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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现代化:时代背景、目标定位与策略选择

作者:罗必良 摘 要 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战略基点。然而,以人多地少为特点的资源禀赋、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
作者:罗必良 摘 要 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战略基点。然而,以人多地少为特点的资源禀赋、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格局,加之充满不确定性的国际关系与贸易格局,构成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多维挑战。中国必须立足国情农情,在尊重农业产业特性与乡村地域特征的基础上,以保供给、提质量、促增收、强科技、增绿色为主要目标,通过农业分工与专业化发展,发展以服务托管为核心的农业服务规模化经营,走中国特色的“服务型农业”道路,推动农业发展从破解规模约束到促进分工深化的基要性变革。这一变革的核心策略在于以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为载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进行了深刻分析和阐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现阶段,在人口规模方面,2021年,我国乡村人口为4.98亿人,占全国总人口(14.13亿人)的35.24%;在物质条件方面,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31元,仅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的39.93%;在精神条件方面,2019年农村拥有本科学历的初中专任教师数量为45.49万人,仅占城市本科学历初中专任教师人数(125.31万人)的36.30%。可见,中国式现代化的人口规模压力主要源于物质和精神条件均相对落后的农村。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农业本身所具有的生态属性,使得农业生产同自然资源与环境的联系极为紧密,所以,推进农业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 一、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时代背景 中国用约占全球9%的耕地,生产了占世界近四分之一的粮食,养活占世界约五分之一的人口,显示中国农业现代化已取得卓越成就。但与此同时,中国也面临着资源禀赋、产业格局和国际贸易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挑战。面向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时代目标,耕地资源约束仍然是阻碍现代生产要素采纳与农业生产效率改进的突出短板,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现状,是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突出约束条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家庭经营模式仍然占据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导地位,小农经营为主的产业格局将作为我国基本国情而长期存在。中国拥有巨大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但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为我国的农业对外开放以及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带来了不确定性风险。 (一)资源禀赋:人多地少 人多地少是我国农业资源禀赋约束的突出表现。中国的人口规模从2000年的12.67亿人增至2021年的14.13亿人。然而,在人口增长的同时,耕地面积却在减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9.18亿亩,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20.31亿亩减少1.13亿亩。相应地,人均耕地面积逐年下降,由前两次全国国土调查的1.59亩/人和1.52亩/人,下降至第三次调查的1.36亩/人。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已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2020年种植业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2.5亩,难以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的门槛要求。 中国人多地少引发的矛盾与问题集中体现在三方面,即人口总量与耕地存量之间的矛盾,耕地存量与非农用地之间的矛盾,以及粮食稳产保丰与耕地质量退化的矛盾。第一,中国十四亿人口规模与现有耕地资源存量明显不匹配,依然存在粮食供应、储备、贸易等方面的诸多不确定性与风险。第二,受国土空间布局的总量约束,林地、草地等非农用地需求向耕地存量扩张,造成“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2020年中国耕地、林地、草地、园地面积分别为127.9万平方公里、284.1万平方公里、264.5万平方公里、20.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3.3%。不仅如此,耕地分别净流向林地和园地1.12亿亩、0.63亿亩,耕地存量不足的问题愈发凸显。第三,耕地质量退化已成趋势。2016年以来,尽管我国粮食产量连续6年超过1.3万亿斤,但化肥、农药、农膜等要素的高密度、高强度使用,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土壤退化、土地板结等问题日益严重。 (二)产业格局:小农经营 长期以来,小农一直是传承农耕文明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他们通过劳作积累的技艺与经验具有深刻的社会人文价值。中国自战国时期开始,逐步发展形成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小农传统,这种传统具有一脉相承的历史继承性。鉴于小农经营在中国农业中的历史传承和现实国情,国家不断强化以家庭为载体的小农经营模式。1978年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了小农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并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中国农业的快速增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逐步推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基本确立了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由此一方面进一步发挥家庭经营的优势和潜力,另一方面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长期面对的一个基本现实,这一现实对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构成了特定制约。数据显示,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超过70%的耕地由小规模生产的农户经营。考虑到数量与质量公平的土地分配,不仅造成户均耕地面积狭小,而且造成地块细碎分散,不利于开展大规模农业生产,因此难以显著提升产出效率。不仅如此,由于中国农民固有的乡土情结和风险规避偏好,通过培育农地交易市场、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集中以改进小农户禀赋约束的努力成效并不显著。数据显示,经营土地规模在10亩以下的农户占家庭承包户总数的比例从1996年的76.0%增至2018年的85.2%。可见,小农经营的农业产业格局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问题。 (三)国际贸易:局势动荡 中国是农产品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进口大国,统筹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农业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应有之策。一方面,我国坚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基本思路,以高质量的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实现“饭碗里主要装中国粮”的目标;另一方面,我国主张通过国际贸易平衡国内食物供给,满足国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然而,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加速演变和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给世界粮食安全和我国粮食安全带来了不确定性风险和严峻挑战。地缘政治格局方面,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频繁,两国间复杂的经贸关系使我国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面临考验。