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暴露出少数干部在正风肃纪高压下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案例一:副局长检查期间违规赴宴**
信阳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言峰在2024年8月带队对某民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罔顾纪律要求,接受企业安排的酒宴款待。其行为被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当场查获。经调查,李言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公开资料显示,李言峰长期在工信系统任职,2017年已以副主任身份参与政务活动,此次违纪事件对其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
案例二:公车私用长达三年被揭**
另一典型案例涉及固始县人民政府三级调研员汪庆勇。2022年3月起,汪庆勇在已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长期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接送个人通勤及处理县城日常事务,更于2023年5月私自借调一名辅警充当专职司机,直至2025年4月被督查组发现。最终,汪庆勇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值得注意的是,其此前曾任县水利局“一把手”,本应带头遵规守纪,却因私欲膨胀沦为反面典型。
专项整治剑指“舌尖腐败”**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重点整治“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乱象,严防国企、金融等领域以“特殊论”为由搞特权。此类行为不仅助长享乐之风,更易衍生利益输送、拉帮结派等腐败问题。此次信阳通报的案例,正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部署、严查“四风”问题的具体体现。
两起案件的查处再次警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若将纪律规矩视为“稻草人”,终将付出代价。唯有常怀敬畏之心,筑牢廉洁防线,方能避免在“杯盏”“车轮”中滑向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