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烂成这样了,不能确定死因,保险公司无法理赔。”理赔员捂着鼻子,冷冷地说道。“什么意思?我第一时间报的案,是你们拖了十天才来,现在反倒怪我?”养殖户气愤地质问道。一场关于奶牛保险理赔的纠纷就此展开。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保险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1.
案情回顾
阿布都(化名)是新疆某县的养殖户,以养殖奶牛为生。为了防范意外风险,他特意给自家的16头奶牛都购买了保险,每头牛的保额为1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2024年初,阿布都家的一头奶牛因难产不幸死亡,连同腹中的小牛一同丧生。发现这一情况后,阿布都立即联系了保险公司,请求尽快派人来现场查看。
“我们会尽快安排理赔员上门。”保险公司客服如是承诺。这个“尽快”却一拖再拖。
整整十天过去,理赔员才姗姗来迟。此时的奶牛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理赔员看到这一幕,皱着眉头说:“按照规定,腐烂的牲畜尸体无法确定具体死因,不在理赔范围内。”
“这不合理!我第一时间就报了案,是你们拖延不来,现在反倒说不能理赔?”阿布都据理力争。
理赔员依旧态度冷漠:“这就是公司规定,您可以仔细看看保险合同。如果对我们的决定不满意,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阿布都认定保险公司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企图逃避理赔责任。一怒之下,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付1万元保险金。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尸体腐烂无法确定死因”为由拒绝理赔?
《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况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本案中,保险公司拖延十天才派员查勘,明显违反了“及时核定”的法律要求。更重要的是,尸体腐烂是由保险公司的拖延行为直接导致的,这种后果不应由投保人承担。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履行查勘义务,导致无法确定死因,这种行为构成违约。只要奶牛的死亡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依约理赔。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阿布都1万元保险金。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看到这个案件纷纷表示:“这不就是拖延战术吗?拒赔一万,去告也是赔一万,不告就能省一万,这算盘打得可真精!”“这种保险公司太黑心了,故意拖延时间让牛腐烂,就是不想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