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所治超组长,什么级别?6年时间竟能受贿130万

王吉尼 2024-07-24 21:06:03

7月24日,“廉洁四川”发布了一则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例,令我大为震撼。

这个反面典型的主角姓苏,在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工作,2016年起担任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

我查了一下,公路管理所只是交通局下属的一个股室,而这个汉清路治超组,又只是路政所下属的一个部门。绵竹市只是县级市,交通局都才是正科级,所以论起级别来,这个苏组长估计连个正股级的干部都算不上。

但就是这样一位行政级别很低、看似毫无存在感的组长,却在任职的7年时间里,收受到了上百万元的钱财。对他这个级别的干部来说,真可谓是“小官巨贪”了。

之所以有人能给苏组长源源不断的送钱,是因为他掌管的这个汉清路超限治理组,是可以行使执法权的,能够扣车、罚款。

这里要特别说明下,这个汉清路是一条贯穿绵竹市的重要交通主干线,大大小小的货车很多,再加上附近的砂石厂、工厂、建设工地也很多,所以苏组长手上的权力很大。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是组长,扣不扣车,我说了算;违不违规,解释权也在我这里。”是不是和《人民的名义》里的陈清泉很像?陈院长有法律条文的解释权,苏组长有违规处罚的解释权。

是不是违规,苏组长用“月票费”来解释:对每月交了800元月票费的,那就不违规。对没交钱的货车老板,那就自然违规,想方设法拦路扣车和罚款。

(某路政管理部门,与文中人物无关)

最后查实,在2016年11月至2022年9月的六年时间里,苏组长伙同他人收取“月票费”共计140余万元,其中分得128.9万元。平均下来,每年20多万元。此外,他还收受红包、礼品,饭局更是几乎每天不断。这样来看,他的“职务含钱量”,那估计都要超过不少清水衙门的“一把手”了。

苏组长案件再次证明,贪污受贿多少和级别高低并不呈正相关,而是和岗位权力紧密联系。就和电视剧《我主沉浮》里的田封义说的那样,有些正厅领导,手上的含权量还不如块块上的乡镇长。所以,监督应该要对准岗位,而不能光看级别,打掉苏组长这样的小干部,有时成果来得比处级还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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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尼

简介:自然、社会、书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