围,并广为后世所诟病,影响了他在经学史上的地位。但是王肃尽力挽救经学以求振兴,以及他在中国经学发展史上应有的贡献产生的深远影响,却是不容被忽视的。在治经的方法上,王肃的基本特点也是不拘师法,错综古今,其治经,则以激烈反对郑学为特色。但其通过不惜采用伪造古书同郑学对抗的方法,却也给后世留下了殊为负面的影响。

郑王二人同样都是当时的经学大师,但两者却志趣相差甚远。通俗而言,郑玄学说更学术化和理论化,而王肃学说则更政治化和世俗化一些。郑玄王肃都有以儒学澄清天下的政治抱负和理想,但却选择了不同的道路:郑玄“有济世之略,而审时藏器”,谢绝举荐,选择了远离政治、潜心治学的道路;而王肃则在政治上投靠司马氏,并通过联姻使自己融入司马氏集团,为魏晋禅代制造学术和舆论上的支持。二者之对比不可谓不鲜明和强烈。在现存的王肃所上奏章论疏中不难看出,其绝大部分都是对礼治具体操作的解释和与他人的争论。王肃之所以对繁琐枯燥的礼仪制度倾注了如此多的精力,主要是王肃的努力中有着现实需要的因素在内。王肃对于礼法之治的理论建设并非个人行为,而是代表了司马氏集团的整体政治利益,而最终成为魏晋之际的官方政治哲学。

但毋庸置疑,王肃和郑玄一样,二者皆是兼通今古文的经学大师和通儒。汉魏之际,社会动荡,战火连绵,人心浮动,思想信仰丧失。因此,儒家思想和经学发展的唯一选择是适应形势的发展,寻求新的形式与出路,王学的出现可以说是儒家学者在这方面努力的一块里程碑。在经学史上,能够独树一帜并以注经的数量与郑玄相比肩者,亦唯有王肃。

汉魏之际,郑玄之学独盛。王肃反对郑玄之说,处处与郑玄为异。郑玄用今文说,王肃便以古文驳之;郑玄用古文说,王肃则以今文驳之。所以王肃的注经也和郑玄一样,也属于今古文兼有者。王肃凭借姻亲关系和政治势力使其所注诸经皆立于学官,由此王学盛而郑学衰。但至东晋时,王学博士皆废,王学衰而郑学遂又复兴。

根据清人《玉函山房辑佚书》所辑《礼记王氏注》可知,郑王之不同,主要在于礼制方面,其主要区别约略如下:

一、郑玄“六天”说和王肃“一天说”。郑玄的六天说,认为苍天有上帝、青帝、赤帝、黄帝、白帝和黑帝六个主宰,上帝为总,其余为东、南、西、北、中又各有主宰分别各司其职,同时还由此引出“感生帝”的概念;王肃则在《圣证论》中说,“天体无二”,“天唯一而已,何得有六?”

《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注:“王者之先祖,皆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盖特尊焉。《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汎配五帝也。”郑玄的六天说则是由昊天与五帝构成的,而天、帝乃是天的不同指称方式:天言天之体,而帝言天之德。在五帝中又可区分对一朝一代而言的上帝,这个“上帝”其实是感生帝与受命帝,上帝尊于其他四帝,故祭于南郊。由此天被区分为昊天、上帝与五帝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对应着三种配天之祭,即祭祀昊天的圆丘礼、祭祀上帝的郊祀礼、总祭五帝的明堂礼。这三种配天的大祭同谓之“禘”,其祭祀的主体是王者,受祭的则是天帝,配享的则是有功德的先帝先王。三种配天之禘结合成为一个结构整体,遂成为王朝从“感生”而到“受命”,继而以昭示政治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王朝制度性大典。而其“感生帝”之说,是汉代儒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后世更造成了重要影响。感生帝受天神之赋予而降生,由于其是“天”之子,故而昭示一个政权的合法性基础。

