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秦制,就是以地主官僚集团取代封建贵族统治。在权力上追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以“废藩王,置郡县”的方式,将地方的自治权收归中央。各级官僚由皇帝直接任免,中央政府占有一切生产力和生产资料,一切事务全由政府说了算的这么一种统治模式。在社会结构上,就是权力压倒一切。全天下的人都是服从者,表现为一个强大到极点的中央政府和一个萎缩到极点的社会,以及一群沉默到极点的个人。这么一种社会结构。北宋政治家欧阳修有云:“自汉以后,帝王称号,官府制度,皆袭秦故,以至于今虽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制也。”梁启超说过:“中国两千多年的制度,犹秦制也。”毛主席也说过:“百代都行秦政制。”
我们知道,“秦制”这种制度形成的基础,就是来源于春秋战国一位法家的重要人物,商鞅的思想。关于《商君书》这部经典的法家著作里有一系列关于“富国”、“强兵”、“驭民”的论述。秦国也正是在“商鞅变法”之后,国家迅速强大。并且,在秦孝公之后的历代秦国君主也都基本贯彻了“变法”之后的国家治理体系,从而使秦国最终在战国争霸中消灭其他国家实现统一。因此,对于“秦制”的形成来讲,法家思想对其的影响不可谓不深刻。那么,法家思想能在秦国取得成功的历史成因又是什么呢?它又为什么能对中国社会形成长期持续的影响呢?关于《商君书》、商鞅以及法家思想对国家、社会的治理模式已经被研究和讨论过许多,在这里只简单讨论其核心部分。
在秦国取得变法成功的商鞅,其核心的治国逻辑就是:“国富、军强而贫治”。其中“国富、军强”是商鞅期待实现的目的,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核心手段即“贫治”。 “贫治”总体分为以下三种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消灭言论。《史记,商君列传》记载有云:“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也就是说不论是反对变法,还是赞成变法统统是乱民,都应该抓起来。反对不可以,为什么赞成也不行呢?因为赞成也是思考之后得出的结论。意思就是说,明摆着不让百姓说话、不让百姓思考。对于上传下达的政策及命令只需执行即可。
第二:消灭思想。商鞅主张消灭,所谓的“六虱”,即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这些东西。商鞅认为这些东西蛊惑了民众的内心,使得他们不再认真贯彻君主的命令,不再专心从事农战。惟有当民众的头脑变得简单纯粹后,对于上传下达的政策及命令才能高效执行,并且专心从事农战。
第三:将社会散沙化。其根本逻辑就是,以鼓励百姓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告密,以发动群众斗群众的手段,令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互相提防,将社会打成一盘散沙的状态,从而便于更为高效的统治。最后商鞅通过“利出一孔”的不以战功以外的其他渠道授予官爵的军功体系,刺激百姓的作战积极性,将国家彻底军事化。
民众战则为兵,耕则为民。国家大体来说只有两个状态:备战和作战。由此,秦国便在商鞅的法家思想治理下,将国家改造为一群只知种地打仗,不知学问知识的百姓组成的“愚民”型社会。对于“愚民”来讲,唯一的上升通道就是在战场上多杀人。因此,秦国便迅速步入了军事强国的行列。
那么,法家思想形成的历史源头又是什么呢?周朝在建政之初,为了稳定内部宗室、控制外部殷商旧贵族的需要,以及奖赏在“伐商”、“平叛”过程中的有功之臣,就通过建立封建、礼乐制度,分封了许多国家。即周天子把自己直接管辖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分封卿大夫。诸侯和卿大夫在自己的领地上建立封国和军队,协助周天子的统治。这些诸侯大夫在自己的封地上有着相当的自主权。
下级对上级、地方对天子只承担进贡,以及军事拱卫等少数义务。至于对社会治理的细节政策,每个封邦都具有高度的自治权。这就使得这些封邦的地方主义和小共同体非常活跃,人口流动性强。各国、个地方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民俗有着相当高的的差异。从春秋到战国时期,随着周天子君权的逐渐衰落,诸侯间的争霸便日益频繁。各诸侯国为了自保或壮大实力,便向天下招揽人才。
