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借车给好友收到违章短信,要求立即还车遭拒:车已被转卖

清欢茶白 2022-09-27 21:38:17

我为你两肋插刀,你却在背后插我两刀。

每个人都需要朋友,但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朋友”的人品,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友情”确实不值得留恋,也应该果断抛却这种朋友关系,勇敢维护自身权益,不让没有底线的所谓“朋友”置身法外。

女子范某和孙某系朋友关系,范某一直在昭通市主城区打拼,经过多年积累,范某不仅有了自己的事业,而且手头有了一定的积蓄,对于这个普通的云南女子来说,一切都十分满足,为人也自然更加大方宽容。

2021年初,范某购置了一台中档小轿车作为代步工具,原本就十分靓丽的范某因为车房两全的加持,更加富有神韵和风采,围绕在身边的朋友也自然越来越多,其中孙某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嘴甜会来事,孙某深受范某的信任。

同年8月,孙某忽然找到范某,声称自己需要借范某的新车一用。其实这台车买回来,范某也只是偶尔代步,使用得并不太多,现在孙某有所求,范某也乐得做个人情,加之孙某本身有各种驾驶证件,在驾驶上还耐心指导过范某,驾驶安全是值得信赖的。

我是京子光,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就这样,孙某拿到了范某的车钥匙,将新车开走了。但是过了好几天,孙某并没有来还车,当范某电话询问的时候,孙某称还需要使用,因为范某使用车辆频率不是很好,所以也没有当回事,并没有急着催要。

然而又过了几天,正在家中耍手机的范某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等范某定睛细看之下不由大吃一惊,原来这条短信竟然是车辆违章信息,上面清楚载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范某所拥有的车辆在某地发生违章驾驶,被罚款150元,扣6分。

这一看非同小可,范某虽然不介意别人借车使用,罚款也还好说,但这一下子扣6分却让她不淡定了,这个可是对她直接产生影响的事情。紧急之下范某立即打电话询问孙某,并要求孙某赶紧还车。

但电话那头的孙某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沉默不语。这种状况让范某的内心更加无法平静,敏感地意识到自己的车可能出事了。最终在范某连番追问之下,孙某和盘托出了实情。

原来孙某因为最近手头紧张,在借到范某的车辆之后,立即抵押给了别人,本来想到能在短时间内周转将车辆赎回,但没想到后期根本无法偿还借款,最终被债主将车开走转卖给了别人,违章也是发生在转卖之后。

得知真相的范某几欲晕厥,一边痛恨自己遇人不淑,一边歇斯底里的要求孙某还车。但此时的孙某根本无力回天,如果仅仅靠范某来讨要根本不会有结果。无奈之下,范某只有和昔日“好友”彻底翻脸,将其告上了法庭。

恶意处分他人财产或被追刑责

从整个案情来看,范某和孙某之间并无债务纠纷,孙某与他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并不牵涉到三角债,也就是说孙某处理范某的个人财产没有必然性,孙某擅自对范某的车辆进行处理的行为属于“恶意处分”,一般情况下这种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借用他人财物是有返还义务的,毁损、灭失的是需要赔偿的,恶意占有人如果未能足够弥补权益的人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从这个角度出发,占有人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返还他人财物,并拒绝权益人的赔偿请求权。

而且处分财产数额较大,又拒不退还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借用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或随意处置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且还是法律问题,极有可能触碰刑律,所以要慎之又慎。上述这起案件事实十分清楚明了,孙某是应当返还范某财物的。

2022年9月,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判令孙某赔偿范某车辆损失86300元,并将借用该车辆期间不当使用产生的违章记录处理完毕。

朋友间好意施惠行为不能滥用

范某和孙某之间的借车行为属于朋友间的好意施惠行为,虽然是一种民间认可的善良风俗,但期间具有一定的风险,既有如上述朋友借车抵押给第三人“一去不回”的风险,还有其他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但在一般情况下,好意施惠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只有在施惠者“故意或重大过失下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在施惠者为一般过失或双方均无过错时,由受惠者自负风险。

好意施惠行为由于不属于法律、也不属于事实行为,故此中行为并不由法律来调整,而是由道德规范来调整。若施惠人在施惠行为的时候有过错,且过错发生损害,施惠人当然应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朋友间的好意施惠是维护友情的一种基本方式,朋友有难施以援手也是应有之义,互帮互助也是传统美德之一。但好意施惠不能肆意滥用,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风险的一种盲目认从,极有可能发生“打碎牙往肚里吞”凄惨结果。

特别是受惠者,如果滥用这种好意施惠行为,这是对友情的侮辱和侵害,同时也侵犯了施惠者的合法权益,是应当受到否定的。(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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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粟兵 24
    2022-09-29 18:34

    一朋友要借我车,我回答他是不是可以把老婆借我用几天[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回游 21
    2022-09-29 21:02

    所以车要回来了吗?只想看结果,说一大堆没用的,损失也弥补不了

  • 小兵 16
    2022-09-29 23:14

    这都能卖那不是说明,只要能偷到车,就能卖

  • 2022-09-30 05:51

    卖车不需要过户吗?借来的过得了吗!

    用户75xxx04 回复: 俗人
    我把银行抵押给人能借多少?
    俗人 回复:
    抵押
  • 2022-09-29 12:28

    通篇的意思是卖了别人车子房子的后果还没打别人两巴掌的后果严重?

  • 2022-09-28 11:19

    继续编![笑着哭]

  • 2022-09-30 09:33

    编!编!编!编花篮!

  • San 4
    2022-09-29 17:48

    没有资料 车主不在场怎么卖出去的?

    南城小万 回复:
    低压车
  • 2022-09-30 07:59

    搞笑吧,行驶证怎么过户?

    风情血染 回复: 俗人
    不是自己的也能抵押?
    俗人 回复:
    抵押
  • 2022-09-30 11:39

    蹭流量,水文

  • 2022-09-30 11:31

    抵押不是车主本人好抵押?明知道不是车主还放贷,编故事能不能有点常识,咱们不是在写小说

清欢茶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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