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考证明朝初年的“剥皮实草”,到底存不存在?

含含淮下 2024-11-26 22:32:47

明初“剥皮实草”到底存不存在?有没有坊间说的那么夸张?

很多人说存在,并且言之凿凿地说是老朱发明的,而且使用范围很广,动不动就是几千人被剥皮。还有人说不存在,因为正史并没有记载,这完全就是为了抹黑老朱。事实上,这两种说法都有问题。

明初重典治吏

首先,“剥皮实草”在《明实录》和《明史》这样的正史上面,并没有直接记载。当然了,没有直接记载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体现,而是在明朝后期的万历年间,海瑞给万历的奏疏中,提到了明初的“剥皮实草”。

这份奏疏在《明实录》和《明史》中,都有记载。然而,《明史》的记载,把“春秋笔法”体现得淋漓尽致。

《明实录》

《明实录》里,海瑞只是说太祖朝曾以剥皮囊草、枉法八十贯绞来进行“重典治贪”。因此,直到弘治朝,士大夫们也多清廉耿介。海瑞这么说,就是要告诉万历,我们现在对贪吏的刑罚太轻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并没有要求万历恢复剥皮囊草及枉法八十贯绞的刑罚。

然而到了《明史》中,直接加上了“谓今当用此惩贪”这一句。于是,就变成了海瑞建议万历恢复剥皮囊草及枉法八十贯绞的结论了。

《明史》

史官的笔,就是杀人于无形的刀,清修《明史》稍微加了几个字,意思就变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对明初剥皮实草的描写,有了一种随着时间的增加而逐渐夸张化、添油加醋的趋势。

《万历野获编》卷十一

也正是从海瑞这份奏疏开始,民间野史对于明初剥皮实草的记载突然就多了。你像《万历野获编》卷十一,也写了海瑞建议恢复剥皮囊草之制。到了清朝,终于成了定论。

清朝史料

当然了,已故前明史学会会长商传表示,朱元璋并未执行过剥皮实草,对海瑞认为明初存在剥皮囊草表示质疑。也就是说,海瑞也可能是道听途说的,毕竟过去200多年了,海瑞把野史传说当事实也有可能。

今天对于明初剥皮实草的了解,主要来自清代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卷三三的“重惩贪吏”条。这一条其实就是把各种别人的说法糅合到了一起,其中就描写了明初的剥皮实草。

《廿二史札记》卷三三的“重惩贪吏”条

事实上,即便这段话说的有鼻子有眼,却也存在很大问题的。问题就是赵翼说这段话引用自《草木子》这本书,而《草木子》一书上面根本就没有关于剥皮实草的内容。这就很让人怀疑,赵翼是不是借他人之口胡编乱造。

有人说了,会不会今天的《草木子》这本书删去了这一段呢?那么删去的动机是什么?既然赵翼都看到了原版的《草木子》,那说明已经到了清朝中期了,完全没必要给明朝遮掩啊!

关于这个质疑,王树民先生在《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就说过:所谓“剥皮实草”,“《草木子》无此事,而见于《稗史汇编》卷七四‘刑法类,皮场庙条’”。

《稗史汇编》卷七四‘刑法类,皮场庙条’

而《稗史汇编》这条的记载,和赵翼的记载几乎一字不差,应该都是来自同一个源头。

这个源头即便真的是来自明初所谓未删减的《草木子》,也存在跨时代的逻辑漏洞!

首先,就是计量单位的漏洞。不管是《廿二史札记》还是《稗史汇编》,又或者所谓未删减的《草木子》,里面说的是贪赃六十两及以上者,枭首示众,然后剥皮实草。

然而,明初计赃的单位应该用贯,而不是两。你比如海瑞的奏疏里,提到“枉法八十贯绞”,用的就是“贯”,用“两”就有点穿越的意思了。

枉法八十贯绞

这里还要注意一下,原文说的是先枭首再剥皮实草,而不是活剥。

其次,赵翼那段原文里提到的专门用来剥皮的“皮场庙”,在各地地方志里也没有提到。正史没有记载,你可以说是为君者讳,但地方志里也没有记载,那可能本来就没有!

