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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他来偷苹果摔死了自己,凭啥要我赔85万?”陕西榆林,一老汉承包果园种

“天理何在?他来偷苹果摔死了自己,凭啥要我赔85万?”陕西榆林,一老汉承包果园种苹果,男子半夜进来偷苹果时摔死,男子的家属索赔不成,将老汉告上法庭,老汉急哭,法院最终又会怎样解决呢? 在陕西榆林这个地方,一个老汉辛辛苦苦种苹果,结果半夜来个家伙偷果子,自己不小心摔死在排水沟里,死者家属非要老汉赔85万。这事听起来荒唐吧?老汉哭着上法庭,法院到底怎么判?这个真实案子藏着啥道理,继续看下去你就知道。 这个案子发生在陕西榆林农村,牵扯到财产保护和意外死亡赔偿。老汉承包了块地种苹果,投入所有积蓄,从选苗到日常打理,全靠自己一双手。苹果树长成后,产量不错,果实质量高,他还特意带两条狗守园子,防止被偷。那个男子是邻村人,36岁,平时干农活,生活平平常常。那天他参加婚宴,喝了不少酒,回家路上经过果园,就进去摘了个苹果。结果被狗追,慌张逃跑时掉进50厘米深的排水沟,醉酒状态下爬不起来,溺水身亡。警方调查清楚后,没立案,因为排除了他杀可能。 老汉这边,本来是为了防盗才放狗追人,没想到闹出人命。男子家属觉得老汉的责任大,因为放狗导致男子慌乱落沟,要求赔85万,包括死亡赔偿和各种损失。老汉家境一般,种苹果就是为了养家,听到这个数字肯定承受不住。家属谈不拢,就直接起诉到法院。老汉在法庭上情绪激动,但案子还是得按法律走。 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动物致害侵权案。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文,饲养动物造成损害,饲养人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受害人有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免除。男子偷摘苹果属于盗窃行为,老汉放狗是为了保护财产,算正当行为。男子喝醉后偷东西,逃跑时没注意安全,自己过错明显。法院审理时,综合证据,认为老汉有部分责任,因为放两条大狗追赶加剧了风险,导致男子落沟。但男子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夜间偷摘的风险,尤其醉酒时更危险,所以他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下来,一审法院定男子承担80%责任,老汉承担20%,赔17万。双方都不服,上诉到二审,二审维持原判。老汉最后支付了这个钱,继续种他的苹果。男子家属接受了结果。这案子反映出农村财产纠纷的复杂性,一方面,老汉有权防盗,另一方面,意外死亡总得有个说法。 说到底,这事接地气,就跟咱们农村常见的那种小偷小摸引发的麻烦一样。老汉不是故意害人,他只是想守住自家果园。男子呢,偷个苹果本是小事,但喝多了判断力差,就酿成大祸。法律在这中间找平衡,不偏不倚。假如换成你,你会怎么处理?放狗防盗对不对?但万一出事,责任怎么分?这案子提醒大家,保护财产要适度,别过头。 再深挖点,这案子还涉及农村治安问题。榆林那边果园多,偷果子的事时不时发生。老汉承包地后,全家指望这个收入,狗是常见工具。但男子家属索赔高额,也能理解,家里少了个劳动力,经济压力大。法院判20%责任,算合理分配,没让老汉全赔,也没让家属一无所获。这种判法体现了公平原则,避免极端。 从社会层面看,这样的案子能教育人。偷东西风险大,不光法律罚,还可能自食恶果。男子36岁,本该是家里顶梁柱,却因为一时贪念和酒劲丢了命。老汉呢,年纪大了还得打官司,支付赔偿,肯定影响生活。但他没违法,法院支持了他的防卫权。这点挺重要的,农村人财产不容易,得有办法保护。 案子细节里,警方查出男子体内酒精含量高,这直接影响了他的逃跑能力。排水沟是园子排水用的,不是陷阱。老汉放狗时,没直接追上,也没接触男子。法院认定因果关系存在,但过错分担合理。85万索赔是家属算的,包括丧葬费、抚养费等,但法院按实际判17万,基于当地生活水平。 这事传开后,当地人议论多,有人觉得老汉冤,有人说男子自找。但法律就是这样,讲证据和条文,不掺感情。假如类似事发生在你村里,你会支持哪边?老汉的狗是财产守护者,还是潜在危险?男子偷苹果是小偷行为,还是口渴一时冲动?法院判法让双方都有台阶下,避免更大冲突。 再想想,这案子有内涵,反映出法治在农村的推进。以前这种事可能私了,现在上法庭,靠判决解决。榆林法院处理这类侵权案越来越多,积累经验。判责比例80:20,基于事实,没偏袒任何一方。男子家属没拿到全额,但得了部分补偿。老汉赔钱后,园子还得继续管,苹果还得卖。 接地气地说,这就跟邻里纠纷一样,偷东西不对,但出人命了总得负责点。老汉不是坏人,他只是普通农民。男子也不是大恶人,就是喝多了犯糊涂。法律在这调和,告诉大家做事别极端。假如男子没喝酒,或许就能爬起来。假如老汉没放狗,或许就少摘几个苹果而已。但现实就是这样,连锁反应酿悲剧。 案子后续,老汉支付赔偿,继续经营果园。男子家属用钱处理后事和生活。这事没闹大,法院调解作用大。启示是,农村防盗要用合法手段,像安装监控或围栏,别全靠狗。偷东西的人,也得三思,值不值那个风险。 这个案子看完,你觉得判得对不对?偷东西出事,该赔多少?欢迎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大家交流下,或许有新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