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赵三军 统筹/刘姝蓉】本月初,福州市检察院对晋安区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大白新闻今天获悉,目前,福州警方正在为赵宇申报见义勇为。
赵宇及其代理律师范辰告诉大白新闻,3月6日,福州警方相关人员来到赵宇在福州的住处,要求赵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赵宇已按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警方告诉赵宇,材料递交上去后,大约20天就会出结果。
大白新闻发现,赵宇在描述事件经过的“自述材料”中写道:
2018年12月26日23时许,因犯罪嫌疑人李华强行踹(门)进入邹某的暂住处福州市晋安区岳峰蓉城酒店式公寓C118室,谩骂殴打邹某,实施违法行为,邹某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邹某大声哭喊并呼救。申请人(我)赵宇在该公寓楼上居住,听到有人喊救命急忙下楼查看,见到一男子(李华)把邹某摁到墙上,并殴打其头部,即上前制止,李华随即殴打赵宇并威胁要“叫人弄死你们”。赵宇(我)制止李华施暴后,随后离开现场。申请人:赵宇2019年3月6日赵宇手写的“自述材料”(当事人供图)
目前,赵宇已经辞职,但暂时还没有搬家,他告诉大白新闻,等见义勇为申报下来之后再考虑重新找工作,将来是否仍在福州工作也不确定。至于随后是否申请国家赔偿、是否准备对相关人员追责,赵宇及律师称还未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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