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发布《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提出,郁南县建筑石料资源丰富,储量约25亿方,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郁南县在册砂石矿山8宗(最大生产规模为冲旺岭矿区以及元珠矿区)。在“全力打造大湾区生态产品供给地和经济发展新腹地”定位要求下,郁南持续加快绿色矿业发展,计划出让采矿权超130亿元,后续总投资累计达180亿元。
接下去,郁南将持续推进采矿权出让,计划未来3年推出至少10宗砂石矿:
2024年,计划出让桂圩镇观蕉坑矿区、南江口镇天堂矿区、平罗二坑矿区;2025年,出让平台镇埇林界矿区、大鸡笼矿区,东坝镇双凤村蚊仔坑白云岩矿区、南江口镇担水尾矿区、庙后坑矿区;2026年,出让连滩镇天花塘石灰岩矿区,南江口镇东坑矿区等。对成功出让的矿山,郁南争取其在采矿权证办理后2年内投产:
2024年下半年,计划开展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25年上半年,冲旺岭矿区完成矿山主体、长胶廊道、精加工区以及建城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砂石骨料开展试产工作;同时完成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砂石骨料开展试产工作。2026年上半年,建设完成郁南县绿色建材产业园,桂圩镇冲旺岭、观蕉坑等园区正式投产。中电建冲旺岭5500万吨/年砂石项目
计划2025年上半年试产 2026年上半年正式投产!
冲旺岭矿区位于广东云浮郁南县桂圩镇,确定建筑用石料矿体开采储量约4.63亿方,可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量共7111.88万方。项目总投资174亿元,生产线设计年处理能力5500万吨,主系统小时处理能力10400吨。2022年10月18日,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78.5亿元竞得该项目矿权;2024年1月9日,该项目正式开工。
据悉,该项目骨料加工方案采用花岗岩和变质砂岩矿分开加工、存储和销售的模式,骨料加工系统生产花岗岩和变质砂岩的20~26.5mm、10~20mm和4.75~10mm各级配碎石以及<4.75mm机制砂,也可根据客户的需要适时调整建筑骨料粒度级配。
此外,项目还配套建设建设年加工能力5500万吨砂石骨料的加工基地,长约21公里、宽8.5至10米的长胶廊道枢纽系统以及云浮港都城港区建城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均计划2025年3月建成。长胶廊道枢纽系统投资额19.5亿元,主要设备为两条长距离胶带输送机、转运站、配电系统、通风系统等;码头工程投资额9.99亿元,主要建设5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约2000万吨。
中铁云浮元珠近2700万吨/年砂石项目
计划2025年上半年试产 2026年底完成加工区建设
元珠矿区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资源储量共计约2.12亿方。项目总投资近60亿元,设计生产能力2625万吨/年(近2700万吨/年),主要产品有建筑用砂石骨料、机制砂等。2023年9月18日,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以25.2亿元竞得该项目矿权。
同时,项目配套建设中铁南方(云浮)郁南县绿色建材先进制造业生产项目以及郁南县元珠至新灶口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项目,均计划2026年12月建成。郁南县绿色建材先进制造业生产项目投资额16.24亿元,主要设备有圆锥破碎机、棒磨机、振动筛、洗砂机等;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项目投资额29.55亿元,廊道总长约16公里,设计运输能力2625万吨/年。
郁南县建材矿产资源丰富
可处置矿产22处 资源量约25亿方
据介绍,郁南县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开发优势明显。一是建材矿产资源丰富。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和白云岩是优势矿产资源,分布集中,储量较大,易于开采,开发利用价值较高。二是矿产资源开发潜力大。目前郁南县开发强度较弱、开发程度较低,近年出让较大规模的矿山尚处于建设阶段,具有增加资源开采、扩大开发利用的潜力和空间。三是拥有西江黄金水道、深水码头等优越交通条件。
郁南县建筑石料分布主要集中在平台、桂圩、南江口镇;建筑用砂矿主要集中在平台、桂圩镇;陶瓷土矿主要集中在大方、千官、历洞镇;白云岩主要分布在东坝镇;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连滩镇。初步统计,可处置矿产22处,面积约3.76万亩,资源量约25亿立方米。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郁南县在册矿山8宗(均为砂石土等非金属矿),其中由市发证的4宗(最大生产规模为冲旺岭矿区以及元珠矿区),由县发证的4宗(均为小型矿山)。
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稳步推进砂石项目工作进程
强化政策保障。各镇、各部门要把矿产资源绿色发展作为全面推进郁南县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整合资金、用地、用林、人才等多元要素投入矿区规划建设。积极向省、市争取采矿山出让指标、用地指标(包括矿区、加工区、道路)、用林指标(矿区、加工区、廊道)以及码头、廊道建设、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和生态公益林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落实省、市级财政绿色矿业发展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协调推进绿色矿业发展。针对各矿山实际情况,实施“一矿一策”,同时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2号)有关要求,各拟设矿区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并确保矿山企业必须落地落户,发挥效益。加大建筑石料开发的统筹规划和设计力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同时强化监管力度,按照保护与开发并举、整治与整合并重、监管与保障并行的原则,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重点监管问题矿山企业,督促问题整改,及时对违规矿山企业开展惩戒。加强对露天矿山监控,做到露天矿山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矿山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