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在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不懈努力下,一起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圆满收官,成功为受援人薛某讨回公道,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案件办结后,薛某满怀感激,特意送上一面印有 “尽职尽责 温暖人心 忠诚法律 维护公平” 的锦旗表示感谢。
案情简介
2022年,薛某入职山西某有限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职期间,薛某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然而,2024年8月,薛某突然接到用人单位的口头辞退通知。除了被无故辞退,薛某还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诸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及非法扣除劳动报酬等。面对这些不公待遇,薛某多次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试图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期望能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然而,用人单位却始终敷衍塞责,既未给出合理答复,也未采取任何实质性措施。
在了解到人事劳动争议纠纷可申请法律援助后,薛某便立即向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迅速启动援助机制,经审核,及时受理了此案,并在第一时间指派两名公职律师为薛某提供劳动仲裁阶段的法律援助。
两名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与薛某取得联系。在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后,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未缴纳社保、无故克扣薪资、疑似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系列违法行为,随即为薛某起草了劳动仲裁申请书。
为了让薛某在庭审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两名律师在庭审前向薛某详细介绍了劳动仲裁流程和注意事项,并不断安抚他的情绪,给予他信心和支持。庭审中,承办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据理力争,有力地维护了薛某的合法权益。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在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当场一次性向薛某支付了赔偿款 。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来源:运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