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37岁二胎妈妈花一万去追周杰伦演唱会,结果爸妈反对老公不理解,但她觉得值。她说周杰伦以后还能唱,但37岁的自己就这一次了。 我自己赚的钱,想花就花,别等啥都齐了再行动,想干就干,人活着总得有点奔头。 我倒觉得,她这哪是去追星,分明是给想被生活磨平的自己“充个电”。 有人说不如带家人旅游,可是家人的快乐能替代自己的吗?她花的是自己赚的钱,追的不是周杰伦,而是藏在歌词里的青春,是被妈妈、妻子身份包裹下,是那个想为自己活一次的“她”。 别总说“等以后”,等孩子大了,等父母安享晚年,可37岁的冲动和热烈,等不来第二次。这一万块,买的是跳出日常琐碎的2小时,是“我不仅是谁的妈,我还是我自己”的清醒啊。 那些骂她自私的人,大概忘了自己也曾有过为热爱不顾一切的时刻。虽然生活早已经把“为自己”三个字标上了“奢侈”的标签,但是总会有人敢于撕开这层束缚。 你为自己的“青春”或“热爱”花过最值得的一笔钱是什么?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