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投毒案,犯罪嫌疑人陈正平因商业竞争矛盾,以极端手段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公共食品安全事件之一。这起事件共造成42人死亡、300余人中毒,其作案手法之隐蔽、危害后果之惨烈,至今仍令人警醒。
陈正平与同镇另一家面食店经营者陈宗武(部分报道中化名“陈某”)长期存在生意竞争关系。陈宗武的面食店因经营得法,不仅在当地居民中口碑颇佳,还承接了汤山中学及周边工地的固定订单,每日清晨均有商贩排队批发烧饼。而陈正平的店铺门庭冷落,经营压力与嫉妒心理不断累积。据警方调查,两人曾因琐事发生过争执,陈正平更因赌博欠债接受过陈宗武的帮助,这种经济依附关系进一步扭曲了他的心态。
经过数月预谋,陈正平于案发前三天在农贸市场购买了500克毒鼠强。2002年9月13日晚,他趁夜色潜入陈宗武的面食店加工间,将毒鼠强粉末掺入存放的面粉、白糖等原材料中。由于两家店铺地理位置相近,且陈正平熟悉面食店操作流程,整个投毒过程未被任何人察觉。次日凌晨,毫不知情的陈宗武如常使用被污染原料制作烧饼,这些含有剧毒物质的食品随即流向学校、工地及周边村落。
9月14日清晨6时许,汤山中学首先出现集体中毒事件,30余名学生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等症状。随后八三医院陆续收治300余名中毒者,部分重症患者在送医途中死亡,最严重的患者甚至因剧烈疼痛咬断舌头。
警方在案发两小时内锁定中毒源为陈宗武面食店,现场检测发现剩余原料中“毒鼠强”浓度超标数百倍。
经排查排除陈宗武作案嫌疑后,侦查人员注意到陈正平在案发后突然“回老家”的异常举动,并通过铁路购票系统锁定其乘坐的K526次列车。
南京警方与铁路公安展开联合行动,在列车行驶至河南境内时成功抓捕陈正平。面对审讯,陈正平起初矢口否认,但在购买毒药的证人指认及物证检测结果面前最终认罪。其供述动机为“搞垮竞争对手”,全然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暴露出极端的反社会人格。
2002年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陈正平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这起恶性案件推动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2003年起“毒鼠强”被全面禁止生产销售。惨痛教训警示着商业竞争必须恪守法律底线,任何为私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