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辽代骨朵的兴盛与消亡——从朝阳市两座辽代墓葬中的壁画谈起

青梅论全球事 2023-10-18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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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青梅侃史

编辑|青梅侃史

前言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黑水镇七贤营子村的水泉,于一九九四年年初发掘出二号辽墓葬,由于二号墓葬早年遭盗掘,只有走廊上的壁画留存,其余的都是些人物,只有拱顶及四周的空白部分有一些吉祥的花鸟纹饰。

画像上的人物多为契丹服饰,器物亦多契丹族特色。由于墓中的壁画大多都是关于死者的活动,而且尽量将生活环境和人物活动都囊括了进去,因此,这两处墓中的壁画,对研究辽朝历史有着很大的意义。

1号墓走廊的北墙壁画(图一),右侧一人,留着络腮胡子,穿着一件青袍,手里拿着一根圆形的棍子。

2号墓通道南侧墙壁上的壁画(图二),左边的一位是汉人的臣子,另一位留着八字胡,带着红色头巾,手中也拿着一根圆形的棍子。

两座墓葬壁画中两人所执的特殊器具,经考古专家研究后确定为骨朵。

骨朵名称的由来

“骨朵”这个词语,在现在的语言里,很有可能和花苞联系在一起,它的外形和花苞很像,所以才会用“花骨朵”来称呼它。在古时候,骨朵是一种武器,在中国北方的一些民族中很普遍,被称为“金瓜”。

外形上有花瓣环绕,外鼓饱满,分叉如蒜头,瓜楞等特征。后人语讹,以胍为骨,以肫为朵。古书上所说的“花”,有蒺藜骨朵和蒜头骨朵两种,“花”头为铁制,形状类似于带刺的蒺藜和多瓣蒜头(图三)。

事实上,在宋朝以前,古代人们都把扁头棍或扁头棍统称为“胍肫”,所以,这类武器又名“胍肫”。胍肫的形状不仅有花蕾,也有瓜楞、蒜头、蒺藜。

从花蕾系列出发,衍生出骨朵;从瓜楞系列出发,衍生出金瓜;从蒜头出发,衍生出蒜头锤;从蒺藜出发,衍生出蒺藜锤头。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这四种植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长长的木柄上装着蒜头或蒺藜或金瓜骨朵形的东西,靠着重量砸向对手。

宋朝的时候,甲胗被宋朝的将士们误以为是骨朵,所以得名。关于“骨朵”一词的起源,各有不同的看法,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选择了其中的一种。

骨朵的发展历史

骨朵的来历,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在那个时代,人们仅仅依靠自然的手段来进行远距离的捕猎,例如岩石。在那些最早的人类所用的岩石里,最大的可能就是那颗石珠。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渐渐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们就将圆石绑在了一根棍子上,用来进行短距离的狩猎。

这些石头不仅可以用来砸人,关键时候还能用来进行远距离的攻击。为了增强它的力量,这些石头上往往布满了尖锐的棱角,就像是一个个小疙瘩。

例如,齐地发现的一件新石器时期的多足石斧(图4),其周边有八颗高低不一的牙齿,中央开有一孔,其形状与“刺”极为相似,当为中国古老的“骨朵”的来源。由于制作简便,实用性强,所以被保存下来并流传下来。

由商、商至秦汉时期,棍棒骨朵演变成了一种用于军事的武器,如秦汉两宋时期,军伍中就出现了骨朵。随着时间的推移,北方的牧民逐渐了解和接受了这一武器,并大规模地采用了骨朵。

不过,它的材质也发生了变化,不是木质的,就是金属的。这些由黄铜或者金属制成的花蕾,比石制的花蕾要坚固得多。

辽朝北部各少数民族从中原引进的铜、铁冶炼工艺逐渐完善,促进了北地草原民族冷武器的演变与发展,而作为辽朝时期契丹人的一种重要武器,辽宁省博物院收藏的《辽契丹铸剑》就是其中一例。

五代之后,骨朵的功能从实用转向了仪式,宋辽金时期,更多地采用了这种形制,其顶端从大到细,尖上的倒刺形突起则趋于平坦。材质也由一般为石、铁、铜等变为金、银、水晶、玉。

如1984年黑龙江新香坊墓群出土的辽金时期银骨朵,内蒙古史前文化博物馆馆藏辽代多棱体青玉骨朵,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二八地辽墓出土的水晶骨朵。

到了这个时候,它基本上就失去了锤子的功能,更像是一种象征。在明朝,小锤从武器中脱离出来,被作为一种仪式用具来使用。清朝初期仍保留着此一礼仪用具,到清朝后期已无其用,直至最后完全消失。

辽契丹骨朵兴盛及消亡原因

契丹原为中国北部的一个游牧民,起源于东胡鲜卑。贞明二年,契丹帝国成立,国号为“元神宗”,是为宋王朝的开国皇帝。

契丹是一个对骨朵有偏好的民族,所以,对于古代契丹人来说,骨朵是常见的一种。但是为什么辽朝的骨朵这么受欢迎,清朝晚期却从历史上消失了?

