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同居、举办婚礼后的强奸案件,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证明标准。
摆了酒席,举办了婚礼,入了洞房,只要两口子没有领证,没有那张纸保护,如果和“老婆”发生性关系,随时都可能被指控强奸。
这个案例,告诉所有人,只要没有领证,男女双方发生性关系后,只要不随女孩的意,随时都可能被指控强奸。
公安、检察院、法院,在审理类似订婚后、同居后、举办婚礼后的强奸案件时,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证明标准,对于确实采取明显的暴力手段,强迫发生性关系的,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对于胁迫、欺骗等手段,发生性关系的,不宜认定为强奸罪。
本案如果没有采取明显暴力手段,强迫女孩发生性关系,仅凭女孩单方表示发生性关系时不愿意,不能认为构成强奸罪。
男方如果遇到和女生发生性关系后,女生要钱的,一定给,不给,就大概率会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