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教、交叉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设置有18个学院(部),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七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5〕10 号文件,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只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专业目录
专业: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土木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内科学、儿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全科医学、数学、物理学、统计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
(武汉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专业目录)
*注:
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认证报告打印页;
③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
培养管理
培养管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学习(具体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合格证书;
3.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阶段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学术成果准备。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阶段
1.学位论文评阅、查重、答辩,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完成答辩及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整个学业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学业年限自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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