而2022年爆发的俄乌冲突则对世界以及中国的粮食安全造成直接影响。近年来,由于俄乌两国对农业的支持,尤其是鼓励农产品出口,促进了中国与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俄乌成为中国部分大宗农产品进口的重要来源国。但随着俄乌冲突的爆发,俄乌国内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可能有所下降,加上国际政治格局的深刻变化,容易引发国际粮食贸易的不稳定风险,中国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贸易保护主义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全球公共卫生危机,使世界各国深刻认识到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的重要性,纷纷实施一系列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以规避国际粮食市场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这些无疑会扰乱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影响全球经济发展。疫情叠加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全球粮食供应体系面临挑战,其稳定性不容乐观。 二、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定位 明确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限制了农业规模经济性的改善,而通过培育农地交易市场、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并未有效改善小农经营的基本格局。形势动荡的国际贸易更是制约着通过外循环调控国内农产品供需失衡的选择空间。多重制约表明,中国农业必须走现代化道路,立足自己的国情农情,利用国际局势变化带来的机会,寻找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可能性空间及目标定位。具体来说,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主要是: (一)保供给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是保供给。保供给是指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要牢牢把握“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十四亿人民吃饭问题”的战略方针。《“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也明确提出,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既保数量,又保多样、保质量,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以及农产品消费提档升级,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优质农产品供需仍处于紧平衡状况,食物消费向更多量、更多样和更安全的需求转变。“要树立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因此,必须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切实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拓宽食物来源,构建多元化的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是在生产空间上以耕地为主向草原、森林、海洋拓展;二是在食物来源上从传统农业资源向广泛的植物、动物、微生物资源拓展;三是在产业上开发新型食物产业,发展食品新业态;四是强化国内供给韧性,不断提升在农资、产品、加工、物流、贸易等全产业链布局的能力,强化粮食储备、调控、减损、节约能力,不断完善粮食储备应急体系;五是增强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国际市场议价能力,确保进口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只有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从容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和考验,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和支撑夯牢夯实。 (二)提质量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本质规定是提质量。提质量的核心在于稳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中国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于农业,农业现代化的水平和质量决定了国家现代化的质量和成色。传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农业对经济增长主要有产品、市场、要素与外汇四大贡献,对于支撑国民经济和其他产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已经实现从单一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副渔多种产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远景目标,中国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现代经济发展和需求结构的转变,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内涵不再局限于产品、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传统贡献。农业生态、康养、人文与社会功能的发挥,意味着高质量的农业现代化应该着眼于从产品性农业向功能性农业转型。针对提质量的薄弱环节,首先应立足粮食安全的底线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通过改善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数字化水平,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的硬件和软件基础。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挥农业特有的生态、人文、康养与社会价值功能,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以高质量的供给、高质量的需求、高质量的配置、高质量的投入产出、高质量的收入分配和高质量的经济循环,实现高质量的农业现代化。 (三)促增收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促增收。促增收表现为农民增收能力提升且收入稳步增长,同时还应考虑到相对收入差距的缩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农民作为社会低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最薄弱的环节。“十三五”时期,我国举全国之力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整体贫困。但不可忽视的是,尽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以及农村居民间的相对收入差距仍然十分显著。 促增收的关键在于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提升农民持续增收能力。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农民收入来源由单一农业种养所得拓展至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四大板块,收入渠道和来源不断增多。当前应致力于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创造更多非农就业机会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提升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以稳定农民经营性收入,盘活农村资产要素以强化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以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另一方面,人力资本是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因此,培养高素质的现代农民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提升农民增收能力、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必须加大农业人力资本的投入。因此,可以通过农民教育培训把劳动力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培育壮大农民企业家群体,推动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土地市场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改善,进而促进农民走向共同富裕。 (四)强科技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内在驱动力是强科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动力源,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囿于水土资源等要素禀赋的有限性,要实现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有效保障、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高以及农民增收能力提升且收入稳步增长,有赖于先进的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并以此为支撑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传统经济增长理论将技术视为外生变量,而诱发性技术创新理论则将技术视为经济系统的内生变量,受到诸如要素投入、产品需求等变化的诱发。无论外生还是内生,技术都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对比农业发达的国家,从能源农业、生物农业、绿色农业再到智慧农业,每一次科技进步都直接导致了农业的巨大变革。 农村改革40多年来,以机械装备为代表的科技手段运用于农业生产,使中国农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能力的提升,带来了年均2%的技术进步贡献率,极大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尽管农业科技赋能农业现代化已取得阶段性成就,但在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前沿核心技术方面,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其一,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不够,如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重要技术还存在诸多短板;其二,在一些关键性技术方面自给能力较为欠缺,如现代种业的育繁推一体化、优质畜禽品种的遗传改良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其三,数字经济等新经济要素与农业的结合还不够深入,主要是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智慧农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概而言之,中国已有农业发展成就离不开农业科技的进步,未来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水平和质量也将取决于农业科技的含量,因此,必须把科学技术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内在驱动力。 (五)增绿色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外在要求是增绿色。增绿色在于推进农业绿色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因此,探索绿色化发展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业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过量施用化学品和农业废弃物引致的土地、空气和水资源污染会直接危害生态环境,也会通过自然循环、生理摄入等多种渠道损害人类健康。不仅如此,由于农业对水土等自然资源的高度依赖,粗放式的生产行为将会使生产成本上升和农产品质量下降,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产品供给压力巨大。在增产压力下,以有限的耕地和水资源实现粮食连年增长,离不开化肥、农药、农膜等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而过量和不合理地使用农业化学品,会引发土壤板结、水体富营养化、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由此造成的耕地质量退化成为影响粮食增产目标的隐患。从国外的经验看,欧盟、北美、亚洲、中东部分发达国家的化肥与农药施用量都呈现先快速增长、达到峰值后保持稳中有降或持续下降的趋势,这些国家逐步走上了减肥增效、高产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近年来,中国积极探索绿色农业生产之路,化肥施用量在2016年达到峰值后呈现下降趋势,但仍然存在化肥施用强度高、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因此,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要以绿色为发展底色,兼顾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重目标,推进农业绿色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张与探索 小农是中国农业经营的核心主体。如何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议题。首先,围绕小农改造与存续问题,不同理论维度的深刻剖析与探讨,为理解农业现代化的中国道路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强化农业的分工深化,发展以服务托管为核心的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为破解我国农业的规模约束提供了基要性变革线索。最后,农业现代化实践路径的诸多探索与发展态势,为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拓展了可能的选择空间。 (一)小农改造:若干理论的评述 关于小农改造和存续问题,受到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生计框架以及后结构/后现代主义等不同理论多维度的广泛讨论。马克思主义者主张“小农必然消亡论”,认为小农落后的生产方式必然会被社会化大生产取缔,小农与现代农业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处于根本对立。以恰亚诺夫(Chayanov)为代表的学者则坚持“小农稳固存续论”,认为小农经济能够凭借其自身的生产方式抵御资本主义的渗透,有效应对外部力量的干预。显然,前者的论断是基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看法,而后者的看法,则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 在农业现代化意义上,值得关注的有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William Schultz)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和张培刚的“农业国工业化理论”。舒尔茨指出,传统农业之所以落后,是因为缺乏新要素的引入,由于生产要素和技术长期保持不变,受限于较低的投资收益率,小农户难以产生对农业投资的动力。由此,舒尔茨将新生产要素的引入视作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认为只有从外部引入新生产要素,才能打破原有均衡状况,从而改造传统农业。然而,这一理论可能存在静态思维、破坏均衡和忽视分工三个方面的缺陷。实践证明,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尽管在发展中国家普遍被寄予厚望,但实际上未能取得预期成效。 张培刚在其著作《农业与工业化》中,将“工业化”定义为“一系列基要的或战略性的生产函数连续发生变化的过程”,而“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变化能够诱导其他生产函数的变化。在国家从农业走向工业化的进程中,农业不仅保留其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且自身也蕴含着类似工业化的现代化转型,即农业本身的“工业化”。因此,农业也会受到基要生产函数的影响。工业化的过程是通过报酬递增的形式促进经济增长。不同于农业规模报酬递减不利于农业改造的一般观点,张培刚认为农业也能通过生产函数的变动得到报酬递增。这也表明,工业发展是农业改造(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不仅如此,张培刚的“农业国工业化理论”也蕴含着古典经济学的分工理论思想,通过工业的分工经济与迂回生产,实现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如果说工业化是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发生变化的过程,那么改造传统农业就可理解为由分工经济和迂回生产所决定的基要性变革。由此,基要性变革可以视为农业现代化的理论基石,从而成为寻求中国农业转型发展与现代化变革的核心线索。 (二)基要性变革:规模约束与分工深化 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是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和内在要求。规模化、专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特征。然而,美国式的大规模经营及其自我服务和日本式的小规模经营及其投资内卷化,并不适用于中国的国情农情。受制于小规模、细碎化农业生产格局下的规模,以及无法跨越现代生产方式门槛的能力,我国小农户面临难以融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事实难题。中国为破解这一难题做出了持续性努力,其中尤为重视的是农地规模经营,即通过土地流转和集中,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从而为现代要素引进和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创造条件。