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于2025年9月22日向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监管函。
根据江顺精密2025年9月22日晚间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更正公告》,公司在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关联租赁情况、关联应付项目等内容列示不准确;同时,《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遗漏部分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情况。
江顺精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江顺精密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