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看这份关键数据:
中指研究院统计结果出炉,5月中国百城新房均价为16180元/平,环比刚刚开始下跌,同比下跌0.11%;二手房均价跌幅更是扩大了,最大1.52%。
最闪瞎眼的是一线城市,环比跌幅直接超过了20%,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回头看今年1月-5月,房地产经历了从朝阳到夕阳的巨大波动。
究其原因,之前我们就多次讨论过,积压了三年的购房需求,在前3个月内集中释放,这就是朝阳。
然而这一波需求释放完之后,后劲不足,自然就是夕阳。
不过呢,按照官方表态的观点,房地产毕竟依然是经济的支柱产业。
也就是说短期内,不可能丢掉房地产,只要确定了这个基调,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就都不难理解了。
可是,最近一段时间,不论是开发商还是房东都明白了一个道理,现在不割肉降价,后面难度只会越来越大。
个人也这样觉得,既然是支柱产业,接下来就还会有新一轮刺激措施。
只不过和过去不同的是,强刺激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弱刺激。
参照以往经验,无非就这几条路:放宽限购、降低利率、继续拆迁。还有就是多收税。
而今天提到的重点,就是房地产要多收“2个费用。
实际上,在多收费用的背后,还有一个潜在原因。
就是各地债务总量接连上涨。
近期接二连三的新闻正是说明了这点,例如爆火网络的南宁天价停车费、昆明地铁疑似发不出工资等等。
要知道,这当中不乏GDP靠前的大中城市,竟然也出现了债务问题,代表性完全不一样。
可是,没钱怎么办呢?不能一直没钱吧?
对地方城市而言,税收完全可以动一动脑筋。
今天我要说的,就是房地产的“2个费用”。
第一就是出现了个不一样的“房产税”。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虽然在文件上是以房产税的字眼表达,但是我觉得称之为“房东税”更恰当。
根据文件内容显示:
应税房产是住房的,按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的4%征收房产税;
应税房产是商铺或其他房产的,按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
此外,出租个人住房且取得租金在30000元以下,每个月还要交1%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则要交1.2%。
出租商铺和其他房产且取得租金在30000元以下,每个月则还要交1.5%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则要交2%。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例如你每个月收取了2500元租金,至少要交“房产税”为125元。
虽然房东税比房产税少了很多,但依然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呢,也有人担心如果只是收税,没有同时堵住漏洞,房东税很有可能会转嫁到租客身上。
第二就是东南省会城市,突然撤销了二手房中介费指导意见书。
近期,作为我国东南省会城市的福州,下发了指导意见书,中心就是:二手房买卖双方各承担1.5%的中介费。
可是谁都没想到,又突然撤销了。
实话实说,我并不感到意外,看看是谁发布了这份意见书,就不难理解了。
并不是政府部门,而是具有商业背景的协会。
说白了,一旦有这个背景,就势必会受到资本影响,也就有可能“站队”了。
其实对于中介费,我的看法合理的最大就是“按照房屋总价确定中介费点位”。
举个例子,总价不超过200万,中介费就强制在1.5%以下,超过200万就进一步降到1%。
或者是大幅度规范行业的作业素质。
毕竟收费这么高,服务也肯定名要副实,可现实却是很多从业人员,素质却是很低,甚至非常差。
当然了,同样也不乏精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