然而,尽管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率有所提高,但经营规模达到30亩及以上的农户占比仅为3.78%,50亩及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甚至仅占1.48%。需要认识到,在人地关系紧张的现实情境下,农地经营规模向来不是决定农业增长绩效的最关键要素。致力于通过扩大农地经营规模以谋求规模经济性的努力,均未能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取得预期成绩。对于有着独特国情农情的中国而言,以扩大农地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性可能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专业化分工为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思路。亚当·斯密最早提出分工与专业化是经济增长的源泉,指出“劳动生产力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而农业劳动生产力之所以总是滞后于制造业,原因在于农业不能完全采用分工制度,由此强调认为,农业生产领域的分工深化有着天然的内生性障碍,因此,农业并不能成为一个存在显著分工经济空间的产业。 但是,人们应该认识到,无论是企业还是行业,都能够形成和存在两类情形的分工:一是内部分工,如企业内部的产品细分与多元化经营;二是外部分工,如企业通过社会分工网络走向专业化经营。显然,从内部来说,无论是从土地经营规模、生产季节性还是动植物生长的生命节律来说,农业的专业化分工必然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与时间成本,资产专用性导致的机械装备使用率的严重不足,也会显著降低分工的经济性。所以,通过外部的社会化分工,让农业融入迂回经济与分工经济,将是恰当的选择。对小农户来说更是如此。由此,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部分或全部生产环节的生产要素支持或托管服务,能够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可以认为,效率源于分工,而农业分工的本质是专业化与服务经济。为此,我们主张,大国小农格局下的农业现代化,必须走不同于美国与日本的“第三条道路”,即通过生产托管与外包服务引入技术资金、企业家能力以及交易组织方式,由此将小农户卷入分工经济。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发育以及由此诱导的迂回投资、迂回交易与组织演变,都可以视为农业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变化”的核心。走中国特色的“服务型农业”道路,为破解我国小农户及其规模约束提供了基要性变革的线索。 (三)实践路径的探索 近年来,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为加快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何种主体能够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最有效率的微观主体至今仍然没有定论。基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学界主要有小农主体论、农业合作论和农业公司论三种观点: 一是小农主体论。这一观点认为,小农占主体的家庭经营模式仍将长期存在。随着劳动力资源退出农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应该成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小农主体论”既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又受到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理论”的影响。以舒尔茨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可以通过改造将小农引入现代轨道,关键是要引入新的生产要素并向农民投资人力资本。尽管小农生产效率低下,但只要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就能实现农业现代化。但是,事实上,中国在培养和发展土地流转与社会化服务市场方面做出了持续性努力,而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并没有完全走向现代化。随着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步入新阶段,出现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需要培育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如此才能带动小农户并实现他们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二是农业合作论。这一观点认为,分散的小农户经营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根本出路在于通过农业合作社将众多小农户组织起来,间接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马克思的合作化理论认为,合作社不仅是改造小农户的形式,而且是改造资本主义制度下农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自愿联合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合作”的本质是市场机制下的劳动分工与合作,使得市场经济制度下每个人都能参与并获得收益。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现代农业的主体,可以在保护小农户基本利益的基础上推动农业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5月底,依法登记的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222.5万家,成为与公司、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并列的市场主体。这里的问题在于,小农户往往缺乏主动加入合作社的动力,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政策上的支持与保护,但是,政府政策性支持在实践中有时会导致“假”“空”“弱”等问题。 三是农业公司论。这一观点认为,公司和企业家应该是农业现代化的主体。作为经济现代化的一部分,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逻辑包括两大驱动力:一是市场机制,二是科技进步。在市场机制下,政府部门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行事,有时需要进行干预和调控;而农民自发组织不能超出有限的市场范围,因此要素转化效率不高。据此,农业公司论者主张,能够有效率地将要素和产品转化为商品的市场组织只有公司。一方面,生产性农业公司能够依托现代工业基础生产出高质量的农业要素服务于农户;另一方面,经营性农业公司能够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相连接,农户成为产业链环节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工商资本和企业家进入农业有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公司论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提供了一种重要思路,但也隐含着土地要素流转、企业资金和企业家来源、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等潜在问题。 综上,在三类主张中,小农主体论和农业合作论强调保护小农利益而非以市场机制驱动现代农业发展,而农业公司论将小农户纳入农业产业化链条,强调以市场机制和科技进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这三类主张的基本共识是强调以小农融入现代农业为核心出发点,从而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提供了实践参考。 (四)未来态势及其可选择空间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将农业现代化等同于农业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即两种典型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农场制,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合作社制,并试图通过借鉴其发展经验以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但是,这一观点显然忽视了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基于人口规模、资源禀赋、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等基本国情,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不可能照搬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模式,而是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 在我国“农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制度框架下,地权分离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大权能。