事实上,赵翼的作品里面,不加甄别地收录了很多被证实为谣言的野史传说。

比如“方孝孺被灭十族”、“徐达被蒸鹅害死”、“徐一夔死于明朝文字狱”等等。

方孝孺

事实上,明朝中前期根本就没有方孝孺被灭十族的记载,直到正德年间,江南才子祝枝山的《枝山野记》里,才第一次出现了“方孝孺被灭十族”的说法。今天仍然有方氏后人生活的好好的。

徐达被蒸鹅害死就更不用说了,淮下书生之前详细辟谣过一期。

在野史《翦胜野闻》里,说的是老朱给徐达赐膳,没说是蒸鹅。而到了距徐达死亡近200年后的《龙兴慈记》里,才变成了老朱给徐达赐了蒸鹅。蒸鹅如果想要害人,只有将对方噎死。

而关于徐一夔死于明朝文字狱,他是这么写的: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朱元璋)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雉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

这其实是为了给清朝文字狱洗白,而把文字狱栽赃给明朝。事实上,朱元璋在《御制皇陵碑》里,对自己当过和尚一事并不避讳。

而徐一夔晚年撰写的《故文林郎湖广房县知县齐公墓志铭》,称齐公庄卿“生元至元丁卯,卒洪武戊寅,以明年葬”。至元丁卯为四年,洪武戊寅为三十一年,明年即建文元年。

也就是说,徐一夔活到了建文朝,根本不是死于所谓老朱的文字狱,而是在建文元年,死于杭州府教授任上!

赵翼这位乾隆年间的探花,却喜欢不加甄别地收录朱元璋、朱棣的荒诞野史传说,把老朱写的很猥琐,其目的不言而喻。

赵翼

当然了,正当我觉得赵翼收录的这个“剥皮”也是野史传说时,我从其他资料得知老朱亲自颁布的《醒贪简要录》里面就记载了赵翼所收录的内容,也就是真正的源头。当然了,《醒贪简要录》我没有看到原书内容,因此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大家有条件的可以帮我求证一下。

因此,淮下书生觉得明初的剥皮实草还是存在的。因为除了《明实录》和《明史》的间接描写,《醒贪简要录》里可能的描写。《明太祖皇帝钦录》里洪武十二年也有剥皮的记载,这说明剥皮实草确实存在。

但存在也不是说就是老朱发明的,而是延续自元朝的刑罚,最终被老朱废除了!

赵翼说剥皮实草来自于元朝

首先,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就直接说了,剥皮实草来自于元朝。然而,黑明朝的人只引用前面部分,说是朱元璋发明了剥皮实草,却丝毫不提元朝剥皮的事实。这种双标的选择性抹黑,在殉葬、滥发宝钞、户籍制度等地方均有体现。

其次,《明实录》里海瑞的奏疏是这么写的:“太祖初剥皮囊草,洪武三十年定枉法八十贯绞之律。”也就是说,太祖初期确实有剥皮囊草之刑,到了洪武三十年,就用“枉法八十贯绞”的定律来代替“剥皮囊草”了。

迨作祖训,即严其禁。

祝允明在《野记》里也描写了一些包括“剥皮”在内的“国初重辟”。但后面也写了,“迨作祖训,即严其禁。至哉!圣心之仁矣。”也就是说,老朱等到作祖训的时候,就严禁了这些重刑,因此,被夸为“圣心之仁”。

其实老朱废除这些特殊时期的重辟也不难理解,他也曾罢锦衣卫诏狱,将职权归还三法司。

另外,《明朝小史》也有《野记》这样的记载,感觉就是直接抄的。

《明朝小史》

所以啊,“剥皮”之类的重刑属于法外之刑,最后又被老朱废除了。因此,《明实录》和《明史》都没有直接描写。其他如《大明令》、《大明律》、《逆臣录》、《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也都没有记载剥皮实草。

《四友斋丛说》

反而是一些野史大书特书,除了上面提到的,还有如《四友斋丛说》、《纪事录笺证》,也有提到。《皇明纪略》、《万历野获编》卷六,则写了剥皮刑罚主要针对宦官。

《皇明纪略》、《万历野获编》卷六

《建文朝野汇编》则写了朱棣对建文旧臣的剥皮。《万历野获编》卷十八、《名山藏》,则写了正德时期曾剥流贼皮装饰马镫。

《万历野获编》卷十八、《名山藏》

综合上述史料,明初存在从元朝延续下来的剥皮刑罚,但存在时间并不长,属于特殊时刻用重典治贪,最终也被老朱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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