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苏消萱 记者 马燕)12月16日,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南京质检院、宝庆珠宝等单位共同起草研制了团体标准《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规范》。近日,《规范》发布暨南京市秦淮区“黄金珠宝放心购”LOGO亮标仪式在南京市举行。
据悉,为加强对黄金珠宝行业的有效监管,更好化解“一口价”黄金、金饰以旧换新等消费纠纷,让消费更加安全放心、销售服务更加专业规范、行业规则更加透明清晰,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南京质检院、宝庆珠宝等单位共同起草研制了《规范》。
《规范》从经营规范、服务规范、佩戴保养指引3方面进行要求,特别要求明示消费者投诉集中的“一口价”黄金、以旧换新等内容,并提倡多渠道普及有关黄金珠宝饰品的佩戴、养护注意事项,填补了江苏省在该领域的空白,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在售前服务环节,商品宣传内容需真实有效,不能误导欺骗消费者,所有商品应标明销售方式,如一物一价、“一口价”等,并实行明码标价;不同计价方式销售的商品,尤其是不以质量为销售依据的贵金属饰品,应以标签等显著方式明示消费者。
在销售过程中,“一口价”等不以质量为结算依据的贵金属饰品,要在标识中明示饰品材质、质量等信息,销售人员应介绍该商品的特殊性质;当消费者需要个性化定制时,销售人员应与其明确个性化定制的项目、流程、制作工期、定金支付等情况,采用订单等作为交易凭证,并告知消费者个性化定制商品是否可退货,以及能够提供的维修等售后服务,明示相关收费标准。
在售后服务方面,经营企业在进行维修等售后服务之前要告知消费者相关服务是否收费,并公示收费标准,对维修效果应提前与消费者沟通;经营主体是否有商品调换、以旧换新制度都需要在售后服务条款中有详细、明确的表述,并在条款中明确调换或以旧换新服务的商品范围、要求、时间期限、地点、所需票据等材料要求等,如产生费用,也要明示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若企业提供旧饰品回收服务,应制定有关回收结算方法,并检测旧饰品的相关材质、含量、等级等信息。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标准的宣贯力度,鼓励更多黄金珠宝经营者主动适用标准、认真贯彻标准,推动江苏黄金珠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