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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太大!买家买房不验房,结果被骗174万元……

因为经济紧张,深圳一男子钻空子,将自己被法拍的房子转卖给他人,获利174万元。当买家前往小区管理处准备收房时,才得知被骗,遂报警。最终,该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经中介介绍,阿毛(化名)购买了位于龙岗区的一间二手房。购买时,“原业主”阿罗(化名)通过中介告知阿毛房子目前还在租,但是租客在国外,现在没法看房,要等租期到期后才能交房,所以价格也比较低,心大的阿毛也就接受了。完成过户后,阿毛自行前往小区管理处准备录入人脸。管理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这套房子是法拍房,不可能转卖,并且拿出了龙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阿毛所购房产的“原业主”阿罗竟然是20年前的被执行人。阿毛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刻报警。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立即将转卖法拍房产的男子阿罗抓捕归案。原来,2005年阿罗名下的房产因负债被法院查封,后被法院拍卖。但是拍得人阿秦(化名)一直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这就给了阿罗以可乘之机。后来,经济紧张的阿罗于偶然间发现房产居然还在自己名下,并且处于解封状态,于是补办了该房产的房产证,并将该房产低价转卖给受害人阿毛,获利174万元。

最终,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阿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提醒:各位市民购买二手房时,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房屋产权信息,并通过实地走访房产、与房产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仔细查验产权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确认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购买后,也应第一时间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避免因拖延留下风险隐患。如发现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张燕通讯员刘培华)