《祭法》篇孔疏则引王肃难郑“六天”之说:“案《易》‘帝出乎震。震,东方’,生万物之初,故王者制之,初以木德王天下,非为木精之所生。五帝皆黄帝之子孙,各改号代变,而以五行为次焉。何大微之精所生乎?又郊祭,郑玄云祭感生之帝,唯祭一帝耳,《郊特牲》何得云‘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又天惟一而已,何得有六?又《家语》云:季康子问五帝,孔子曰‘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及土,四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是五帝之佐也,犹三公辅王,三公可得称王辅,不得称天王,五帝可得称天佐,不得称上天。而郑云以五帝为灵威仰之属,非也。”王肃同时并反对郑玄的“感生说”。郑玄笺注《诗・大雅・生民》和《诗・商颂・玄鸟》中,认为弃和契都是感生的。到了魏晋之际,面临政权的更替,司马氏篡魏,正要打破这种约束力而寻求理论上的支持。这就是王肃反对感生说最重要原因。王肃反对“感生说”,固然有其特定的政治图谋,但在认识论上却不得不说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从思想体系上看,反感生说跟《孔子家语・大婚解》宣扬的天道自然的观点和《五仪解》中宣扬的存亡祸福在乎已而不在乎天的观点,也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其积极意义在于就在于他的反谶纬、反迷信色彩。

郑玄采用《春秋纬》谶纬之说并发挥之,以五帝为天、天并有“六天”、及“感生”说,而遭到后世诸多批评。但从对后世造成的影响来看,其实不应该仅以谶纬迷信而一笔抹杀。在中国古代思想史、文化史上,“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定于一尊”是一种普遍的思维模式,郑玄作为一代宗师,打破了这种传统观念,就像有前贤评论,这实在是一种“分权”的思路;而王肃的“一天说”却实在是为一种“集权”观念。如果郑玄的这种看法在经注之外产生广泛的影响,或许郑玄之后的思想史和政治制度史将会有很大的改变。

二、郊丘之辩。郑玄认为:“祭昊天于圜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如前言,郑玄认为“天”与“上帝”不一,所以祭法、祭名、地点均异;而王肃则认为,“圜丘”与“郊”没有本质的不同,实际是一回事。

《周礼》

《周礼》只言“圜丘”而不及“郊”,《礼记》则只言“郊”未具“圜丘”之文。郊,指郊天礼,古作“烄”;丘,指圜丘祀天礼。所谓“郊丘之辨”实是郑玄王肃两家之说,亦为郑王之异,但此论却对中国经学史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一直持续到清末。宗郑玄者以天有六名,岁凡九祭;宗王肃者则以天体为一,一岁二祭而已。故郊丘之说,自魏晋以来历代礼家各执所见。《礼记正义》云:“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易说》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夏正,建寅之月也’”,但《周礼》又明言圜丘在冬至,二者不容混淆。故郑玄注经将《礼记》之“郊”解释为夏正郊天,而对《周礼・大司乐》不同音乐祭祀的天神分别解释为“五帝”及“北辰”。但北辰耀魄宝之名出于纬书,“《春秋纬》‘紫微宫为大帝’,又云‘北极耀魄宝’,又云‘大微宫有五帝坐星,青帝曰灵威仰,赤帝曰赤熛怒,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纪,黄帝曰含抠纽’。是五帝与大帝六也。又五帝亦称上帝,故《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孙诒让《周礼正义》亦云:“‘帝’之与‘天’虽可互称,而此经则确有区别。通校全经,凡云‘昊天’者,并指圜丘所祭之天。凡云‘上帝’者,并指南郊祭受命帝。”正是这样的诠释,“昊天上帝”与“五帝”遂构成郑玄“六天”之说,圜丘与南郊亦分别对应不同之礼,使郑玄注经体系构成完整而严密的架构。但郑玄信用纬书之说,亦因之为后世礼家所非议。郑王之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郊天之礼与圜丘祀天是不是一回事、西周时期究竟有没有所谓圜丘祀天之礼、郊天礼是否一定在国郊举行、对于郊天的“郊”字的含义究竟应当怎样理解、以及举行郊天礼是否筑坛等等。简单来说,如前之言,郑玄认为郊天礼与圜丘祀天礼不是一回事,圜丘与南郊是两种祭礼,冬至圜丘祭祀昊天上帝,正月南郊祭祀感生帝;而王肃则认为二者实际是一回事。《礼记正义》“郊特牲”疏同时载王肃观点云:“郊即圜丘,圜丘即郊。”“所在言之则谓之郊,所祭言之则谓之圜丘。于郊筑泰坛,象圜丘之形。以丘言之,本诸天地之性,故《祭法》云‘燔柴于泰坛’,则圜丘也。《郊特牲》云‘周之始郊,日以至。’《周礼》云‘冬至祭天于圜丘’,知圜丘与郊是一也。”和郑玄采用纬书之说为后世质疑一样,王肃则借用另一部被认为伪书的《孔子家语》来解释相应概念,同样广为后世所非议。

