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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调解化纠纷保险代位求偿案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代位求偿案件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得到顺利化解。案件中,被告钱某因对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不了解且经济困难,一度对赔偿抱有抵触情绪。法官通过耐心释法、倾听困难并促成双方协商,最终促成保险公司与钱某达成和解。该案不仅高效解决了赔偿纠纷,也通过“法理情”相融的方式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体现出司法实践中的温度与实效。

据案情介绍,赵某与钱某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钱某负全责。赵某与钱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因此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后,行使代位求偿权,将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钱某向其支付赔偿费用。

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矛盾的症结在于,一方面钱某对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不是很理解,认为自己仅与赵某发生事故,不应被保险公司起诉;另一方面,钱某认为费用过高,目前无力支付。法官研判发现,该案虽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考虑到当事人的上述情况,如果不从心底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判决后很可能出现一系列衍生案件,不利于案结事了。

据了解,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纠纷化解工作。法官积极向钱某释法明理,专门详细解读关于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消除钱某的疑虑。同时,法官耐心倾听其经济状况与实际困难,也严肃告知其不履行赔偿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切实打消钱某“拖延赔付”的侥幸心理,并主动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的桥梁。在法官的见证下,保险公司考虑钱某的支付能力,灵活调整付款方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

法官表示,此案虽涉及标的额不大,但考虑到当事人的认知误区和实际支付能力,很可能产生后续衍生案件。法官通过“释法解惑+柔性调解”的方式,既向钱某普及了法律知识,告知其正视法律义务,又兼顾其实际困难,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式。不仅高效化解了纠纷,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更以通俗的语言让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确保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兑现,彰显了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