从理论上来说,通过农地经营权的流转与集中,如果能形成一个规模“足够大”的农场,是可以形成内部分工与专业化的。但问题是,由于土地具有空间不可移动性以及产权地理垄断性等特征,加之中国特殊的人地关系,农地流转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要素市场,也不是一个能够独立运作的产权市场,农地流转必然内生出高昂的交易费用。因此,通过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来推进规模农场发展及其分工拓展,实际上是受到限制的。 随着现代农业科技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分性增强。农户的农业生产活动可以从纵向上划分为不同的生产环节,即在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既定控制权的前提下,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多数农艺与活动环节是可以分离的。例如,由农户购买机械转换为由市场提供中间品服务,则可能将家庭经营卷入社会化分工并扩展其效率边界;水稻的育秧活动是可以独立分离的,能够由专业化的育秧服务组织提供;整地、栽插、病虫害防治、收割等生产环节亦可向专业化的服务组织外包托管。 因此,经营权细分,为不同主体进入农业提供了可能性空间。培育多样化的生产性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等各种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均能够从不同层面扩展农业经营中迂回交易与分工深化的空间。有鉴于此,中国应当突破传统规模经营思路,以农业分工与专业化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开拓空间,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由社会化引入现代生产要素、企业家才能和组织方式,推动农业现代化发生基要性变革。通过农业的服务化带动小农户的组织化,利用迂回投资,将农业家庭经营卷入分工经济,发展生产性服务的规模经营,是现阶段顺应中国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路径。 四、在新发展格局中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 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并非独立事件,它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同样,乡村振兴也并非独立事件,必须跳出乡村来谋划乡村振兴。因此,强化乡村“镇”兴,在赋权强能的基础上打开村门,在村庄开放的格局中盘活资源,在城乡融合的进程中推进农业现代化,由此引入现代生产要素、企业家能力与组织方式,促进“大国小农”现代农业转型的基要性变革,应该是重要的策略选择。 (一)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中促进要素流动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导向,提出“将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县域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心在于促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与平等交换。以大城市为导向的传统发展思路形成城市对农村资源的虹吸效应,造成要素由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同时,农村集体所有制生成的地权排他性与土地用途强制性,又形成阻滞现代要素进入农业农村的制度壁垒,造成城市增长极的涓流效应难以发挥。因此,一方面需要改变以大城市为主导的传统城镇化发展思路,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以县城为龙头有效沟通农产品供给与消费市场需求信息,充分衔接农业生产与消费市场,并开展组织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动县域所辖的乡镇和村庄发展;另一方面需要以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为突破口,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尊重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城乡相对统一的土地市场,改善农村土地产权的开放性,继而吸引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拓宽农村土地产权的实施空间并提升其产出效率。 (二)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中完善组织机制 中国农业现代化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指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调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如农地规模经营、服务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如农业生产性服务、生产托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以培育市场适应能力强、政府政策转化快的新型生产主体为核心,从而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中国农业现代化建立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因此必须重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发挥好不同主体的家庭经营优势和组织联合优势。在推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同时,重视“服务型农业”发展,通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机制,鼓励农户开展以农业生产性服务和生产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经营模式,即由专业化的服务供应商为小农户提供部分或全部生产环节的生产要素支持或生产托管服务,以此弥补小农户的要素禀赋局限,从而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三)在强化政策支持体系中形成保障策略 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应当着眼于现代化的策略选择。具体包括:第一,不断完善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为小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第二,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带动小农户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推动组建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型农业经营组织。创新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小农户的功能作用。第三,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注重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服务组织以资金、技术、服务要素为纽带,组建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业联盟,聚焦服务小农户,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现代化难题。第四,构建区域性、多种类、多中心的具有适度交易范围的生产性服务交易平台,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提供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综合解决方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五是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数字化的现代农业。建立和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服务,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来源:《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期刊 作 者:罗必良,华南农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教授。 文章根据平台发文规则进行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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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69
用户14xxx69 2
2024-12-29 22:29
现代化根本不用刻意发展,现代化受制于人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