在这一时期,一些有思想的知识分子,针对诸侯争霸而随之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便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当然,对于各国的君主来讲,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在诸侯争霸中生存下来。我们接下来就从争霸的核心要素:战争,这一路径,来观察法家思想形成并能获得成功的历史根源。
在古典战争时期,各国之间虽经常爆发战争,但战争的行军距离、规模、已经形态都和后期战国到秦统一时期的战争有着高度的差异。《左传》中就记载了一场在今天看来有些匪夷所思的,晋、楚两国的一场战争。过程大约是这样的:晋军打输了要撤退,楚军在后面追击。结果楚军发现晋军的战车挤在一起跑不动,于是后面追击的楚军说:“赶紧把战车前面的木头去掉。”晋军照做,跑了一阵子,拉车的马又跑不动了。楚军在后面又喊:“把旗子也扔了。”晋国军队又照做,果然有效,于是双方继续你追我赶。而且晋国士兵还回头对楚国士兵说:“你们楚国真是大国,逃跑太有经验了,我们实在是不如。”这种记载在先秦古籍中是非常多的,比如还有我们十分熟悉的“五十步笑百步”以及宋襄公不可“半渡而击”的故事。
此外,《淮南子》对那时战争的规则也有过描述。由此可以看出,在此时期,两国在战争中仍能做到有规矩、有礼节。这些在后世看来非常迂腐、可笑的战争规则正是那个时代普遍的战争规范。总的来说,春秋时期的战争规则,大致有以下特点:军队以贵族武士为主体、参战人员不多、行军距离有限,并且打仗要遵循重承诺、有信义、讲规矩、师出有名、不趁人之危、不斩使、不杀俘等等一系列原则。而到了春秋后期,战国时代,随着周天子式微,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愈加频繁,战争的行军距离不断增加,战争规模迅速扩大,由此而导致战争手段愈加残酷。
发生在公元前627年秦晋两国的“崤之战”就是扭转中国古典战争模式标志性的一场大战。《史记.秦本纪》记载,晋国名将先轸率军在崤的狭路上设伏,俘虏了秦国孟明视等三名主将,并一举歼灭秦军。“崤之战”是中国历史记载中的第一场伏击战、歼灭战。由此,战争形态由双方约期列阵交战,逐渐变成了运动战的形式。在战争中,“兵者,诡道”的战争思想被彻底贯彻。也就是说,在战争中为了获胜可以不择手段,战争不再是堂堂正正,而变成了允许偷袭、伏击等多种形态的战争。
因此,在战争变得规模化、残酷化、常态化的同时,国家如果想在战争中取得优势,就必须对民众进行国家化的彻底动员。参战人员由最初的贵族武士,逐渐演变为需要大规模发动底层农民的战争。这样以来,本属于被保护阶层、不会打仗也不愿打仗,并且道德水平要远低于贵族武士的农民阶层就被迫投入战场。
在战争的推动下,强兵的逻辑压倒一切。谁拳头越硬、谁杀人越多,谁就是老大。杀人效率越高、越能发动底层农民、国民的道德水准越低下。在战争中越不择手段的国家就越能够生存。因此,商鞅的“愚民”、“辱民”、“贫民”、“防民”、“奸民”以及“利出一孔”的军功爵制度,等等一系列变法措施,对国家在战争中生存下去,可谓是对症下药。
以上就是法家思想最终能在秦国取得成功,并帮助秦统一六国,最重要的历史成因。客观的来讲,商鞅的变法之所以能在当时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商鞅已经看出了当时中国人普遍道德水准低下的状况,也就是说在所谓“礼崩乐坏”的时代,中国人本身就已经坏掉了,而不是商鞅把一群天使教坏的。商鞅的思想的确有许多“愚民”的手段,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不是商鞅的设计,而是商鞅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总结,以及对未来趋势的准确判断。也就是说,那时的中国人已经很坏了,商鞅只是顺势而为,把秦国人教的更坏而已。
国家在法家一系列思想的治理下,贵族阶层和贵族精神逐渐没落。中间阶层逐渐消失,君主的权力越来越不受约束。全天下的人都是统治集团的服从者。社会只存在统治阶级以及地主小农阶级,民间社会彻底散沙化并丧失多元的结构。经过法家治理体系的长期驯化,当商鞅变法八十余年后,荀子巡游秦国就发现百姓变得质朴憨厚,非常害怕官吏并且十分顺从。百姓只认得统治者的皮鞭与枷锁,而不知公平正义为何物。后世的明朝吏部侍
郎赵用贤有云:“三代而后,申、韩之说常胜。世之言治者,操其术而恒讳其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