郑王“郊丘”异同之论,虽始于郊祀之礼,但由于宗庙制度中之“禘郊祖宗”是以郊丘分立为前提,故而同时又对宗庙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禘”、“袷”差异。征诸文献,“禘”字出现于《仪礼》、《春秋》、《诗经》之中;而“袷”字则在《礼记》中与“禘”相伴而至。如《诗・周颂・雍》“毛序”:“禘大祖也。”郑笺:“禘,大祭也,大于四时而小于袷。”又,《礼记・王制》中“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之文,郑注曰:“袷,合也。天子诸侯之丧,毕合先君之主于祖庙而祭之,谓之袷,后因以为常。天子先袷而后时祭,诸侯先四祭而后袷。凡袷之岁,春一礿而已,不袷,以物无成者,不殷祭。周改夏祭曰礿,以禘为殷祭也。鲁礼,三年丧毕而祫于大祖,明年春禘于群庙。自尔之后,五年而再殷祭,一袷一禘。” “禘”,则涉及有圜丘祀天、宗庙大祭以及时祭等多方面。禘祭是盛行于殷周时期祭祀先公先王的一种大祭,因要以祖配天,故在郊外举行。《丧服小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注:“凡大祭曰禘。自,由也。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谓郊祀天也。”《郊特牲》云:“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此皆言大祭以祖配天;《丧服小记》云:“礼,不王不禘。”郑注:“禘,谓祭天。”《祭法》:“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郑注:“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谓祭昊天于圜丘也”,此则言祀天。统而言之,禘袷皆为古代帝王大规模祭祀祖先的祭礼,“袷”是所有已毁庙之主和未毁庙之主合食于太祖之意。郑玄此说,亦为历代礼家所承认和接受。郑玄言“禘”:天子祭圜丘曰禘,祭宗庙大祭亦曰禘,三年一袷五年一禘。即凡毁主者依昭穆之序于文武之庙祭之,王季以上则于后稷庙祭之(但此仅为周制的描述,后世的禘礼实际上多是与袷相近,令毁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袷”,则是合群毁庙之主于太庙,合而祭之;禘者增及百官配食,审禘而祭之。天子先禘袷而后时祭,诸侯则先时祭而后禘袷。郑玄还根据《春秋》所载祭祀之事著有《鲁礼禘袷志》一书,其文早佚,但《礼记》孔颖达疏、杜佑《通典》以及孙诒让《周礼正义》等均有引用。要之,根据这些材料可知郑玄之义:所谓袷为合祭,即所有已毁庙之主和未毁庙之主合祭于太祖庙,禘则是分祭于各庙;禘袷为四时祭以外的大祭,禘祭大于四时祭,小于袷祭。

但与郑玄意见相左的王肃完全反对郑玄的解释,他认为:“天子诸侯皆禘于宗庙,非祭天之祭。”“禘大袷小。”“禘袷一名也。”《王制》:“天子犆礿、禘袷、袷尝、袷烝。”孔疏:“王肃、张融、孔晁,皆以禘为大,袷为小。”杜佑《通典》亦云:“马融、王肃皆云禘大袷小”。《仪礼》、《周礼》以及《左传》等先秦典籍均没有关于“袷”的明确说明。只有《礼记》有三处提及袷,为一种祭祀的方式。刘歆、贾逵和孔颖达等都认为,禘袷其实是一致的:“一祭二名,礼无差降。”

郑玄认为袷大于禘的观点遭到包括王肃在内的经学家的反对。王肃主张的禘大于袷的观点则为后世大部分礼家所接受。孙希旦《礼记集解》指出:“以《大传》、《公羊传》及《周礼・司勋》之所言考之,则禘大袷小:禘止于天子,袷逮于诸侯;禘惟祭始祖所出之帝,而以始祖配之,袷祭则合祭群主,而并及于功臣。其义本自明白。自郑氏误以《大传》之禘为祭感生帝,于是郊之说谬,而禘之说亦晦;禘之说晦,而袷之说亦混。至赵伯循始正之,而朱子据之以释《论语》,自是禘、袷之大小,与其所祭之祖,皆坦然而无疑义矣。”

