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楼梦》中人物的年纪,一直是个问题。黛玉进贾府时几岁,主要有两种说法。
一种说是六岁,理由很简单:贾雨村给黛玉做老师时,“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贾敏病逝,贾母派人来接黛玉。这不正好是六岁吗?
另一种说是十三岁,理由更简单:王熙凤问候黛玉“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时黛玉回答:“十三岁了。”这不是更明确吗?
《红楼梦》版本众多,各版本间有着细微却重要的差异,这也是它的魅力之一。第二种中黛玉回答的“十三岁了”,在很多版本里是没有的。为什么没有?
结合《红楼梦》写作与流传的过程,无非是两种可能:作者写了“十三岁了”,后来又删掉,但较早流传出来的手抄本没有删掉;作者本来没写,传抄人擅自加上了这一句——这么明显的一句话,不可能是“不小心抄错了”的。
看看,没有定稿,没有出版,只在爱好者中间手工传抄,就会带来这些麻烦。那么让我们试着拨开历史迷雾,走向真相,看看到底是作者删掉的,还是抄手擅加的。
黛玉进贾府后,宝钗来了;又过一段时间,林如海死了;元春封妃,盖大观园花了一年时间,然后省亲;入住大观园后,又过一段时间,宝玉挨打,是盛夏时节;秋天结诗社;冬天(不一定是诗社的当年冬天)宝琴等进京;次年春天“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春夏之交宝玉过生日,贾敬逝世;七十六回中秋宴“可怜你公公已死二年多了”。
即使把“过一段时间”、“又过一段时间”、“不一定是当年”都摒弃不算,黛玉在贾府里,也至少生活了五年。
七十八回宝钗搬走,七十九回迎春出嫁,揭开大观园散场的序幕。即使没有这些动荡,大观园也必须散场了。因为女孩子们渐渐长大成年,还让宝玉和她们混居在一起,那就接近于“诲淫”了。
大观园的散场,在女孩子们接近成年的时候。而女孩子中,宝钗比宝玉大两岁,宝玉又比黛玉大一岁。所以大观园散场时,至多黛玉十五岁。倒推回去,黛玉如果真的十三岁进京,怎么能在两三年的时间里,发生这么多故事?
那么,“十三岁了”这句话,是抄手擅加、不是作者本意吗?
不,恰恰相反。任何抄书人都不可能擅自加上这么一句明显矛盾的话。这句话,一定是作者写的。
咦,又说不符合作者本意,又说是作者写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红楼梦》的写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作者经过无数次修改,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也越来越鲜活。
大概在比较早期的版本里,黛玉的确是十三岁进京。早熟的十三四岁的少女,一见钟情比较合理。
《红楼梦》是有一定自传色彩的,也说不定这就是作者钟情的小恋人到他家的真实年龄。
但是随着故事的增加,那么多荡气回肠的情节,要安排到“进贾府”至“大观园散场”这段时间里,两三年显然是不够用了。
前面说了,男女大防,贾府不可能让成年的宝玉和众姐妹们生活在一起,所以大观园散场的时间是不能推后的。
那就只能把黛玉进贾府的时间往前挪了。好在有神瑛、绛珠的仙缘,虽然是五六岁的小孩子,“一见钟情”也勉强合逻辑。
这样一来,早期底稿里那句“十三岁了”就必须删掉;而“乳名黛玉”之后,也不免要接一句“年方五岁”。这个安排,符合作者晚年的本意。
可是,“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在旧抄本上修改,有的删掉了,有的就保留了那句“十三岁了”。
张爱玲说:“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把修改与流传的过程考虑进去,我觉得,很能解释《红楼梦》中的许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