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泰海通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5,400万元认购国泰海通中际旭创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昆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中际旭创产业基金”或“基金”)的出资份额,成为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投资完成后将持有其23.60%的出资份额。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该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出资后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企业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5,500.00
23.67%
2
江苏乾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7%
3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400.00
23.60%
4
昆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20.00%
5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10.00%
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10.00%
7
太保战新并购私募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6.67%
8
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9,000.00
6.00%
合计
-
-
150,000.00
100.00%
普通合伙人包括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乾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二者均已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且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其他主要合伙人还包括昆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太保战新并购私募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这些合伙人也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在法律允许情况下进行股权投资及其他合规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备案后经营)。
存续期限:存续期限八年,自基金成立日起算,可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延长或缩短。投资期初始四年,可延长不超两次且每次不超一年;退出期初始四年,同样可延长不超两次且每次不超一年,延长期合计不超两年。
缴纳出资:认缴出资总额15亿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原则上四年内缴付完毕,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依投资进度延长至投资期届满。首期出资占认缴出资额40%,后续分两期各提30%。
基金管理与合伙人权利义务: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享有财产收益分配、管理、取得报酬等权利;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享有收益分配、参与除名等权利。
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同意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仅在特定情况下可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独占及排他执行合伙事务权利。
投资业务:基金投资特定行业企业,包括光通信、数据中心、汽车电子、机器人及相关产业链。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及符合条件有限合伙人提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五人组成,投资等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关联关系委员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基数。
收益分配:投资项目处置收入先分配累计实缴出资额,再支付超额收益计提基准(实缴出资额单利8%年化收益率),余额10%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0%给江苏乾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0%给各合伙人。
会计核算:执行事务合伙人维持会计账簿,设资本账户核算合伙人情况,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12月31日(首个年度自登记成立日起),每年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聘任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安排
本次基金投资其他合作方与中际旭创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等也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形。但投资基金运作中可能涉及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将依规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确保交易公允规范,避免同业竞争,维护股东利益。
投资目的、风险及影响
投资目的及影响:持续拓展公司在光通信等领域投资布局,促进资源整合,实现产融结合,提升竞争力,通过项目投资增值服务战略发展目标,实现公司持续发展。
存在风险:基金面临合伙人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投资,以及受多种因素影响投资失败或亏损风险。公司将与各方合作降低风险。本次3.54亿元自有资金出资短期内对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