辽、契丹在建立之初,出于节省物资的考虑,历来都有“一器多用”的习俗,而“骨朵”又是一种很适合辽国使用的兵器,因此,它的使用范围十分广阔。

作为北宋的主要竞争对手,契丹族使用骨朵的情况非常普遍。这是辽国铁骑的标准兵器。要做好工作,必须要有好的工具。从军队的角度来看,一把趁手的兵器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

宋辽两国之间,经常会有一种叫做骨朵的东西,只不过,辽人更喜欢用骨朵。近年来在对辽国墓葬的发掘中出土了很多有关辽国广泛使用骨朵的实物证据。

内蒙古奈曼旗青龙山辽陈国的一座小郡主墓中,出土了一批完整的手握花饰的战士画像(见图五),这是一件非常珍贵的文物。从墓葬壁画的含义来看,契丹卫士手中拿着花苞花,是对墓葬的一种保护。

此外,在位于辽宁和内蒙古交界处的一座辽人墓中,也发现过一些辽人所用的铁质骨朵。辽国对于骨朵的大小有着极为苛刻的要求,小花的大小通常在5.5cm左右,长在50cm到60cm之间。其原因就是没有骑兵会选择超过这个标准的骨朵。

因为契丹骑兵大多是在马背上与敌人作战,所以锤子的大小并不能给敌人带来足够的杀伤力;

如果锤子大了,手臂就会因为手臂的原因而失去力量,或者从马上摔下来,所以最好保持五十到六十公分的范围,太近了,打不着人,太远了,身体也会受到伤害。

经过与两宋的漫长战争,辽、契丹人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终于形成了大规模、标准化的生产工艺,其生产的精确度和质量,甚至超过了北宋时期的铸锤,成为了当时军队里最受欢迎的武器。

两宋朝,铁骑开始大量使用锁子甲,这些铠甲不怕砍刀,也不怕刺刀,但是对付小骨朵这样的钝器,就没有任何用处了。契丹乃游牧民,擅骑射术,故其军队多以骑乘之师。

它是一种单手型的武器,最适用于骑士,与其他的刀剑、长枪相比,它的成本更低,穿透力更强,重量更轻,操作更简单,更有可能一枪毙命。特别是在战马的加持下,一旦被击中,不死也得重伤。

骨朵不但便于携带,还具有强大的破坏力,在马上快速移动的情况下,可以轻松刺穿中原骑兵的盔甲。

“卤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指一国之君参加重要政务的法律和法规,“薄”就是皇帝出行时的仪仗。“卤薄式”是指古代皇帝举行重大国家庆典时所用的祭祀器具。

在宋、辽、金、明等时期,骨朵一直被用作帝王出游或其他场合的仪仗用具(图六)。在内蒙古巴林左旗,辽圣祖耶律龙旭的墓两边,出土30个拿着银色小花的庄严卫士,此处的小花,是皇室专用的装饰。

仪仗用的骨朵一般为金银制作,骨朵首端大小和形状与瓜类似,因此也经常被称为“瓜”,有“金瓜”“银瓜”之称。

辽史上曾有一位叫韩德让的大臣,在朝会上与人争吵,盛怒下,抢了侍卫手中的金瓜,将对手斩杀。以刑具之称的辽、契丹多有见到。中国古代有一种酷刑,叫“金瓜击顶”,这里的金瓜,就是骨朵的一种。

史稿《焚椒录》中有这样一段话:宣懿皇后诬陷耶律洪基,被耶律洪基以一朵铁花击中,身死道消。从这一点可以看到,辽朝的统治者犯了罪,也要受到铁杖的刑罚。辽朝墓葬中用“扎簪”做刑的实物图像也能在壁画上见到。

骨朵曾一度盛行于辽代早期,然而,在辽晚期的墓葬中,无论从壁画上或从其他出土的文物来看,均未见其踪影。经考古学家研究、剖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辽朝本身的缺陷。

辽国早中期与两宋频繁作战,为了抵御宋朝的进攻,它被赋予了新的生命。但1005年澶渊之盟签订后,双方关系缓和,再加上和宋国的和平,骨朵作为兵器的致命缺点也越发显现出来。

因为骨朵本身就很沉重,所以挥动起来要有相当的天赋,而且因为沉重,所以出招的方式也比较单一,进攻范围小,回旋余地小,出手速度慢,所以在面对中国传统的刺剑类武器时,经常会吃大亏。

它的攻击大多是钝击,攻击力受到限制,无法对对手造成致命一击,所以,从宋朝开始,它就渐渐淡出了战争的舞台,到了明朝,就彻底的淡出了武器的范畴。

当它不再是一种武器时,它的功能就会被更加精致、更加高效的工具所代替。由于太过残忍,又没有实际的用途,所以仅在辽朝盛行。作为仪仗器虽然一直延续到清代中期,但清晚期以后便不再使用。

随着时代的进步,器物的细分也越来越细致,辽、契丹人“一器多用”的习俗,已经渐渐与时代格格不入,多用途的器物,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还不如一件器物的实用性强。

可以说,骨朵作武器不如枪、矛,作刑具不如鞭子,作仪仗器又不上档次,最终只能无情地被历史淘汰。

结语

从其发展历程看,它经历了从实用向礼制转变,从鼎盛时期走向衰落,这与辽朝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契丹人“一器多用”有关。

当今社会,有些人想做十八般武艺样样皆通的全能型人才,但是这种“样样通,样样松”的弊端也很致命—专而不精就是要被时代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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