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美国移民局真的放宽锁龄条件了吗?

深圳侨外出国 2024-09-29 09:35:33

在美国移民法中,21 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属于“儿童(child)”,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随同父母一起申请职业移民或亲属移民。

然而,在当今美国的移民制度框架下,多个移民类别面临着较长的排期。因此,对很多移民家庭来说,如何确保子女在移民申请过程中不会“超龄”,是一个既紧迫又关键的问题。

近日,美国移民局再度更新了Policy Manual(政策指南),出炉了关于儿童超龄和锁龄的最新解释。

具体政策变动如下:

对有“特殊原因”并免除“Seek To Acquire”要求的申请人,在计算其CSPA年龄时,移民局会用该孩子第一次有资格申请移民签证的时间来计算他们的CSPA年龄。

如若发生表B倒退,排期再次变为“未到”的情况下,若申请人证明其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递交I-485,则CSPA年龄计算可采用。

这意味着,只要签证在一个连续的1年内都保持可用状态,CSPA年龄就以签证首次可用的日期计算,而不是以孩子实际申请身份调整的时间来计算。

因此,即使排期出现倒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仍有机会保留其子女的年龄资格,避免了因时间延误而失去移民机会。

不过,侨外美国移民专家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并未触及原有的锁龄机制,而是对“特殊原因”的情形进行了明确扩展与细化。移民局依然坚持,针对如485签证等申请,若需为随行子女锁定年龄,申请人必须在表B排到且开放递交申请后的一年内提交485申请。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递交,子女年龄将无法被锁定,除非申请人能证明遭遇了“特殊原因”。

这里所定义的“特殊原因”范畴广泛,涵盖了中介或律师的失职、申请人罹患重大疾病等情形,且每项原因均需辅以详尽的官方文件作为证据。

尤为关键的是,在排期出现倒退的情况下,申请人的优先日期需待新一轮排期再次到达时方可重新递交485申请,以根据最新的排期时间锁定子女年龄。然而,若申请人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在前一次排期到达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递交申请,移民局将考虑依据前一次排期时间作为子女年龄锁定的基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特殊原因”的认定,如律师或中介的失职,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证据链条,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给律师楼的全套文件、催促递交的通信记录及律师未能在排期倒退前完成递交的明确证据。移民局将基于这些证据,审慎评估“特殊原因”的成立与否,从而决定是否按照首次排期时间为子女年龄进行锁定。

避免孩子超龄?就选新政EB-5!

对于迫切希望为子女规避超龄风险、迅速实现美国移民梦想的家庭而言,新政EB-5项目无疑是理想之选,其独特优势显著降低了传统移民路径的不确定性。

暂无排期:新政EB-5预留签证名额充足,当下暂无排期,对于中国大陆申请人来说,也是目前唯一没有排期的项目。这一特性确保了申请流程的高效推进,有效规避了因排期过长而导致子女年龄超出移民资格要求的遗憾。

双递交政策:在旧法 EB-5 中,申请人只能先递交移民申请 I-526,等移民局批准后才能递交 I-485 转换身份的申请,整个过程非常漫长。

新政则允许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同时递交I-526E申请和I-485移民身份转换申请,以及 I-765 工卡和 I-131 回美证的申请。快至90天内获批combo卡,孩子可以在等待绿卡批准期间合法在美国工作或学习,并且在此期间年龄被锁定,不会因为等待签证而超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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