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经济金融系48岁副教授杜渡(DuDu),向地产中介贿赂1000元,希望让他隐瞒租约,可以免交1.6万元违约金。
这名中介没有接受,而后向公司汇报,公司报警,ICAC将这名教授逮捕,并控告提供利益罪名。
案件今日提堂,被告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廉署指,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任何人士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私人机构雇员提供利益(包括金钱、礼物、贷款、佣金、职位、契约、服务或优待等)藉以影响该雇员执行职务,即属行贿。贪污贿赂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及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