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2年7月1日,杨某以“颈部疼痛1年,加重1周”主诉前往某二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1、神经根型颈椎病;2、脑梗死个人史。2022年7月4日局麻下行C5-6颈椎右侧侧隐窝神经阻滞,治疗效果不佳。
会诊后,7月10日在全麻下行颈椎后路单开门椎管减压术,术后予以吸氧,心电监护,消肿止痛,预防感染,抗凝等治疗,大便排出困难给予口服聚乙二醇散对症治疗;换药见切口无红肿,无渗出,切口已拆线,甲级愈合。
2022-07-118:35查房记录显示“……诉颈后部手术切口处肿胀、疼痛,右上肢麻木、刺痛减轻”。2022-07-258:28查房记录显示“赵某某副主任中医师(科主任)查看病人后指示:患者颈椎病术后恢复可,右上肢麻木疼痛已消失”。
2022年10月2日,杨某以“颈部疼痛1年,左上肢酸困3月”为主诉前往某县某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神经根型颈椎病。2022年11月24日,杨某以“右上肢无力困胀伴肩关节活动受限4个月,加重月余”为主诉前往某县某镇卫生院住院治疗。
2023年1月28日,杨某以“3天前无明显诱因出现颈背部伴右上肢疼痛3天”为主诉前往某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中医诊断:1、痛痹;2、风寒湿痹阻证;西医诊断:1、颈椎病;2、慢性浅表性胃炎。
2023年2月18日,杨某以“右上肢间断性疼痛2年”为主诉前往某市D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1、右上肢疼痛;2、神经根型颈椎病;3、手术后上肢肢体功能障碍;4、胆囊息内;5、肺部阴影。
2023年3月11日,杨某以“发作性头晕1天余”为主诉前往某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1、椎基底动脉迂曲;2、颈椎术后;3、慢性胃炎;4、睡眠障碍;5、脂肪肝。入院后给予抗血小板聚集、调血脂稳定斑块、改善心脑循环、调节情绪及睡眠等对症处理。
2023年3月15日,杨某以“颈部疼痛伴左上肢无力、麻木半年”为主诉前往某县某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1、神经根型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2、坐骨神经痛;3、脑供血不足。出院医嘱;继续治疗,坚持用药,定期复查,不适随诊。
二、患方观点
某二院为杨某治疗疾病时处理不当,导致杨某左肩肌肉萎缩,致使杨某左上肢终身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某二院在给杨某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应对杨某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请求:要求某二院赔偿杨某共计269144.5元。
三、被告某二院辩称
杨某在某二院就医属实,根据鉴定意见,杨某左侧颈神经根损伤留有左侧上肢瘫痪自身疾病为主要原因,杨某诉求过高。
四、鉴定意见
1、某市某人民医院在对被鉴定人杨某的诊疗过错系轻微原因。
2、被鉴定人杨某,男,1971年11月27日出生,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伤残。
3、被鉴定人杨某无护理依赖。
五、医疗过错分析
某市某人民医院在被鉴定人就诊后,入院相关检查完善,诊断明确,被鉴定人在疼痛科予以保守治疗及神经阻滞治疗符合临床诊断规范,被鉴定人病情具备手术指征,但医方在关于病情及具体手术方案的选择及预后风险医患沟通中不够详实;
未告知患方行颈后路单开门椎体减压术可能存在脊髓飘逸、至颈神经根牵拉从而导致肢体运动障碍等预后风险,医方未尽到其应尽的谨慎注意义务、预见义务和知情告知义务。
六、法院判决
2024年1月8日判决,某市某人民医院承担10%的责任,向杨某赔付50069.22元。
【司法裁判案例】
还要怎么详细告知?哪怕你说得再详细,他来一句我不是医生我听不懂,你能咋办?我这组两三年前有个颈椎外伤的病人,入院的时候全瘫的,做完手术后逐渐恢复到能自己走路,上肢肌力也恢复正常了,但是下肢一直有麻木感,就天天打电话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做手术这么久了还没好?明明术前谈话的时候说的很清楚了,这么严重的外伤能保住命就很不错了,很多这种后期都是呼吸衰竭保不住命的。可是人家就是说我们当时以为做完手术就能继续干活才做的,其他的我们也不懂。
不应该律师赔钱吗?法律工作者没有尽到普法义务啊,以后再有犯罪的,都应该同地区的法律工作者追责[点赞]
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