四、庙制之别。《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郑注认为,“此周制七者,太祖及文、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说明郑玄的七庙观点是三昭三穆加太祖之庙而七,即:太祖庙(后稷)+文、武二祧庙+四亲庙(高祖、曾祖、祖、父)。

孔颖达疏所引王肃《圣证论》则认为:“尊者尊统于上,故天子七庙。其有殊功异德,非太祖而不毁,不在七庙之数,其礼与太祖同,则文、武之庙是。”王肃认为文王、武王是受命之王,二者为“不迁之庙”,不在“常庙之数”,在此之外,另有七庙。那么,王肃的宗庙构成实际上是九个:太祖庙(后稷)+文、武二祧庙+亲庙二祧(已迁的高祖之祖、高祖之父)+四亲庙(高祖、曾祖、祖、父)。

五、三年丧及丧服方面。在《隋书・经籍志》中,有郑玄所注《丧服经传》和《丧服谱》各一卷,亦有王肃所注《丧服要记》一卷和《礼记》三十卷。《仪礼・士虞礼・记》:“期而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祥事;中月而禫。”按三年之丧,礼当第二十五月大祥,但关于祥后“中月而禫”,后代经解发生了分歧。郑玄注谓“中犹间也”,禫祭当是与大祥间隔一个月,即第二十七月。而王肃认为大祥与禫祭同月,即完成于第二十五个月。 总体来说,二者关于“祥、禫”所理解的差异,主要在于对《士虞礼》“中月而禫”一句的解释不同。郑玄以“中”为“间”,即间隔,而王肃则以“中”为“中间”,由此造成了祥、禫为二十五月或二十七月的区别,同时也引起后世礼学研究中的争议。

《仪礼・丧服》篇曰:“改葬缌。”郑注:“服缌者,臣为君也,子为父也,妻为夫也。必服缌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缌,三月而除之。”王肃注:“本有三年之服者,道有远近,或有艰故,既葬而除,不待有三月之服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加麻。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而除。’不忍无服送至亲也。”

《丧服》篇还规定:“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意谓如若父亲死后,继母嫁人,曾跟随她入别家者在继母死后,要为之服齐衰杖期之丧。郑玄注不仅认同此礼,而且加以扩延,以“尝为母子,贵终其恩”释之,意即只要曾经为之继母,不管是否跟从,都应当在她死后为之服丧。而王肃则认为“从于继育,乃为之服。”意即只有受过继母抚育之恩者,才为之服丧,否则不必为之服。

王肃

六、婚龄方面。《周礼・地官・媒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礼记・内则》和《大戴礼记》亦有相同规定。郑玄注认为这个规定意味着男必三十、女必二十方可嫁娶,并沿袭汉人阴阳思想曲为之解:“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而王肃以《孔子家语》《服经》为据,认为:《周官》云“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谓男女之限;嫁娶不得过此也……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亦不是过。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昏也矣。”王肃认为男子从二十至三十、女子从十五至二十,都是结婚的年龄范围,只要不超过其极限即可。

七、王肃重“法古”,以反对郑玄之重“奉天”。据《魏志》记载,曹髦执政时,命讲《尚书》,问郑玄和王肃何者为是。当时的博士庾峻的回答说明,王肃的经学,实际上就是“顺考古道”的法古型经学,王肃不同于郑玄,重法古而非奉天,也正是当时世家豪族意识形态的特色之一。

中国古代三礼之中的两大主要流派——郑学和王学之争,是历代制礼作乐者皆无法回避的焦点问题,更是历代礼家的关注点和意见相左之所在。但我们要看到,郑玄王肃皆是汉代经学晚期的代表人物,在二人的诸多经注著作当中,无论从数量还是从重要性来说,皆是以《三礼》之学为主体。这一点是郑王之同。他们各自为汉代经学做了杰出的总结性工作,并为魏晋以降学术的发展廓清了道路,这是毋庸置疑的。

