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文学影视作品中,凡是遇到重大的自然灾害,朝廷就会拨款拨粮加以赈济,官府也会开仓放粮救济百姓。此外如遇到歉年,地方州县衙门也会采取积极措施,帮助百姓渡过难关。
那么,清代地方上粮食储备从何而来?各州县又是如何管理仓储系统的?借着这两个问题,御史与诸位分享有关方面的内容。
先来说州县粮食储备的来源各省府州县的官方粮食储备仓称为“常平仓”,常平仓是国家为了应付重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仓储系统;常平仓以外,各乡镇地方又设社仓、义仓。
常平仓的粮食储备占大头,根据不同情况其粮食储备大致为数千石至数万石不等。单独拿出一个州县的粮仓来看,似乎总数并不多,但全国一千好几百个州县,其总数就十分惊人了。
清代地方各级政府留存的钱粮十分有限,维持日常开支尚难,根本不可能有余钱购买大量大量的粮食,其粮食主要来源有以下几种渠道:
其一为户部拨款户部拨款分多种形式:一是直接拨给地方额定的银数,令州县自行采买。比如康熙四十三年,陕西人口众多之州县增储米3000石,其次州县为2000石,又次州县为1000石。新增的粮食皆由陕西布政使司藩库拨给,并造册至户部奏销。
二是截漕。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要向朝廷运送漕粮,作为八旗官兵及京师兵米之用。为了弥补地方州县常平仓之不足,朝廷允许沿河(运河)省份可以截取一定限度的漕粮,以补充常平仓储。
总体来看,各州县常平仓之粮储,基本来自国家拨款。只是常平仓存粮基数并不大,应付一般的歉年尚可,若遇重大灾害则难以应对。
其二为地方捐助常平仓之外,属于半官方半民间性质的社仓、义仓不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主要来自官捐和民捐。
各省州县官任期内,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为了博取声名,都要带头捐助。为了使社仓、义仓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州县官最常用的捐助办法是出资购置土地,然后将这些土地租给当地的百姓耕种收取地租。
此外,有生意头脑的州县官,也常常将捐助的银两用来生息。比如乾隆十九年,无极县知县胡建昌捐输200两,这笔银子就被用来借贷,每年可收30两的利息。
官捐毕竟有限,社仓、义仓的经费主要还是来自民捐,这也是当时国家采取的主要捐助形式。
为了鼓励富商、富民踊跃捐助,朝廷也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措施,规定缙绅捐40石州县给匾,60石知府给匾,80石道给匾,2000石督抚给匾。富民如果捐助250石以上户部给匾,数额较大则酌情给予顶戴。并规定,凡给匾人家永免差役。
民间捐助积极与否,与州县官的态度不无关系。朝廷为了激励地方官劝捐,也出台了相关的奖励办法。
具体是一年内劝捐2000石以上者,记录一次;4000石以上者记录两次;6000石以上者记录三次;8000石以上者记录四次;10000石以上者加一级。凡劝捐有方的州县官,在大计考核中有很大的加分项。
再来说地方仓储管理影视作品中的“开仓放粮”在现实社会中并不是常态,州县衙门主要还是采用两种办法对百姓实行救济。
第一种情况是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百姓家中没有余粮难以度日。封建社会,这种情况是十分常见的,基本上十户里面就有七户。所以每年的这一时期,官府就会有偿给百姓提供粮食。有偿即官府要收取一定的利息,待粮食收获时连本带息一起偿还官府。
第二种是灾年时,官府无偿发给百姓粮食,以避免天灾给人民带来生存危机,以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注意,无偿是指没有利息,而不是将粮食免费发给百姓,到了粮食丰收时仍要偿还官府。
除非是特大自然灾害,官府才会真正实行救济,但州县乃至布政使司藩库的存粮都有限,必须要户部紧急拨款从临省买粮,这类救济才是完全免费的。
那么各仓出粮的利息是怎么算的呢?御史手里也有具体的数字,正常年景或灾害较小的年景,百姓借粮支付的利息为每石2斗,小歉年景1斗,歉年全免。
官府借粮给固然是有爱惜百姓的一面,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借粮也是维系地方粮食存储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官仓中的粮食存储过久容易发霉变质,必须按时以新换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官仓的正常运行。
当然,官仓的粮食不管时候都要留存一部分以应对突发情况,一般出借的比例维持在“存七借三”,如果全借出去或是存量太少,那么凶饥之年就无法赈济,州县也会因此而受到处分,甚至丢掉顶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