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生挣命如负岳,权贵轻舟已过湾。
红灯如火愈灼热,碧水无人问冷寒。
风雪街头,蜷缩的身影如同背负着一座山岳,沉默而悲凉;人潮之中,权贵昂头挺胸,如驾轻舟。前者像是深潭之下的鱼虾,寒冷孤寂。后者似烈火般炙热耀眼,在霓虹中央。
昨天,一名网友在街头拍下视频,凛冽寒风中,一位老人穿着破旧的衣服,蜷缩在路边卖扫把。她昏昏欲睡,甚至可能已经睡着了,而背后用来抵御寒冷的破麻袋,彻底刺痛了无数网民的内心。
稍微上点年纪的人应该都看得出来,老人面前那些扫把,大概率是她自己辛辛苦苦扎出来的。这种扫把适合用来打扫院子,性价比很高。但是对于瓷砖地面,作用不大。
于是“门庭冷落,无人问津。”
权贵宴饮琼楼暖,百姓风寒扫把眠。
此时真的很想问一问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吹空调喝茶的人,她要卖多少扫把,才能交得起400元?让村干部威胁这样的村民,是多没人性?
街边老者卧阶前,扫帚竹筐伴梦眠。
风雨沧桑皆历尽,辛劳一世为谁怜。
她也曾是谁的女儿,后来是谁的母亲,为何晚年却如此艰难?至于那些说就算有钱,老人也闲不住爱捡瓶子的人,我是真的想一个巴掌抡过去。别总灌输这汤那汤的,说什么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各行各业都有尊严。
马上2025年还在搞这一套,先问问自己信不信,让你去扫大街、捡垃圾,自己觉不觉得很有尊严。更何况,我从未听说过有什么“扫大街的状元”。
今天就有这样一个热搜,说哪里有老头老太“钻狗洞”过地铁安检,就是趴在地上,从平常我们刷卡进的那块牌子下面钻过去。评论里各种谴责“流氓老了”、“越老越不要脸”等等。
如果穷人有选择,谁愿意趴在地上换路费?
金门玉户显尊严,低头只为生一餐。
的确,我也认为这种行为不应该、不提倡,更明白事实上现在很多老人的行为极其令人不齿。但有没有想过另一点:有多少人愿意为那一两块钱,不顾尊严?
一句千百年来的至理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尊严,建立在“衣食足”之上。如果你连这点都不认同,也没必要继续看下去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纽约的地铁站没有安检人员,你可以刷卡进去,也可以翻过去,当然钻过去同样没有问题。可除了一些流浪汉会这么干,大部分人却不愿意,为什么?为什么不省点钱呢,反正又没安检人员,也不会有什么举报渠道。
因为不值。
相比我们而言,他们本就是经济条件更好,而纽约在国内就相当于北上广。这是很朴素的道理:有钱的人,更在乎尊严;没钱的人,只能把尊严放下。当大家都不必在意那一两块钱的时候,不必安检,也没人会在路人的视线之下,钻过那个所谓的“狗洞”。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在站着的人面前趴下来,是一种能击溃内心的羞辱。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即便是大部分普通人,除非你给他们100万。
可当你给普通人100万,他放下了尊严,那是他的问题。但当你给普通人2块钱,他也放下了尊严,你说,这是谁的问题?
昨天一条最是触痛人心的热搜大家应该都看到过:一位卖菜的大爷,为了抢一个早摊的好位置,凌晨一点就起床到路边摆好摊,自己种的蔬菜摆满了一地,然后回到三轮车里,用自带的盆烧炭取暖,小眯一会儿。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寒风冻骨换蔬菜,权贵醉生歌一代。
早上人们发现,老人去世了,手指被烧掉几根,一氧化碳中毒。
这样的老人,五块十块的,他可能不在意吗?
几年前我在商场外面的路边和一个卖菜的老人交流过,他卖的菜种类很少,数量也很少。这是必然的,一亩三分地,辛辛苦苦去种,自己家里也要吃点。再加上纯靠自然生长,良莠不齐,数量是很少的。但我以为,那样的菜农,一天也能挣个八十一百吧,交流后才知道,一天能挣到三四十,都开心得很了。
一共赚了20块钱,你让他拿出8块钱去坐车,舍不得真的算流氓吗?那可能我对流氓的定义,和你有些区别。
12月11日,北京广播电视台发了条视频,在浙江一医院里,推着患者欲乘电梯的家属被拦下,因为正好碰上了“领导视察”,手术专用电梯,成了领导的便捷电梯。
倘若手术专用电梯便是那道“安检的闸门”,这算不算另一种打破规则的“不付钱”,可你看,这样的行径不仅不需要趴在地上放下尊严,甚至相当荣光,有西装革履的人开路、拦人、一气呵成。
寒门钻地,豪权封梯。够不够讽刺?前者是为了几块钱的路费,后者是为了什么?我甚至想不明白,避开凡俗吗?
差距,显而易见。却只谈吐普通人的“不体面”。殊不知,普通人之所以不体面,只不过是为了最简单的“活下去”。
当一碗饭成了奢望,体面又从何谈起?
老人蜷缩在街头卖扫把,在风中寻找最后一点温饱。
菜农凌晨冻死在三轮车里,用生命为家庭撑起一线生机。
甚至那些趴在地上“钻狗洞”的人,尽管我不认同其行为,但他们亦不可恨,更不流氓。他们,只不过是用卑微,换取一些微不足道的喘息空间。
可另一边呢,是西装革履的“领导”用特权畅行无阻;是村里的干部威胁村民交“为你好”的400元医保;是动辄落马后,房产多套,财产上亿的公正廉明官。
趴地换残羹,堂前跃法门。
两者皆失体,何者更无尊?
有人用两块钱践踏尊严,有人用特权翻越规则。区别只是,后者穿着西装,前者趴在地上。要说“流氓”,究竟谁更配这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