后世礼家对王肃多有批评意见,更有甚者还有以伪造经籍的“儒奴”视之。晚清著名经学大家皮锡瑞在总结前人之说的基础上,也认为王肃别有用心,解礼制多有牵合,其说颇具代表性:“王肃所据之书,郑君无缘不知?其所以不用者,当时去取必自有说。肃乃取郑所不用者转以难郑。”皮氏认为,王肃伪造《家语》、《孔丛》,自发其作伪之覆。“古人作注,发明大义而已,肃注《家语》,如五帝、七庙、郊丘之类,处处牵引功郑之语,殊乖注书之礼,而自发其作伪之覆。肃又作《圣政论》以讥短郑,……肃之所谓圣证,即取证于《家语》、《孔丛》,以为郑君名高,非托于圣言不足以夺其席。”“王肃有意攻郑,正当反求家法,分别今古,方可制胜。乃肃不惟不知分别,反将今古文说别异不同之处任意牵合,如《王制》庙制今说,《祭法》庙制古说,此万不能合者,而肃伪撰《家语》、《孔丛》所言庙制,合二书为一说。”“郑君以为《祭法》、《周礼》、《王制》夏殷礼,尚有踪迹可寻,至肃乃尽抉其藩篱,荡然无复门户,使学者愈以迷乱,不复能知古礼之异,尤可笑者。”“两汉经学极盛,而前汉末出一刘歆,后汉末生一王肃,为经学之大蠹。”皮锡瑞将王肃与刘歆相提并论,并从政治、学术各个方面作了比较,认为他们在政治上“党附篡逆”,在学术上刘歆“汩乱今文师法”,王肃“伪作孔氏诸书,并郑氏学亦为所乱”。这个评价实在是有失偏颇、过于苛刻。

清人陈澧在《东塾读书记》中平议郑王之学,虽然对王肃也多持批评,但还是认为“凡郑君之说,未必尽是;肃之所难,未必尽非。惟锐意于夺而易之,故其说多轻率,复多矛盾也。夫前儒之说有误,后儒固当驳正,即朝廷典制有误,亦当论驳。”这个评价大体公允。王肃的经学虽以超越郑玄为目标,但传统的经学史研究对王肃经学成就评价实在不高。

王肃

魏晋以后历代诸儒之所以多“尊郑抑王”,摈斥王学,主要基于王肃政治伦理道德及学术公德卑劣败坏考虑。甚至有的仅仅因个人好恶、或学派偏见等原因,在对郑王经注缺乏系统、全面的比较和分析前提下,往往只是简单地撮取二人经注中的若干异文,便横加铺衍,以偏概全,简单、盲目地袭用似为定谳之成说。其实王肃早已坦言其之所以多与郑注违异,既是因郑注多有谬错,也是为发扬光大孔门圣学:“是以夺而易之……乃慨然而叹曰:‘予岂好难哉!予不得已也。圣人之门方壅不通,孔氏之路枳棘充焉,岂得不开而辟之哉!”

王肃自述其学术经历时说“自肃成童,始志于学,而学郑氏学矣。”他自成童以来即学郑学,但寻文责实,考察义理,不安违错处甚多,因此要“夺而易之”。值得注意的是,依王肃之说,其反对郑学是基于维护儒学之真的立场,是纯从学理上进行讨论辩难以批驳郑学的。礼学是实学,本来就是汉代经学重文本、重考据的典型。训诂考据、探赜索隐,以疏通经书,明确古代的名物制度,固然是礼学研究的基础与主要内容,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随着经学以及儒学的发展,义理化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趋势。魏晋时期兴起的玄学是儒道融合的新思想,其中虽然道家所占的成分多一些,但儒学在这个过程中借着有无、本末、才性等问题的讨论,也在义理化的方面有了长足的前进。单就礼学来说,在玄学的影响之下,也逐渐出现了重视义理化的转向。王肃之难郑玄,单纯之于学术上,最大的思想意义亦在于此。今天,《孔子家语》等典籍也已被证明不是伪书,王肃研究整理《孔子家语》的功绩已被学术界确认,这同时也是当时学术进步的证明。究其实,诚如清儒戴震所言:“郑康成之学,尽在《三礼注》。”而王肃礼学则整体上仍在郑学的范围之内,王肃对三礼所作的探讨,实际上是对郑学的有益补充。王肃对郑玄经学体系的改造,也已经具有化繁就简的倾向。王肃的学术训练背景,也使他的经学与礼学具有更多的义理化的特征。

《魏志・王朗传》附《王肃传》裴注:“刘寔以为肃方于事上而好下佞己,此一反也;性嗜荣贵而不求苟合,此二反也;吝惜财物而治身不秽,此三反也。”而至于后儒对王肃伪作诸经,攀附权贵、“心术不端”,加之以其言其行导致轻薄之风,这则是另一个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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