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离谱事件!
2011年就去世的人
却在一份2013年的
银行贷款合同上
签了字
.......
最近关于河南某银行400亿存款凭空消失的事件,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就此事件,我去翻看了一些关于河南银行的新闻,于是乎就看到了文章开头的这个事情。
事件的主人公是豆大妈,在今年3月的时候收到了一份来自法院的失信名单,上面赫然写着已故丈夫李唐成的名字。
失信的原因是李某在2013年以贷款担保人的身份签了一份贷款合同,贷款人并没有按期缴付还款,因此,作为担保人的李唐成,被列入了这批失信名单中。
这可把豆大妈整懵了,自己的丈夫在2011年就去世了,怎么可能会在2013年的合同上签字?!是谁搞的鬼?
豆大妈和记者几经周转,找到了这笔贷款的贷款人李某芹和另一位贷款人陈某,两人均表示不认识彼此,更没有见过这份贷款合同。
三人一起去银行讨要说法,银行则表示:事情正在调查中,会尽快给答复。不过最后银行如何答复的,小编没有搜到(也有人说到现在还未有答复)。
合同上的三个人,一个可能被冒名贷款,两个则是莫名其妙成了贷款担保人,因此还上了失信人名单,成了“老赖”,这事搁谁身上都闹心...
今天也借着这个机会,给大家讲一下如何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1.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和文件
如:身份证、户口本、信用卡、银行卡、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等。
不能随意向他人提供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如果使用这些证件复印件或者文件一定要注明用途和有效期。
2.定期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每年有两次免费现场查询的机会,可以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者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上查询。
也可以使用互联网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注册查询,互联网查询信用报告暂不收费。
3.身份证遗失后要及时挂失
在身份证遗失之后,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申请补办新身份证,同时在公安的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中登记,防止遗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
遇到了被“冒名贷款/担保”的情况也不要慌,我们可以向办理贷款的银行提出异议申请,要求调查贷款情况。
也可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投诉。如果贷款发放银行拒不解决,被冒名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大家一定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切勿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邮件,不要在社交平台晒个人敏感信息!
保护个人信息,就是保护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