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大家对于婚姻的看法,似乎都已变得不再传统。特别是对于一些女性来说,相比对于爱情或是婚姻的幻想,越来越多女生更加倾向现实主义。而当男女双方在感情中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当他们第一次将自己的利益赤裸在对方面前。
最近网上有个新梗“请先生赴死”,讲述的就是山西大同的一桩因为订婚引发的案件。明明是订婚这样喜庆的事情,为何男方却成了网友口中“待宰的羔羊”?
男子被未婚妻状告拘留
2023年8月19日,一则新闻引起网友热议,接受采访的甄女士面容憔悴,对着记者哭诉道“我的儿子本来应该要结婚了,现在却被准新娘起诉强奸告到法庭!已经被关了105天了!”
准新娘起诉自己未来丈夫强奸?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甄女士的陈述中我们得知,她的儿子甄先生与未婚妻李小姐,是于今年2月通过婚介所认识交往的。因为二人都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所以双方都是以抱着结婚的最终目的来进一步认识了解。
但正当二人的交往慢慢步入正轨之时,李小姐的一个要求成为了这段感情的最大变数。
甄先生与李小姐
甄先生与李小姐交往了数月有余,在甄先生觉得双方需要再谈一段时间恋爱增进了解的时候,李小姐却突然提出希望能够与甄先生结为夫妻。
虽然甄先生对于李小姐的提议感到有些突然,但因为本身就对其很有好感,而27岁的甄先生也急需稳定下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所以便也欣然同意。
成年人的爱情总是少了些冲动,多了些权衡。在综合考量之下,甄先生也同意了李小姐的请求,但紧接着李小姐的一句话,却让甄先生与甄女士目瞪口呆。
“我要20万元的彩礼,你名下的那套房产也要加上我的名字。”短短一句话,字里行间却尽显李小姐内心的欲望。
一张口就要20万彩礼?他们只是普通的农村人,从哪里来这么多钱?不过为了儿子考虑,甄女士并未一口回绝,而是提出了新的提议。
因为装修完儿子的婚房后,甄女士及其丈夫只能再拿出10万元当作彩礼,男方父母表示,他们可以与女方签订协议,承诺订婚时先给10万,剩余的10万在结婚之时补齐。而对于李小姐提出的加名字一事,要等到二人成婚满一年才能够实现。
最后李小姐也同意了提议并与甄先生共同签字盖章。但人心不足蛇吞象,看到了盼头,李小姐怎么愿意轻易放弃?
结婚并非儿戏
时间来到了2023年5月1日,这天正是甄先生与李小姐的订婚日。一切都逐渐尘埃落定以后,甄先生便与李小姐发生了关系。
在甄先生一家都开始为小两口挑选结婚日期的时候,准新郎却被准新娘告上了法庭。
5月4日,李小姐突然上诉,向法院状告自己被未婚夫强奸了。
都已经订婚,准备商讨结婚日期的两人为何会被准新郎强奸准新娘?平时人们觉得这是一句气话,可是这个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无人会受理的案件,却真的让甄先生被刑拘。
原来在5月2日时,李小姐就曾用与自己在订婚当天甄先生发生关系一事要挟对方,她企图损毁此前签订的婚前协议,想要在订婚之时就拿到20万元的彩礼,但因为这个要求被甄先生一家拒绝,最后便不了了之。计谋没有得逞,恼羞成怒的李小姐干脆将其告上了法庭。
甄先生一家这才发现,原来在5月2日,李小姐一家要挟自己之时,李小姐的母亲就已经偷偷录音存证,就是为了上诉这条后路。李小姐所提交的录音中,其母亲与甄先生的对话,在法庭之中也显得格外刺耳:
“你和我女儿已经订婚了,这是不是事实?”“是的。”
“那你订婚当天非礼了我女儿,这你是否承认?”“嗯嗯。”
且不说这段录音是偷录的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其实单凭这一两句话,也根本无法判断二人之间的情感关系究竟如何。这段录音是否剪辑过,谈话之时对方是否存在着误导和诱供?这些信息我们都不得而知。但即便如此,李小姐还是带着这前言不搭后语的录音,和其对簿公堂了。
被拘留的甄先生或许还百思不得其解,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女友,怎么一夕之间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但其实,甄先生只是被爱情的表象所蒙蔽,不如旁观者清。
因为经部分网友顺藤摸瓜后发现,李小姐的家世并不像她的模样那般纯洁无害。首先,她自幼出生在一个离异家庭当中,其次,她的三个哥哥目前都是无业状态。由此可见,李小姐的家庭条件很差。
只要了解了这个信息,其实就能够解释得通为何她在订婚前后的行为十分反常。在婚介所中认识甄先生的时候,李小姐便已经看上了对方名下的房子,此后的一系列相处,也不过是处心积虑为了骗取房产的手段。否则,李小姐绝不会对自己的未婚夫下此狠手。
有网友说,其实李小姐从一开始便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只是想要借助舆论的力量,逼迫甄先生低头道歉。
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一旦戴上了强奸的帽子,那么势必会对甄先生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李小姐认为,甄先生就算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一定也会低头认错,那么自己的计谋便成功了一大步。
截止到8月24日,案件男主人公已经被刑拘111天,法院提出在正式开庭前双方可以调解一下,可是村支书建议他们登门赔礼道歉,而法院这边也说女方同意调解前提是他们登门道歉。
这件事情一经曝光就引起热议,有网友直言“这就是仙人跳!”但是也有网友表示,万一真的是被强奸了呢?
法律分析
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李女士的证据真的足以起诉吗?
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
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3、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如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被告人口供(当然其他证据充分,没有被告人口供也可定罪)及相关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确定是否为强奸,还要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男女双方认知程度、衣物有无在案发时被撕破以及报案时间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仅有口供和录音一般不能定罪,还应当有dna、受害人反抗、嫌疑人强迫等相关物证、鉴定意见才能认定。
不过仅仅是女方事后反悔,是不构成强奸的,但是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男方没有使用暴力、强迫的手段。
罗翔老师曾说过类似案件,两人已经是情侣了,发生关系时女方喊停,但是男方却认为是情趣没有停止,是否构成强奸?答案:是!
只要女方有反抗,有不愿意的想法举动并且表述出来,那男方罔顾对方意见的强迫行为就构成强奸罪。
如果达成庭前和解,男方是否无罪释放?检察院是否可以撤诉?
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所以无论是否达成和解,查明属实就要接受刑事处罚。不过如果女方谅解可以减轻男方的处罚。
如果是女方诬告,男方被刑事拘留这么久有赔偿吗?
如果女方诬告,那她将触犯诬告罪,接受最短3年的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43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如果不是故意、有意造成的,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
当然,如果最终查明男方是因为被冤枉而刑事拘留的,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结语
这次的事情给众人带来许多反思。婚姻大事还是应该谨慎,男女双方都应该擦亮双眼,不仅应该考虑结婚对象,结婚对象的家庭环境也需要了解,避免被钻漏子。
而广大男同胞也需要注意,在和女友亲密的时候也要估计对方感受,如果对方喊停,反抗,还是先停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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